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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副册判词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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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一簇鲜花,一破席。

枉自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注释]

这一首是说袭人的。

1.枉自柔和顺——指袭人白白地用“柔和顺”的姿态去博得主子们的好感。

2.空云似桂如兰——“似桂如兰” ,暗点其名。宝玉从宋代陆游《村居书喜》诗“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小说中改“骤”为“昼”) 中取“袭人”二字为她取名,而兰桂最香,所以举此,但“空云”二字则是对香的否定。

3.堪羡——值得羡慕。在这里带有调侃的味道。优伶,旧称戏剧艺人为优伶。这里指蒋玉菡。

4.公子——指贾宝玉。作者在八十回后原写袭人在宝玉落到饥寒迫的境地之前,早已嫁给了蒋玉菡,只留麝月一人在宝玉身边,所以诗的后面两句才这样说。续书未遵原意,写袭人在宝玉出家为僧之后才嫁人,细究起来,就不甚切合诗意了。

[鉴赏]

袭人原来出身贫苦,幼小时因为家里没饭吃,老子要饿死,为了换得几两银子才卖给贾府当了丫头。可是她在环境影响下所逐渐形成的思想和格却和睛雯相反。她的所谓“柔和顺”,颇与薛宝钗的“随分从时”相似,合乎当时的妇道标准和礼法对婢的要求。这样的女子,从封建观点看,当然称得上“似桂如兰”。作者在判词中用“枉自”、“空云”、“堪羡”、“谁知”,除了暗示她将来的结局与初愿相违外,还带有一定的嘲讽意味。这一点,脂砚斋的体会不同,他口口声声称“袭卿”,可能把作者的微词也当作赞词了。

在评这首判词时脂砚斋说:“骂死宝玉,却是自悔。”(是说作者自悔)这也许只是脂砚斋自己的观点,未必尽符作者本意。然而,观点尽管不对,批语却仍有研究价值,因为这样批还是话出有因的,否则何以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倒说宝玉(他的形象中当然有作者的影子在)是该“骂”应“悔”的呢?我们理解是宝玉后来的获罪沦落与袭人嫁人,正是同一变故的结果——即免不了招来袭人担心过的所谓“丑祸”。宝玉为此类“病”曾挨过父亲的板子,但他是不会改“邪”归“正”的,所以终至成了累及封建大家庭利益的“孽根祸胎”。当事情牵连到宝玉所亲近的人时(也许与琪官换汗巾的事还要成为罪证),袭人既不会像晴雯那样索做出绞指甲、换红绫小袄之类不顾死活的大胆行动,甚至也不可能象鸳鸯那样横了心发誓说“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也横竖不嫁人就完了。若是老太太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袭人唯一能用以表示旧情的,只不过是在将来宝玉、宝钗处于“贫穷难耐凄凉”时,与丈夫一起对昔日的主人有些生活上的资助而已,即脂批所谓“琪官(蒋玉菡)虽系优人,后同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甲戌本第二十八回总评)所以,不管袭人的出嫁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在脂砚斋看来,这是宝玉不早听从“贤袭人”劝“谏”的结果,是宝玉的过失,故曰该“骂”应“悔”。但实际上曹雪芹并没有什么“自悔”,他后面还借“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的诗句来暗示袭人的画(第六十三回),这不也含有嘲讽的意味吗?再看册子里所绘的画,是“一簇鲜花,一破席”,除了“花”、“席”(袭)谐音其姓名外,“破席”的比喻义也并不光彩。当然,袭人的可讥议并不是什么她不能“从一而终”,而在于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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