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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病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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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病军人】原文

行多有病住无粮,万里还乡未到乡。

蓬鬓哀吟长城下,不堪秋气入金疮。

【逢病军人】译文

译文

军人在行军的途中,经常患病,住宿下来又没有粮吃,只得忍饥挨饿。在这万里归乡途中,奔波不息,至今还没有回到自己的家乡。在这生病之际,头发蓬乱,宿在古城哀吟,身上的创伤被被寒风一吹,如刀割一般,实在令人难以忍受。

注释

① 蓬鬓:散乱的头发。鬓:头发。

② 长城:秦始皇修筑的古代军事工程,用来防止匈奴入侵,后来历朝多次翻修。

③ 金疮:中医指刀箭等金属器械造成的伤口 。

【逢病军人】赏析

829年,诗人游塞北时,与一个患病军人返乡途中所遇,想到伤兵退伍的命运后所写下的诗。

此诗写一个伤病退伍在还乡途中的军人,从诗题看可能是以作者目睹的生活事件为依据。诗人用集中描画、加倍渲染的手法,着重塑造人物的形象。

诗中的伤兵退伍后,诗人很快发觉等待着伤病悲惨的命运。“行多”,已不免疲乏;加之“有病”,对赶路的人就越发难堪了。病不能行,便引出“住”意。然而住又谈何容易,离军即断了给养,长途跋涉中,干粮已尽。“无粮”的境况下多耽一天多受一天罪。 第一句只短短七字,写出“病军人”的三重不堪,将其行住两难、进退无路的凄惨处境和盘托出,这就是“加倍”手法的妙用。第二句承上句“行”字,进一步写人物处境。分为两层。“万里还乡”是“病军人”的目的和希望。尽管家乡也不会有好运等着他,但狐死首丘,叶落归根,对于“病军人”不过是得愿死于乡里而已。虽然“行多”,但家乡远隔万里,未行之途必更多。就连死于乡里那种可怜的愿望怕也难以实现呢。这就使“未到乡”三字充满难言的悲愤、哀怨,令读者为之酸鼻。这里,“万里还乡”是不幸之幸,对于诗情是一纵;然而“未到乡”,又是“喜”尽悲来,对于诗情是一擒。由于这种擒纵之致,使诗句读来一唱三叹,低回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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