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本宝钗是王夫人的表侄女──见戚本第六十七回,那已经不很早,"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此回已经又改写过一次了。可见早本没有王薛是近亲的这一重关系,显然不预备写王夫人凤姐看中宝钗,想培植母家势力──这与王夫人的个十性十也不合。此后改为近亲,大概是因为不然长期寄居不合理。
金玉姻缘出于元妃的主张,照理是最合适的安排。而且绚烂的省亲给宝玉带来了大观园,同时也留下了这么个恶果,不到半年就在节礼上透了消息,极富于人生的讽刺。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元妃不过是王妃,地位不够崇高。王妃晋级,想必就是为了这原因。
怎见得不是别人根据第二十八回的线索,改写八十回本末尾?因为八十回本未完,别人尽可以续书,写八十回后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病逝,何必移到八十回前?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回前总批有"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但是除了此回这一次,第二十三回后这五回都没提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此回描写宝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等句,与诗联期(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重复,因为隔的年数太多。
回内宝玉说出一个奇异的药方,凤姐附和,证明他不是信口开河。
宝玉向林黛玉说道:"你听见了没有?难道二姐姐也跟着我撒谎不成?"
──各本同
称凤姐为"二姐姐",与迎春混淆不清。
书中人当面称呼兄嫂不兴连名字,例如第十三回凤姐称贾珍"大哥哥",贾瑞向她提起贾琏,也称"二哥哥"。宝玉平时只叫凤姐"姐姐",对别人说起才称"凤姐姐"。此处称"二姐姐"是跟着贾琏行二,正如"二弟妹"往往称做"二妹妹"。但是叫凤姐"二姐姐",叫迎春什么?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当时还没有贾赦邢夫人,贾家只有贾政一房,贾琏可能是堂侄(见"四详")。第二十八回也写得极早。是否起初也没有迎春,因此叫凤姐"二姐姐"?那这"二"字就是个漏网之鱼了。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宁府。惜春原是贾政幼女,自有宁府后才改为贾珍的妹妹(见"四详" )。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又一迹象,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报告探春:
"四姑十娘十房里小丫头彩儿的十娘十,现是园内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听见了问着他,他说的话也不敢回姑十娘十,竟要撵出去才好。"探春道:"怎么不回大十奶十奶十?"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十奶十奶十都往厅上姨太太处去了,顶头看见,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十娘十来。"探春道:"怎么不回二十奶十奶十?"平儿道:"不回去也罢,我回去说一声就是了。"探春点点头道:"既这么着,就撵出他去,等太太回来了再定夺。"
惜春的丫头都是从东府带来的,丫头的母亲也是宁府十奴十仆,不会在大观园内当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应当问一声,是东府的人,就该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画一样,要等尤氏来处理,李纨凤姐探春都不会擅自发放。显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还是探春的异母妹,当时还没有宁府。此回与下一回都是写宝玉的生日。此回湘云醉眠芍药裀,下一回占花名就十抽十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写得极早,回内元春还是个王妃;大概与此回本是一回,后来扩充成两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贾政的女儿?
前面提起过,宝玉起初与元春只相差一岁。如果迎春也是贾政的女儿,只能是庶出。惜春本来是贾政幼女,不是孤儿,但是至少是早年丧母,才养成她孤僻的十性十格。"四详"推测她也许是周姨十娘十的女儿,是错误的。迎春也死了母亲,而与惜春不应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贾政亡妾所生,加上赵姨十娘十以及与赵姨十娘十作对照的周姨十娘十,贾政姬妾太多──今本将他与姬妾众多的贾赦对照,正如迎春反衬出探春的才干。──因此迎春不会是贾政的女儿。她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第二十二回赏灯家宴有迎春而没有贾赦夫妇,想必是因为回内迎春制的灯谜是后添的,所以没忘了在席上也连带添上迎春。
第一个早本就我们所知,已经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为这时候还没有甄士隐贾雨村与英莲──与第六十三回。写第二十八回时,仍旧只有贾政一房,没有贾赦夫妇与迎春,但是元春已经改为皇妃,赏赐的节礼暗示后文元妃主张金玉联姻。
一七五四本前,书名"红楼梦"时,黛玉死后宝玉才定亲。明义"题红楼梦"诗有:"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第一个早本内大概也是这样,此后改为奉妃命定亲后黛玉才死。至书名"红楼梦"时已经又改了回来。为什么要改回来?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这一点一直就是这样──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灯谜预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联姻的本子里,遗命没有宣布,因为贾家给贾妃戴孝是国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说穿了需要回避,种种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则婚后与黛玉相处,实在无法下笔。宝玉婚后不会像贾琏那样与别房妇女隔离──贾母离不了他,与黛玉不免天天在贾母处见面。他们俩的关系有一种出尘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气了。仅只定了亲,宝钗不过来了,宝黛仍旧在贾母处吃饭,直到黛玉病倒,已经十分难堪──为了宝玉定亲而病剧,照当时的人看来,就有不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临终向紫鹃自剖,斯文扫地。
要替黛玉留身分,唯有让她先死,也免得妨碍钗黛的友谊,尽管宝钗对婚事也未见得愿意。她对宝玉虽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这早本怎么也只有八十回?一七六○中叶以后,八十回抄本"石头记"是有市价的,所以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销售。等到书主发现上了当,此本倒比今本有结尾,使读者比较满足,也许因此不忍十抽十换成为今本。
最后还有最怪的一个"旧本"之六:
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隆隆日起,袭人既享十温十饱,不复更忆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有诵经化斋之十声,声音甚熟十习十,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自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境遍佛声著“读红楼梦劄记"(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
在这本子里,宝玉出家为僧,但是并没有到青埂峰下"证前缘",回到神的话框子里,而是极平凡的乞讨斋饭。
程本写宝玉走失后,贾政看见他一次,已经做了和尚,与二仙偕行,神出鬼没。于是袭人别嫁。当时家境也还过得去,抄家荣府只抄了贾赦一房,一切照旧,因此袭人嫁人并不是为了生活。此本写袭人嫁后"十温十饱,不复更忆故主",是说在贾家十分穷苦,与程本的情况不合。宝玉成了仙再来化斋,除非是试她的心──还有什么可试的?而且也不会死了。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的结局,年代早于程本,因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