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讲开始,我提到一个问题,就是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死后留下的遗产,她好像没有得到,为什么?由于上一讲主要是讨论黛、钗合一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就没来得及探讨,现在,我们先来研究一下这件事情。
书里对林黛玉的母亲贾敏,从贾家嫁到林家,那个林家的情况,十十交十十代得是很清楚的。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祖上也曾袭过列侯,贾代善和史太君夫妇将贾敏嫁进这么一个门第,应 该说还是门当户对的。林家封袭过三世,到林如海父亲,又袭了一代,到了林如海,就从科第出身,这样,林家就既有钟鼎之家的底子,又有书香门第的特色,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家庭。书里故事开始的时候,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升至了兰台寺大夫,正管理鹾政。“鹾”这个字读做“十搓十”,就是我们日常生活里离不了的咸盐。林如海被皇帝钦点为巡盐御使,这是不小的官,而且是美差、肥差,过去有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连所谓清官——知府也算不得什么大官——不着意去贪十污受贿,尚且可以获得那么多的财富,巡盐御使比知府大多了,你想想,油水肯定不会少。当然,《红楼梦》里的官职,基本上都是把现实中存在的,参考更古的时候的一些官名,加以变化来设定的,并不是清代官职的照搬。这当然是因为,曹雪芹下笔时必须非常小心,在那样一个文字狱盛行的历史时期,他有不怕,该吐的气一定要吐出,所向往的一定要弘扬,非常有勇气的一面;也有不必作无谓的牺牲,以艺术想像跟现实政治、现实社会拉开距离的,非常睿智的一面,这是我们理解《红楼梦》文本特色不可或缺的一把总钥匙。
林如海官不小,他再清廉,财产也少不了。书里又十十交十十代,他在黛玉之前,生过一个儿子,但养到三岁就夭折了,林家人丁寥落,只有些堂族亲戚,没什么亲支嫡派的,林黛玉母亲贾敏去世后,林如海明确表示过不再续正妻,后来林如海自己又病死了,大约还剩下几个小老婆,都没给他生育过子女。那么,林如海死后的财产,归了谁呢?难道都让他的那几个小老婆分去了吗?
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林如海的遗产,林黛玉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林黛玉是个儿子,那么,不用讨论,当然有;如果林黛玉在父亲去世前已经出嫁,那么,父母应该在她出嫁时,已经用嫁妆的形式,分配给了她应得的家产。嫁出去的闺女泼出的水,当了别人家媳妇,经济上就脱离了父母,跟婆家一起算另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了。但是,微妙的是,林黛玉虽然寄养在外祖母家里,却又还没有出嫁,因此,按那个时代的财产分割规则,她父亲的那些小老婆不能将她排除在外,应该分给她一部分家产,作为她今后的嫁妆。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林黛玉所分到的那部分财产,究竟在哪里呢?首先,不在她自己手里,这是我们看故事情节可以搞得很清楚的,林黛玉在贾府,完全是寄人篱下的状态:第四十五回,她对薛宝钗说,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姑十娘十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这就说明,虽然她跟贾母血缘上最近,有贾母这把大保护伞,待遇还是高规格的,可是,人心险恶,府里还是有些小人对她歧视;当然,这也主要是因为她这人自尊心超强,她父母双亡后,一点家产没有继承到,也就是说,从经济上看,她没有根基了。
