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 史书 > 南史白话文 >

顾觊之传

<<回目录

顾觊之字伟仁,是吴郡吴县人。他的高祖顾谦字公让,是晋朝的平原内史陆机的姐夫。祖父顾崇,是大司农。父亲顾黄老,是司徒左西曹掾。

顾觊之担任谢晦的卫军参军,谢晦喜欢他文雅素净,深深地相知相待。他历任尚书都官郎。殷景文、刘义康之间的矛盾已经很显著,顾觊之不愿意与殷景仁长久地接触,于是就以脚病为理由辞官回家。每天夜里常常在上行走,家里人暗中诧异而不晓得他的用意。等刘义康免官流放,朝廷中的人有很多都遭了祸,顾觊之终于免遭不幸。

后来做了山令。山是个难以治理的地方,共三万户,前后任职的长官昼夜不得休息,事情还是办不好。顾觊之用简约的方法来统御复杂的情况,县里因而没有事情。白天垂着帘子,门庭清闲,自从宋朝以来治理山,事务简约而局面良好的,没有人能超过他。

后来做尚书吏部郎。曾经在文帝的座位前论说江东人物,说到了顾荣,袁淑对顾觊之说:“你们南方人怯懦,怎么能办作贼的人?”顾觊之严肃地说:“您这是把忠义作为取笑人的理由。”袁淑面有愧色。孝建年间(454~456),担任湘州刺史,以政绩而著称。

大明元年(457),征调他为度支尚书,转任吏部尚书。当时沛郡相县的唐赐前往邻村彭家饮酒回家,就此得了病,吐出毒虫二十多条。唐赐的妻子张氏依照唐赐临终的遗言,死后亲自剖开他的肚子,五脏都糜烂破碎了。郡县官方因为张氏残忍地进行解剖,唐赐的儿子唐副又不禁止,判她为妻子伤害丈夫,服五年徒刑,儿子不孝顺父母,斩首示众。这些都不是法律条文。三公郎刘勰认为:“唐赐的妻子痛心地遵从遗言,儿子明白人死是自然现象,根据事实推究他们的心情,并不在于忍心残害,应该予以同情。”顾觊之认为:“以妻子和儿子的身份而做出残忍苛苦的事情,不应该无原则地疏通小的感情,我认为唐副是不孝,张氏和他一样很不仁道。”诏令按照顾觊之的议论执行。

后来顾觊之担任吴郡太守,得大臣戴法兴权力压过皇上,而顾觊之不曾向他低过头。左光禄大夫蔡兴宗与顾觊之友好,嫌他风节过于严峻。顾觊之道:“辛毗说过,孙、刘不过让我不做三公罢了。”他后来死于湘州刺史任上,谥号为简子。

顾觊之家门和睦,被同州郡的人们所尊重。儿子顾绰私人财产十分丰富,同乡的士人和平民有很多人欠他的债,顾觊之禁止他不能奏效。等后来掌管吴郡,诱骗他拿出了文契一大厨,全部让人烧掉。宣告给远近各地的人们,都不需要再来偿还,顾绰懊悔叹息了整整一天。

顾觊之常常认定命运都有固定的职分,不是智力所能转移的,只应该恭守自己的本分,信凭天命。而昏昧的人不明达,妄求侥幸,徒然损坏了雅道,与得失无关。于是便以他的这种意思,让他的侄子顾愿作了一篇《命定论》。

顾愿字子恭,父亲是顾深之,为散骑侍郎。顾愿喜学习,有才学和词采,死在太子舍人任上。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