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拋更向谁?
尺幅鲛绡劳惠赠,为君那得不伤悲!
其二
拋珠滚玉只偷潸,镇日无心镇日闲。
枕上袖边难拂拭,任他点点与斑斑。
其三
彩线难收面上珠,湘十江十旧迹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
[说明]
宝玉遭贾政毒打,昏睡中听到悲切之十声,醒来知是黛玉,“只见她两个眼睛肿得桃儿一般”,就推说自己疼痛是假装的,安慰她一番。黛玉走后,宝玉心里惦念,设法支开袭人,命晴雯以送两条旧绢帕为名去看黛玉。黛玉领会其意,十分激动,便提笔在帕上题了这三首绝句。
[注释]
1.鲛绡——传说海中有鲛鱼(美人鱼),在海底织绡(丝绢),她流十出的眼泪会变成珠子。见《述异记》。诗词中常以鲛绡来指揩眼泪的手帕。
2.潸——流泪的样子,如潸然泪下。这里是流泪的意思。
4.彩线难收——难用彩线串起来的意思。
5.湘十江十旧迹——旧传湘妃哭舜的事迹。《述异记》:“舜南巡,葬于苍梧之野,尧之二女娥皇、女英(都嫁给舜为 妃)追之不及,相与恸哭,泪下沾竹,竹上文为之斑斑然。”亦见于晋人张华《博物志》。湖南湘十江十一带特产一种斑竹,上有天然的紫褐色斑点如血泪痕,相传是二妃泪水染成,又称湘妃竹。后两句即用其意。
6.不识——未知。香痕——指泪痕。渍也无——沾上了没有?
[鉴赏]
如果把赠帕和题诗孤立地看作是男十女私相传递信物和情书,这是十分肤浅的。尽管也可以把它说成是违反传统礼教的行为,但总不免使它落入才子佳人“私订终身”的窠臼。况且,孤立起来看,诗也就显得内容贫乏了,因为它除了写自己哭哭啼啼的伤感外,也没有讲什么别的。这三首诗在小说中的作用,全在于联系宝玉挨打这件事,表明宝、黛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同于他人。只有将它放在具体的情节中,对比宝钗、袭人的不同态度,才能看出宝、黛的互相同情、支持。宝玉被打得半死,宝钗来送药时虽然也露出一副怜惜的样子,但心里想的却是“你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老爷也欢喜了,也不能这样吃亏”,还“笑着”说“你们也不必怨这个,怨那个,据我想,到底宝兄弟素日不正,肯和那些人来往,老爷才生气的。”处处卫道,处处维护贾政,实际上是用所谓“堂皇正大”的话把宝玉教训了一顿。袭人则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大谈宝玉“男十女不分”,“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和“君子防未然”的道理,从中挑十拨宝、黛关系,建议“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她的话吓得王夫人“如雷轰电掣的一般”(据戚序本),并骗取了王夫人的十宠十信,为后来抄检大观园作好了充分的舆论准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宝、黛的相互体贴、了解和黛玉的一往情深、万分悲痛,带便也写了宝玉身边唯一足以托付心事的忠诚信使——晴雯,这都是大有深意的。只要细读书中的文字(在这一节上,程高本窜改颇多),自不难理解作者的用心。其次,“还泪债”在作者艺术构思中是林黛玉悲剧一生的同义语。要了解“还泪债”的全部含义,当然最好读曹雪芹原来所写的黛玉之死的情节,但这我们已看不到了。不过,作者的写作有一个规律,多少可以帮助弥补这个遗憾,即他所描写的家族或人物的命运预先都安下了伏线,露出了端倪,有的甚至还先有作引的文字。描写小说的主要人物林黛玉,作者当然更是先有成竹在胸,作了全盘安排的。在有关黛玉的情节中,作者先从各个方面挖好渠道,最后都通向她的结局。这三首绝句始终着重写一个“泪”字,而这泪是为她的知己宝玉受苦而流的,它与黛玉第一次因宝玉摔玉而流泪,具体原因尽管不同,十性十质上却有相似之处——都为脂评所说的知己“不自惜”。这样的流泪,脂评指出过是“还泪债”。但好久以来,人们形成了一种看法(续书起了很大的作用),以为黛玉总是为自身的不幸而伤感,其实,宝玉的不幸才是她最大的伤痛。为了宝玉,她简直毫不顾惜自己。宝玉挨打,她整天地流泪,“任他点点与斑斑”。这还算不了什么,第五十七回紫鹃诳宝玉说黛玉要回苏州去了,作者写宝玉急成痴呆病外,还着力写了黛玉的反应:“黛玉一听此言,李十妈十妈十乃是经过的老妪,说(宝玉)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抖肠搜肺、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捶背。黛玉伏枕喘十息,半响推紫鹃道:‘你不用捶,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这虽不直接写还泪,但仍与还泪是同样十性十质的。“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诗中提出这个问题,为“还泪债”定下了基调。我们之所以说续书写黛玉之死违背作者原意,不但因为续书把“泪尽夭亡”写成黛玉在受到重大十精十神刺激下反而没有眼泪了(其实应该是终日眼泪不干,终于与生命一起流尽,否则,也就用不着说她是“泪尽夭亡”),更主要的还是续书所写改变了原作者定下的黛玉十精十神痛苦的十性十质,把她对宝玉的十爱十和惜改变为怨和恨,因男子负心(其实是误会)而怨恨痛苦。这没有什么新鲜,俗滥小说中可以找到成千上万,任何一个平庸的女子都会如此,这样的结局怎么也不能算是绛珠仙子报答了神瑛侍者甘露灌溉之惠。同时,误会的至死不得释,实际上也否定了宝黛两人是有共同思想基础的真正知己。说续书者用“粱祝”的套子写宝黛悲剧,其实还大大不如,梁祝的误会倒是在楼台相会之后很快就得到消除的。《红楼梦》的续作者对黛玉愿为知己受苦、而自己“万苦不怨”的十精十神境界却丝毫也没有理解。与这三首突出写“泪”的绝句有关的几回情节,很象是后来宝黛悲剧的一次小小的预演。从第三十二到三十四回中有不少细节和对话,都可以看出作者在对未来的悲剧结局作暗示。此外,诗中用“湘十江十旧迹”之典,若孤立地从这几回情节看很象是十胡十乱堆砌,因为除了与“泪”有关外,其他方面都不甚切合。娥皇、女英泣舜是妻子哭丈夫,她们泪渍斑竹后是投水殉情而死的(《水经注》则谓她们“溺于湘十江十”)。前人用此事多写生死之别,如李白著名的《远别离》诗即用此故事写远别离之苦。这些,与宝哥哥被打屁十股、林妹妹为之而哭泣似乎拉不到一起去。但如果把这三首诗当作后来悲剧情节的前奏曲来看,那么,用这个典故就完全可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