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十江十。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说明]
这首曲子是说史湘云的。曲名“乐中悲”,是说她的美满婚姻毕竟不长。
[注释]
1.绮罗丛——指富贵家庭的生活环境。绮罗,丝绸织物。
2.霁月光风——雨过天晴时的明净景象,这里是比喻史湘云胸怀开朗。
3.“厮配”句——据脂砚斋评注提到,史湘云后与一个贵族公子卫若兰(曾出现于十四回)结婚。八十回以后的曹雪芹佚稿中还有卫若兰射圃的情节。
4.“准折得”句——折得,抵销得。坎坷,道路不平的样子,引申为人生道路上曲折多难。这里指史湘云幼年丧失父母寄养于叔婶的不幸。
5.云散高唐,水涸湘十江十——两句中藏有“湘云”二字,又说“云散”、“水涸”,指湘云早寡。见前“题咏”注。
6.“这是尘寰中”句——尘寰,尘世,人世间。消长,消失和增长,犹言盛衰。数,命数,气数。
[鉴赏]
《红楼梦》以“写儿女之笔墨”的面目出现,这有作者顾忌当时政治环境的因素在。因而,书中所塑造的众多的代表不同十性十格、类型的女子,从她们的形象取材于现实生活这一点来看,经剪裁、提炼,被综合在小说形象中的原型人物的个十性十、细节等等,恐不一定只限于女十性十。在大观园女儿国中,须眉气象出以脂粉十精十神最明显的要数史湘云了。她从小父母双亡,由叔父抚养,她的婶母待她并不好。因此,她的身世和林黛玉有点相似。但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十爱十淘气,又不大瞻前顾后,甚至敢于喝醉酒后躺在园子里的青石板凳上睡大觉。她和宝玉也算是好友,在一起有时亲十热,有时也会恼火,但毕竟襟怀坦荡,“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于心上”。不过,另一方面,她也没有林黛玉那种判逆十精十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宝钗的影响。在史湘云身上,除她特有的个十性十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在封建时代被赞扬的某些文人的豪放不羁的特点。
史湘云的不幸遭遇主要还在八十回以后。根据这个曲子和脂砚斋评注中提供的零星材料,史湘云后来和一个颇有侠气的贵族公子卫若兰结婚,婚后生活还比较美满。但好景不长,不久夫妻离散,她因而寂寞憔悴。至于传说有的续写本中宝钗早卒,宝玉沦为击柝的役卒,史湘云沦为乞丐,最后与宝玉结为夫妻,看来这并不合乎曹雪芹原来的写作计划,乃附会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而产生。其实“白首双星”就是指卫若兰、史湘云两人到老都过着分离的生活,因为史湘云的金麒麟与薛宝钗的金锁相仿,同作为婚姻的凭证,正如脂批所说:“后数十回若兰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那么,“提纲”是怎么“伏”法呢?这一回写宝玉失落之金麒麟(他原为湘云也有一个而要来准备送给她的)恰巧被湘云拾到,而湘云的丫鬟正与小十姐谈论着“雌雄”“十陰十陽十”之理,说:“可分出十陰十陽十来了!”借这些细节暗示此物将来与湘云的婚姻有关。这初看起来倒也确是很象“伏”湘云与宝玉有“缘”,况且与“金玉姻缘”之说也合。黛玉也曾为此而起过疑,对宝玉说了些讽刺的话。其实,宝玉只是无意中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就象袭人与蒋玉菡之“缘”是通过他的传带十十交十十换了彼此的汗巾子差不多。这一点,脂批说得非常清楚:“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个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末回《情榜》中对黛玉的 评语,意谓‘用情于多情者的人 ’)”绘画为使主色鲜明,另用一色衬托叫“间色法”。湘云的婚姻是宝钗婚姻的陪衬:一个因金锁结缘,一个因金麒麟结缘;一个当宝二十奶十奶十仿佛幸运,但丈夫出家,自己守寡;一个“厮配得才貌仙郎”,谁料“云散高唐,水涸湘十江十”,最后也是空房独守。“双星”是牵牛、织女星的别称(见《焦林大关记》),故七夕又称双星节(后来改为双莲节)。总之,“白首双星”是说湘云和卫若兰结成夫妻后,由于某种尚不知道的原因很快离异了,成了牛郎织女。这正好作宝钗“金玉良缘”的衬托。《好了歌注》:“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脂批就并提宝钗、湘云,说是指她们两人。可见,因回目而附会湘云将来要嫁给宝玉的人们,也与黛玉当时因宝玉收了金麒麟而“为其所惑”一样,同是出于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