贾母,她那么疼十爱十黛玉——身边跟她血缘最亲近的骨肉——难道在林如海死后,她就不能过问一下她的宝贝外孙女儿应得的那份遗产吗?从书里描写上,看不出来她有所过问。因为,以那个时代的道德与行为规范而言,她不便于过问。林氏是另外一个家族,虽然是儿女亲家,但经济上各自独立,各有族长,各有经济隐私,她一个外姓人,就算辈分高,也不能随便插嘴。再说,她可能也不那么在乎,她的私房是相当充实的,一个宝玉,一个黛玉,一娶一嫁,她是乐于全包的。第五十五回王熙凤和平儿议论起家里的婚丧嫁娶,你还记得吧?就提到,二玉的婚事,使不着官中的钱。官中的钱,请你一定要注意这个概念,书里多次出现,就说明,整个荣国府,它有一个总账房,经济上有总预算,许多钱是要从总账房支取报销的,比如府里各个等级人口的月银,又叫月例,是按身份确定数额,定期发放的。这笔钱,都从王熙凤手里过,她每次从总账房一打趸领出来,先不往下发,私下拿到外头放高利贷,等有了利钱,再取回来,发到各房各处去,于是一再形成不按时、拖欠的情况,有一次连袭人都忍不住抱怨。这是书里一个贯穿十性十的情节,引发出许多的矛盾冲突。八十回后,王熙凤的这种非法取利的行为,给她带来了报应,这里不细说了。总之,一般的婚丧嫁娶,是要动用官中,就是荣国府总账房的钱的,但二玉例外,贾母自有梯己钱拿出来——而且一定不会少——用在他们的婚事上。贾母知道,林如海去世后,黛玉没得到财产,但是,她特别疼十爱十她,只要她健在,黛玉就会从官中那里得到高标准供应;而且,一旦出嫁,就连官中也不依赖,她会让她的这个外孙女儿得到很多嫁妆。
林如海生病去世,是贾琏带着黛玉去扬州先探视,后留下参与丧事的。林氏宗族处理林如海遗产,贾琏肯定是介入了,他代表黛玉出面表态,或谦让,或力争,都是说得通的,黛玉自己怎好问他?贾琏回到都中荣国府,肯定要向贾政汇报,如果他说并没分到多少,贾政也未必深究,不管是多是少,黛玉未成年,又不马上出阁,贾琏就说所有分到黛玉名下的财产,动产不动产全折成银子拿回来十十交十十到了官中,以备黛玉出阁时作为嫁妆,贾政可能也就以“知道了”三个字了结此事。真实的生活里,贾政原型只不过是贾敏原型的堂兄弟罢了,他 成年后才过继到贾母原型跟前,对黛玉原型的事情不可能那么关切,大面上过得去而已。
那么,在黛玉所得的父亲遗产这件事情上,贾琏做手脚是非常便当的,他可以略微往总账房——也就是官中——十十交十十出一部分,其余的绝大部分就贪十污归己了。当然,王熙凤是不会放松他的,那么一个厉害的老婆,他绕不过去,不可能逃脱王熙凤的监察。因此,应该是他们两口子,联手鲸吞了黛玉应得的绝大部分遗产。
有人可能要说了,你这全是猜测、推理吧?从书里能找到根据吗?能找到。第七十二回,写到贾琏王熙凤夫妇对来自宫里的太监问他们借银子——所谓借,其实差不多就是白送,还回来的可能十性十非常之小,那些太监其实就是敲诈勒索——不胜其烦,可又只能是想方设法地应付。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先后说了一些关于钱财的话。王熙凤甚至说,把我们王家的地缝扫一扫,就够你们贾家过一辈子,还提到自己和王夫人从王家带了丰盛的嫁妆嫁到贾家,说了那样的丑话,弄得贾琏很难堪,于是,贾琏就说了这样的话,你记得吗,不能忘记啊,曹雪芹绝不是随便那么一写,他是在给我们传达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什么信息?贾琏有一句话是这样的,他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可见他发过这样的财,以前发过这样的横财,还想再来一次,但似乎那机会是再难得到了。