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十娘十亲,幸十娘十亲,积得十陰十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十爱十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十奸十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说明]
这首曲子是写贾巧姐的。曲名“留余庆”,是说贾巧姐的十娘十王熙凤曾接济过刘姥姥,做了好事,因而得到好报——由刘姥姥救巧姐出火坑。前代为后代遗留下来的福泽叫余庆。《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与“积得十陰十功”义相似,都是一种因果报应的说法。
[注释]
1.留余庆——先代为后代所遗留下来的福泽叫余庆。《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与“积得十陰十功”义相似,都是一种因果报应的迷信说法。十娘十亲,“母亲”的一种方言叫法。
2.狠舅十奸十兄——不知曹雪芹原计划中“十奸十兄”所指系谁。续书写巧姐后为王仁(狠舅)、贾环、贾芸(十奸十兄)等所卖,但可以肯定贾芸不是曹雪芹原计划中所说的“十奸十兄”。第二十四回的脂批说后半部有“芸哥仗义探庵”(靖藏本)事,并说“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贾环则既非“舅”,也非“兄”,而是巧姐的叔叔。
3.乘除加减——指老天的赏罚丝毫不爽,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鉴赏]
贾府丑事败露后,王熙凤获罪,自身难保,女儿贾巧姐为狠舅十奸十兄欺骗出卖,流落在烟花巷。贾琏夫妻、父女,“家亡人散各奔腾”。后来,巧姐幸遇恩人刘姥姥救助,使她死里逃生。这些佚稿中的情节,前面“判词”注中已有提及。那末,这样描写巧姐的命运,在小说之中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没有呢?我们认为它很有可能表现出作者曹雪芹在经历过长期的贫困生活后,思想上所出现的某些接近人民的新因素。
作者描写刘姥姥形象的真正用意,并不像小说所声称的那样是因为贾府大小事多,理不出头绪来,所以借她为引线,也不是为了让她进荣府闹出许多笑话来,供太太小十姐们取乐,借以使文字生色。作者安排这个人物是胸有成竹的。脂批批出:小说在介绍刘姥姥一家时所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第六回)。这就是说,刘姥姥一家在后半部中因巧姐为板儿媳妇,真的成了贾家的亲戚,而且是正派亲戚。“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在“树倒猢狲散”的情况下,贾府主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已发展为骨肉相残。到那时,肯伸手相援的都是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贾芸、小红、茜雪等。而曾被作为贾府上下嘲弄对象的刘姥姥,不但是贾府兴衰的见证者,反过来,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贾府的人。要把被卖作十妓十女的巧姐从火坑里救出来,就不外乎出钱和向人求情,这对刘姥姥来说是不容易的。接着,招烟花女子为媳妇(此外巧姐也别无出路),则更是要承受封建道德的巨大压力。在脂批看来:“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其实,这正是在考验关头表现出一个农村劳动妇女的思想品质,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维护着虚伪的封建道德的上层统治阶级的地方。
贾巧姐终于从一个出身于公侯之门的千金,变成了一个在“荒村野店”里“纺绩”的劳动妇女,就象秦氏出殡途中宝玉所见的那个二丫头那样。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所说的“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得到了证验。曹雪芹思想的深度是一般封建时代的小说家所难以企及的。脂批的思想与之就有很大的差距,他说:“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批)看来,他对这样的“成祥”“化吉”还有保留,所以仍不免“哀哉伤哉”。续书者就更不用说了,在他看来女子失节不如一死,既沦为烟花女,便无“余庆”可言,招巧姐而使她成为靠“两亩薄田度日”的卑贱的农妇,刘氏也算不得“恩人”。所以,续书让巧姐幸免于难,并且最后非让她嫁到“家资巨万”的大地主家不可(这应入“厚命司”才是),还让“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起来将来怎么升官,怎么起家,怎么子孙昌盛”,这与曹雪芹的原意真是有天壤之别!
当然,曹雪芹笔下的刘姥姥身上也戴着封建阶级十精十神十奴十役的沉重枷锁,说王熙凤能“留余庆”、“积得十陰十功”,也完全是一种阶级偏见。曲子宣扬“乘除加减,上有苍穹”的冥冥报应的迷信思想,更明显的属于封建糟粕。这些无疑都应剔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使作者产生“劝人生,济困扶穷”思想的实际生活基础,把它与封建剥削阶级惯于进行的虚伪的、廉价的慈善说教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