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原意,大概是将袭人与黛玉晴雯一例看待,没有形相的描写,尽量留着空白,使每一个读者联想到自己生命里的女十性十。当然无法证明全抄本不是加工删去袭人的描写与赞黛玉绝色的一段,只能参考其他早本较简的例子。
芙蓉诔前缺两句插笔,似是全抄本年代晚的一个证据。原文如下:
“……乃泣涕念曰:──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
这两句夹在“念曰”与诔文之间,上下文不衔接,与前半部的几次插笔不同。如果是批注误抄为正文,脂批也决不会骂这篇诔文为“笑话”。但是宝玉作诔时,作者确曾再三自谦:“宝玉本是个不读书之人,再心中有了这篇歪意,怎得有好诗好文作出来……竟杜撰成一篇长文……”“诸君……只当一笑话看”一定是自批。全抄本删去批注,因此这自批没有误入正文。
所以全抄本也没有第七十四回的“为察十奸十情,反得贼赃”。这八个字一直不确定是批语还是正文。“谁知竟在入画箱中搜出一大包金银锞子来奇为察十奸十情反得贼赃……入画只得跪下哭诉真情说这是珍大爷赏我哥哥的”(庚本)回末尤氏向惜春说:“实是你哥哥赏他哥哥的,只不该私自传送,如今官盐竟成了私盐了。”宁府黑幕固多,如果是尤氏代瞒窃案,一定又是内情复杂,最后即使透露,也必用隐曲之笔。而一开始刚发现金银,作者就指明是贼赃,未免太不像此书作风。──倒是点明入画供词是“真情”,又与这八个字冲突。这八个字想是接上文“奇”字,是批者未见回末尤氏语。
俞平伯特别提出第七十七回晴雯去后,宝玉与袭人谈话,“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们之意”。庚本、甲辰本作“疑他”,此本多一“们”字,同戚本。“‘疑他们’者兼疑他人,便减轻了袭人陷害晴雯的责任。……关系此书作意,故引录。”
此外芙蓉诔缺数句,包括俞平伯曾指为骂袭人的“钳诐十奴十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同回姽婳词也缺两句,显然是抄漏的。也许因为这缘故,他并未下结论,将芙蓉诔缺“悍妇”与“疑他们”连在一起。
宝玉与袭人谈,正暗示她与麝月秋纹一十十党十十,“疑他们”当然是兼指麝月秋纹。宝玉与袭人关系太深,不能相信她会去告密,企图归罪于麝月秋纹,这是极自然的反应。同时事实是这几个人里只有袭人有虚心事──与宝玉发生了关系──谅她不至于这样大胆,倒去告发惹祸,不比她手下的人,可能轻举妄动。这层心理也没能表达出来,不及“疑他”清晰有力。
“悍妇”也不见得是指袭人。上句“钳诐十奴十之口”是指王善保家的与其他“与园中不睦的”女仆。宝玉认为女孩子最尊贵,也是代表作者的意见。“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回目中的“闺秀”是娇杏丫头。宝玉再恨袭人也不会叫她十奴十才。“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如果是骂她,分明直指她害死晴雯,不止有点疑心。而他当天还在那儿想:“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家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未免太没有气十性十,作者不会把他的主角写得这样令人不齿。“悍妇”大概还是王善保家的。
全抄本晴雯入梦,“向宝玉哭道”,戚本略同,庚本作“笑向宝玉道”。俞平伯说“笑字好,增加了十陰十森的气象,又得梦境之神。”同回芳官向王夫人“哭辩道”,庚本也作“笑辩道”,似乎没有人提起过。我觉得这两个“笑”字都是庚本后改的,回味无穷。芳官在被逐的时候“笑辩”,她小小年纪已有的做人的风度如在目前。王夫人就也笑着驳她,较有人情味,不像全抄本中她哭,王夫人笑。
全抄本逐晴后,写宝玉“去了心上第一个人”,这句话妨碍黛玉,所以庚本作“去了第一等的人”。
探晴一场,补叙晴雯原系赖大家买的小丫头,贾母见了喜欢,“故此赖十妈十妈十就孝敬了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大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在赖大家却还不忘旧德,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全抄本)既然是赖家送给贾母,怎么又“收买进来”?还要付一次身价?──“吃工食”三字并无不妥,贾家的丫头都有月钱可领。──“在赖大家却还不忘旧德”,这句也不清楚,仿佛仍旧回到赖家。当作“对赖大家却还……”
庚本稍异:“……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十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此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在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为人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有问题的两句都已改去,“收买进来吃工食”变成说她表哥,不过两次说收买表哥进来,语气嫌累赘。前面添出不记得家乡父母,是照应芙蓉诔:“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其实有表哥怎么会不知道籍贯姓氏?表哥“专能庖宰”,显已成年,不比幼童不知姓名籍贯。虽是“浑虫”,舅舅姓什么,是哪里人,总该知道。庚本显然是牵强的补笔。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第六页有“晴雯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了”。庚本“晴雯”作“檀云”。我认为这是重要的异文,标明有一个时期的早稿写晴雯有母亲,身世大异第七十七回。
“晴雯”、“檀云”字形有点像,会不会是抄错了?或是抄手见檀云名字眼生,妄改晴雯?这里写宝玉要喝茶,叫不到人,袭人麝月秋纹碧痕与“几个做粗活的丫头”都有十十交十十代,解释她们为什么不在跟前。这句要是讲檀云,那么晴雯到哪里去了?所以若是笔误或妄改“晴雯”,那就是这时期的早本没有晴雯其人。
如果这句确是说晴雯,那她将来被逐──如果被逐的话──是像金钏儿一样,由母亲领回去。如果正病着,有母亲看护,即使致命,探晴也没有这么凄凉。如果不是病死,是自十杀,那就更与金钏儿犯重。不由得使人疑心,早本是否没有逐金钏这回事?这个疑问,我们在研究改写过程的时候会有一些端倪。
檀云二字“夏夜即事诗”(第二十三回)与芙蓉诔中出现过:“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都是麝月对檀云。既有麝月,当然可以有个丫头叫檀云。
第三十四回袭人“悄悄告诉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这里檀云不过充数而已。全抄本作“香云”,当是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