从书里往前头捋一捋,他怎么会发过这么一笔横财?找不到别的线索,惟一的可能,就是他护送黛玉回扬州,先说是去探视生病的林如海,去了,林如海就死了,成了奔丧。那么上面我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林如海遗产一定不少,又没有续娶正室,又没有别的子女,剩下的那几个小老婆,身份都不如黛玉这个未出阁的亲闺女,竞争力有限得很,再加上贾琏以黛玉的代理人身份拼命力争,黛玉名下获得三二百万银子甚至更多的财产,是完全可能的。
在有的古本上,三二百万写做三二万,可能是抄书的人觉得三二百万这个数字未免太多,就给改了,但缩水一百倍,似乎又显得过少。不管怎么说,贾琏发过一笔横财,曹雪芹在这里写下一笔,肯定是有用意的。后来读书的人推敲出,那就是他贪十污的林如海家分给黛玉的遗产,这个判断,应该是八九不离十。
但是,不管那笔遗产的具体数目是多少,林黛玉自己,一点也没有得到,成了一个荣国府里的寄食者,一个没有经济根基的闺女。虽然人们表面上不敢跟她流露出什么,但是黛玉心里清楚,她还是会因为这一点遭人歧视的。特别是,她到荣国府没多久,就来了个薛宝钗,脖子上每天总戴着个金锁,又从薛姨十妈十和王夫人那里放出风来,说宝钗命中要嫁给有玉的公子,那不是指贾宝玉是哪个?“金玉姻缘”之说,甚嚣尘上,给林黛玉带来深重的十精十神压力。当然,薛家那时候也开始衰落了,薛宝钗没有了父亲,哥哥又是那么一个颟顸的家伙,但是,毕竟还能从皇家那里支取到大笔的银子,继续为宫廷当采办,自己家也还有别的买卖——例如,鼓楼当铺恒舒号,就是他们家的——从所谓经济根基上说,薛宝钗还算得是个富家的女子,这一点,林黛玉是没办法跟她比的。在黛、钗合一之后,两个人说知心话,双方都承认,她们在经济状况上,存在非同小可的差距。因此,钗就在经济上支援黛,送燕窝洋糖什么的,黛也就接受这份经济馈赠。
上一讲里,我已经分析过,在贾母还在世的时候,宝玉的婚事,娶谁为媳妇,不管王夫人心里头有什么算盘,也只能暗地里拨动算盘珠,到头来,还得贾母说了算。那么,贾母心里头究竟怎么想呢?一度考虑过薛宝琴,这个先不谈。眼前的两位闺秀,黛玉和宝钗,她究竟想让宝玉娶哪一个?她心里头的那架天平,究竟朝哪边倾斜?
上一讲提到,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人们基本上形成一个共识,就是黛是反封建的,薛是拥封建的,而贾母呢,她是封建家庭宝塔尖上的人物,是个老封建,因此,她自然是更喜欢钗,为宝玉娶媳妇,从她那里,就很可能是弃黛而取钗。又因为那时候,绝大多数论者都把高鹗续的后四十回跟前八十回混在一起分析,高续写了“调包计”,写了贾母的喜钗厌黛,这些情节又成为戏曲改编的重头戏,因此,取钗弃黛似乎已成颠扑不破的真理。
当然,我觉得,人们对《红楼梦》,对具体到贾母在宝玉娶媳妇的问题上对黛、钗二人的取舍,天平究竟朝哪位倾斜,完全可以做出不同的分析,各自保留不同的看法,像上面所说的那样一种看法,我也很尊重。但是,现在我要把自己的看法讲出来,供大家参考。
宝玉的婚事问题,形成情节波澜,最早是在第二十八回。临近端午节,贾元春派夏太监出来给贾府的老太太、老爷太太、公子小十姐们,送颁赐的节礼,本来这也没什么稀奇,但是,这回的颁赐,宝钗那份跟宝玉完全一样,品种多而且高级;黛玉呢,则跟迎、探、惜等一样,比如宝玉认为最能衬托出女十性十腕臂之美的红麝串,她就没有。这是什么意思?历代的论家几乎都认为,这是元春在指婚。当然,元春可以更明确地指婚,可能是她考虑到宝玉年纪还小,就先这样比较含蓄地来表达她的一个意向,就是她觉得,将来她这个弟弟,应该娶宝钗为妻。
