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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花寺签(第一百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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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衣锦还乡

去国离乡二十年,于今衣锦返家园。

蜂采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行人至。音信迟。讼宜和。婚再议。

[说明]

王熙凤夜里在大观园见了鬼——一只两眼似灯,拖着扫帚尾巴的大狗。她心中疑惧,便到散花寺磕头祝告摇签筒,摇出来的一支签是“第三十三签,上上大吉”,还写着上面这些话。

[注释]

1.王熙凤衣锦返乡——签上所题这句话,来自五十四回中女先儿所讲的《凤求鸾》故事,故事中的公子恰巧与凤姐同名。不过五十四回中两次说是残唐五代故事,这里则说成是汉朝的。衣锦还乡,本是功成名就、穿着锦袍回家乡,这里暗示殓衣裹体,返金陵。

2.去国离乡——离开故乡。国,都邑。书中说王熙凤自幼离开家南京,到她死时估计已有二十年时间。

3.“蜂采”二句——唐代罗隐《蜂》诗:“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与《好了歌注》中“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同一个意思。

4.“行人至”四句——前两句暗示凤姐知道赵姨死后被司拷打,促使自己“忏宿冤”时已经太迟了。“讼宜和”是所谓“劝善惩恶”的话,因为凤姐曾包揽狱讼,害死人命。“婚再议”,指凤姐死后贾琏把平儿扶了正,或指其女儿巧姐婚事的变化。

[评说]

在曹雪芹佚稿中,王熙凤的命运与续书所写不同,前已提及。此外,十五回中凤姐曾自称“从来不信什么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在续书中也翻案了:续作者先是让她见鬼,然后由疑畏而迷信,由迷信而忏悔。借此宣扬天理昭彰,果报不爽,进行惩恶劝善的说教。看来,这也与佚稿中写的“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不一样。

签中四句诗错成“先”、“元”、“盐”三部韵,这对于骗人的迷信宣传品来说还算不了一回事,但内容至少应该写得像一个签。可是不然,其中只有“衣锦还乡”一句表面上还是好话,诗的后两句以及末了十二个字,即使就字面看也不是什么吉祥语,这怎么能写在“上上大吉”的签子上呢?这种地方,太不合情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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