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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还没有洋快餐的年代,包子是我的最一爱一。特别的猪肉馅的,对于我来说堪比美味珍馐。可是从那件事以后,我就很少吃外面卖的包子了(自己家的还是一样喜欢)。
那事发生在我们家附近的火车站一带。在火车站对面的那条街上,新开张了一家“朋朋包子铺”,里面的包子特别好吃,好多人都慕名而来。我家那时的条件不好,想吃就得自己家包。所以我始终没什么机会去体验一下。我家邻居老李家的孙子是我的铁哥们。他家条件好,每周他老一妈一都会带他去吃一次,羡慕死我了。他还经常跟我说,让我也去尝尝。那味道很特别,自己家决做不出来。
可是好景不长,还没等我去体验呢,那家店就出事了。被公安局和卫生局查封的,老板和伙计都抓起来了。说是他家的包子里面掺了“香肉”,就是人肉。
原来他是一家家庭作坊,老板,伙计都是自己家的人。开业的时候生意并不好,为了开店还欠了不少钱,他家的大儿子就想了这么一个主意:大儿子是在火葬场工作的,看管冷库。平时运来的人都是穿好衣服的,以后基本不会动了。他就趁没人的时候悄悄去割死人的大一腿肉,回来掺在肉馅里。这人肉可是少有的美味,自然生意盈门。(其实有些人,尤其是岁数大的,一吃就知道。)后来,因为有家属要求给死者换衣服,事情就暴露了。
这事在我家那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我那个哥们听说以后,还得了一段时间的厌食症呢。幸亏我没吃上,穷也有穷的好处。
之后想想,这家人可能也有些磊落之处。“朋朋”这个名字其实不就已经暗示他家是卖人肉包子的吗?(月字旁的字不就代表是人身上的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