我不是从根本上反对元春指婚说,但是,我觉得大家要注意到,接下去的情节里,我们并没有看到本应是紧接而来的反应,王夫人和薛姨十妈十首先应该感到高兴,对不对?贾母似乎也应该有个态度出来啊,毕竟这是元妃的意思呀,可是,看不到相关的文字,反而是写了些别的事情。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大家千万别忘了,就薛姨十妈十而言,她那宝贝女儿的前途,首选,并不是嫁给宝玉。他们家为什么来都城?其中一个很大的目的,是要让宝钗参加选秀,以成为陪侍、才人、赞善。书里以宝玉为本位,叫宝钗姐姐,叫黛玉妹妹,前面我分析过,故事进展到那个阶段,宝玉是十三岁,那么,宝钗大体应该是十四岁,黛玉应该是十二岁。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第四十五回,应该也是宝玉十三岁那一年,黛玉有句话,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这与前后文都不对榫,而且各个古本,一直到通行本,这句全一样,这是怎么回事?我想,是个笔误,而且也不一定是曹雪芹本人造成的,有可能是后来抄书的人抄到这里,觉得十二太小,把二描改为了五,而这个抄本成了后来各种转抄本的底本,于是就都成了黛玉十五岁。这里不细讨论黛玉的岁数问题,还是来说宝钗,宝钗肯定比宝玉大,宝玉十三她就十四了,十四正是参加选秀女的年龄,她家带她到都城,为的就是能像元春一样,先选进宫里做女史,然后一步步升上去嘛。那么,究竟宝钗参没参加选秀女呢?我觉得,她参加了,而且应该就是在第二十八回那个时候去参加的。但是,她却没有被选中,只是曹雪芹写得很含蓄,没有明写,是暗写。而元春的端午节颁赐,给她的一份格外优渥,第一层意思,应该是安慰她,安慰这位美丽而聪慧的表妹;其次,才可能是,表达了那样一个意向,就是既然进不了宫,那么,将来可以嫁给宝玉,成为她的亲弟媳妇。
确立了这样一个思路,我就觉得,从那以后的一连串情节都容易解释了。不信你再细读读,那后面的情节里,宝钗显得非常烦躁,心情似乎总是很抑郁,频频失态,出人意表。还记得那几句对话吗?宝玉不过是因为百无聊赖,问了句宝钗为什么不去她哥哥的生日宴上看戏,她表示了一下嫌热,宝玉随口把她比喻为杨贵妃,她就那样地恼怒,仿佛被揭了伤疤一样,甚至于恨恨地说,我倒像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原来我百思不得一解,她说什么不行,怎么会说出这样的怪话来?现在我懂了,她选秀失利,不是因为她模样差,风度次,而是因为她没有过硬的后台,朝中无人,虽有一位表姐封了贤德妃住在凤藻宫,但贵妃是不能干涉朝政的,不能插手宫廷选秀事宜的,除非有皇帝本人的特许,而元妃显然也并没有被授予那样的特权。因此,宝钗本来就对宫廷选秀的不公平满腹牢十騷十,而宝玉又偏拿那样的话来灌她的耳朵,难怪她脱口而出,说了那样的话。摸清了她的内心活动,怪话也就不怪了。
按说,元春通过端午节颁赐,表达出了让二宝结合的意向,贾母如果也心存这个意思的话,她是一定要呼应的。可是,从书里往下的描写来看,她却毫无回应,是她头脑迟钝?不可能,我认为,她是装傻,你元春不是并没有明确指示,只是个暗示吗?那么,对不起,我就不接你这个茬儿。贾母不接茬,王夫人、薛姨十妈十即使心中暗喜,也就只好暂时不动声色。
接下去,就写到清虚观打醮,嘿,波澜陡起,元春的指婚,只是个暗示,那张道士给宝 玉提亲,却是明明白白的。于是,贾母就发话了。那段话非常重要啊,你要读懂,不要误会。
我在前面,讲贾府的婚配之谜,得出的结论是,贾府在娶媳妇的问题上,向来是不含糊的,对门第出身、根基家业,那是非常讲究的。那一讲出来以后,马上就有若干个红迷朋友,以各种形式向我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他们就说,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张道士给宝玉提亲,贾母回答他的话里,有一句非常明确,叫做不管他根基富贵,就凭这一句,你那贾府婚配原则里,讲究根基富贵这一条,就站不住脚了。他们问:怎么解释贾母这句话?她为什么要这么说?
现在我就来回答这个问题。
请注意,贾母说那段话,不是光跟张道士说,她是说给在场的所有人听的,而在场的人里面,有一位,她是特别要她听清楚的,那不是别人,就是薛姨十妈十,而薛姨十妈十听见了,也就等于告诉王夫人了。
贾母的话,是这样说的,她说,上回有个和尚说了,宝玉命里不该早娶,要等再大一点以后再定。这不但是一口回绝了张道士,也等于是间接地否定了元春的指婚,她宣布,这个时候,谁都别来张罗宝玉定亲的事。接着她就说,表面上只针对张道士,其实,是敲山镇虎,她话里有话,她说的什么?她说,张道士你可如今打听着,打听好了来告诉我。其实这些话是虚的,她何尝真要张道士插手宝玉娶媳妇这件只能由她独十裁的事,她拿着这些话做幌子,她就说了,不管她根基富贵,只要模样好,配得上就好,便是那家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要模样十性十格儿难得好的。贾母知道,在这个关键时刻,必须让王夫人、薛姨十妈十知道,黛玉虽然没得到什么遗产,根基不富贵了,但是模样好,配得上宝玉,你们心里头笑她穷吗,那很好办,我有的是银子,还拿得出来,到时候不过是给她一副丰盛的嫁妆罢了,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当然,贾母不是不知道黛玉十性十格上有缺点,就十性十格而言,她也确实喜欢宝钗,曾经几次夸奖过,但在究竟宝玉将来娶黛还是娶钗这个问题上,她心里的天平是稳定地朝黛倾斜的。所以,她开头都没提十性十格,最后,可能是考虑到应该把话说得圆通一点,才补充说,只是模样十性十格儿难得好的。贾母的话,王夫人、薛姨十妈十不可能听不懂,这很杀风景。元春的指婚效果等于零,把宝钗嫁给宝玉的可能十性十在锐减。当然,她们也不会死心,因为生活里充满变数,她们还会在以后设法争取,期盼贾母心里的天平改变那倾斜的方向。
所以说,贾母是在极其特定的情况下,说不管根基富贵这句话的。第五十回,贾母一度对薛宝琴动了念,其实对宝琴家的大致情况,她应该还是有所了解的,但既然是要考虑婚配,那么,书里就写得很清楚,贾母不但向薛姨十妈十细问宝琴的年庚八字,还细问她家内景况,可见,哪里会在给宝玉娶媳妇这样的事情上,真的放弃根基富贵这一条原则。其实,说黛玉穷,那也只是说给王夫人、薛姨十妈十听,以针砭她们自以为宝钗阔的优越感,黛玉其实还是有根基的,而且是富贵根基,那根基就是贾母本人,泰山石敢当,谁可小觑?
因此,我还是坚持前面讲过的观点,贾府,以及四大家族别的家庭,在娶媳妇上,对根基家业,那是绝对不马虎的。第七十回有一笔十十交十十代,不知你注意到没有,说偏近日王子腾之女许与保龄侯之子为妻,凤姐又忙着张罗,看看,这就是他们那种家庭标准的婚配模十式。
宝玉和黛玉,虽然听见了贾母对张道士的表态,但是他们完全不懂。回到家里,宝玉只是生张道士的气,黛玉呢,本来宝钗的金锁就让她堵心,忽然宝玉又得到一只金麒麟,收起来留着要给史湘云,史湘云自己早就佩戴着一只金麒麟,一金未除,再添一金,“金玉姻缘”的十陰十影更加浓重,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就跟宝玉怄气。这一回,两个人可闹大发了,真可以说是闹得沸反盈天,最后闹得惊动了贾母,贾母是怎么个反应呢,她说二玉“不是冤家不聚头”,说她没有一天不为他们两个十操十心,说她咽了气,就眼不见心不烦了,可又偏不咽这口气,自己抱怨着,也哭了。这样的描写,难道还能做出别的解释吗?我觉得,只能解释为,贾母一直在对二玉最后的结合保驾护航,但是这两位孽障,却全然不懂得她的一片苦心,非要十胡十闹。但即便这样,只要贾母一息尚存,她就还是要尽力地让二玉这两个冤家聚头。
贾母如此纵容二玉,她那想最后让二玉婚配的意图,已到了不避嫌疑,府里众人皆知的程度。书里一再地点明:第二十五回,王熙凤跟黛玉说,你既吃了我们家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当黛玉说她贫嘴贱舌讨人厌后,她又说,你给我们家做媳妇,少什么?你瞧瞧,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哪一点还玷辱了谁呢?按说,王熙凤在利益关系上,是王夫人一头的,但凭着她的乖觉,她已经看得很清楚,有贾母做主,黛玉是会嫁给宝玉的,这是一桩早晚会出现的事实,与其对抗,不如早点接受下来,因此,放胆开这 样的玩笑。
第六十五回,贾琏的仆人兴儿跟尤二姐、尤三姐介绍府里的情况,说宝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十娘十定了的,因林姑十娘十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
就是薛姨十妈十——一位心里头最不希望二玉婚配的人——住进潇湘馆以后,一次宝钗在场,这样跟宝钗说,你宝兄弟老太太那样疼他,他又生的那样,若要外头说去,断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与他,岂不四角周全?薛姨十妈十说这个话,可能是想观察黛玉的反应,是一次火力侦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贾母心里那架天平的倾斜方向,人人清楚,脱口可出。当然啦,曹雪芹他就写了那样一笔,就是紫鹃听见了,忙跑过来笑道,姨太太既有这主意,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紫鹃这话很厉害,你注意到她是怎么说的吗?她不是说,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而是说,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紫鹃确实聪慧,她知道,二玉婚姻的障碍,实际上就在王夫人那里。贾政作为父亲,虽然有最大的发言权,但他是不会忤逆贾母的意向的;王夫人呢,如果贾母非常明确地表达出她的决定,她当然也只能硬着头皮服从。但是,贾母也轻易不会那么做,那么,你贾母既然可以对元春的指婚意向装糊涂,我也可以对你这个婆婆成就二玉婚姻的意向一样地装糊涂,双方还很有得一斗。当然,那一定会是微笑战斗,是一种软磨硬泡的长期较量,看谁能笑到最后。
贾母心中的天平倾斜表现得最淋十漓尽致的一次,是在第四十回。她领着刘姥姥到大观园各处去逛,先到了潇湘馆,因为前面对潇湘馆的室内陈设情调已有若干描写,到这一回就不再细写,只说窗下案上设着笔砚,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刘姥姥以为是公子的书房呢,贾母就笑着告诉她这是自己外孙女儿的屋子。显然,贾母对黛玉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都是满意的,后来提出窗纱颜色不对头的问题,但那并不是黛玉自己造成的一个缺点。吃完午饭,就写贾母领着刘姥姥到了蘅芜院,宝钗住的地方,贾母是头一回进去,原来书里只写到院中景色,屋里情况没写,情节流动到这个地方,才细写,说进了屋子,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十床十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贾母一看,是怎么个反应呢?她的反应非常强烈,说,使不得,虽然她省事,倘或来一个亲戚,看着不像!不像,就是不像样子,有失体统,那么一个意思的简缩语。贾母底下的话,一句比一句厉害,说,二则年轻姑十娘十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些老婆子,越发该往马圈去了!这是非常生气的话,是非常严厉的批评。全书里,贾母对儿媳妇孙媳妇众女儿,从来没有过如此尖锐的批评,对黛玉就更没有过这样的指责。很显然,宝钗为了迎十合封建家长,为了从居处的室内布置上体现出自己的内敛,自己的无才便是德和十温十良恭俭让,她把事情做过了头。也许,那真是她多年形成的生活方式和审美趣味,并非刻意造作,不是因为那天估计到贾母要来,再特意调整过一番的景象。但不管怎么说,她天天吞十食冷香丸,把身十体和灵魂里面应有的热度,也当做毒十性十给排除掉了,以致外化为居室布置以后,就让贾母觉得触目惊心,甚至感到那是一种反讽,似乎在无言地表达,我们年轻姑十娘十要这样生活才算符合圣贤规定的礼数,年纪再大,那就还得再做减法,灭绝人欲,以增女德,啊,贾母受刺激了,她看了就脱口而出,说我们老婆子,越发该往马圈去了!大家想想,经受过这样的刺激以后,贾母还可能让这么个矫情的女子,这么个让她觉得自己只配去住马圈才能维系住女德的年轻姑十娘十,成为她的孙子媳妇,跟她的心肝宝贝活凤凰宝玉,聚在一起过日子吗?我认为,这以后,贾母心里那架天平,就更不可能朝宝钗倾斜了。
但是,到头来,二玉还是没能结合。宝钗呢,她得到了人,却没能得到心,人家心里吟唱的是: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脂砚斋在批语里指出,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她很早就把八十回后的结果透露了出来,那就是二玉的婚事到头来还是不行,令人扼腕叹息。
那么,究竟为什么二玉这两位有情十人,终于还是成不了眷属呢?
我认为,那是因为,有比儿女婚配更紧迫的事情接连袭击贾府:八十回后,节奏加快了,写到贾家的败落。而在这个过程中,当第一波打击来临时,贾母就因惊吓加重了原有的病情,死去了。贾母一死,黛玉就完全失去了依靠,宝玉的婚事,王夫人就可以一手十操十纵了。贾政在政治旋涡中,本来就惶惶不可终日,哪有很多心思来考虑宝玉娶媳妇的事,王夫人跟他说宝钗很好,他本来对宝钗也有好感,至少没有什么恶感,又是亲上加亲,双方知根知底,没有反对的必要,当然同意。薛姨十妈十不消说遂心如意,宝钗自己呢?应该是一种复杂的心情。真想看到曹雪芹八十回后的文字,看他如何写宝钗在那样一种情况下,由家长包办,嫁给了宝玉的心情。那是很难写的,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曹雪芹又会写得入情入理,令读者掩卷喟叹不已。
高鹗续书,一般人都认为,最十精十彩的部分是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和魂归离恨天,在他笔下,黛玉是那样死去的。但是,经过对曹雪芹前八十回文本的分析,参考脂砚斋的批语,有的红学家指出,曹雪芹笔下的黛玉之死,不是那样的。
在高鹗的续书中,直到宝玉出家以后,宝钗还活着,而且她还给宝玉,给贾家,生下一个后代。这个跟贾蓉、贾兰同辈的人,如果真有,按曹雪芹的设计,应该取一个草字头的名字。请大家注意,现在我们写贾兰的“兰”字,因为是用简化字,显示不出繁体字的兰花那个“兰”字上面的草字头了。曹雪芹他设计贾家各辈分的男人,是严格地按偏旁取名的:贾敬那一辈是文字辈,连女十性十也跟着那么取名进入排行,如黛玉的母亲叫贾敏;贾珍那一辈是玉字辈,前面我提到过,祭宗祠的时候,有个古本里写的是,玉字辈由贾玫打头,那应该是贾琏的哥哥,他只出场一次;底下,就是草字头的一辈,高鹗续书,应该给宝玉的儿子取一个草字头的名儿才靠谱,可是,他却取了个名字叫贾桂,木字边,这很奇怪。他写后来贾兰和贾桂都参加科举考中,因此贾家兰桂齐芳,重新走向繁荣富贵,这肯定是跟曹雪芹的构思满拧的,跟第五回的一系列预言背道而驰。
那么,跟着问题就来了,如果说高鹗笔下的黛玉之死,并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那么,八十回后,曹雪芹写黛玉之死,是怎么设计的呢?有红学家认为,黛玉是沉湖而死的,这可能吗?宝钗嫁宝玉后,生孩子了吗?宝玉出家后,她是依然活着,还是死去了呢?下一讲里,我们再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