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一操一往往比保全一性一命还要重要。所谓保守贞一操一,其意即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男子发生一性一交关系,或是只和法定关系人(惟一的一个丈夫)发生一性一交关系,否则就是“失贞”。“失贞”包括婚前一性一行为、婚外一性一行为、再嫁和被强一奸一等等。
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女子,而不适用于男子。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一性一交关系,充其量只可谓是“失德”,却没有人指为“不贞”,贞一操一观念是古代社会中男子专为女子而设的一种律例。
古代盛行婚前验贞,即由丈夫或亲友察看新婚的妻子是不是处一女,即丈夫是否有“初次使用权”。女子既然是属于男子使用的一种物品,她就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哪怕只被他人使用过一次,也就要大大地“掉价”了。
同时,这还不仅仅是物品的“价值”问题,而且涉及到,女子如果婚前不贞,那么婚后也必不可靠;婚前既然已和他人有过一性一交关系,那么婚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也很可能是“野种”。在人类从群婚杂一交向个体婚制过渡的过程中,有些部落有“杀首子”之风,就是因为当时群婚杂一交的残余仍然存在,女子的婚前一性一行为并不少见,但个体婚制和私有财产的继承又要求子女一定要出自男一方血统,所以为了防止妻子嫁过来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是“野种”,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孩子杀掉。
古来婚前验贞、鉴别处一女有许多方法,许多都是荒谬而不科学的。
例如,匈牙利的齐格纳人的新郎要在新婚之夜叫新一娘一赤脚踏菩提树制的小圆板。这圆板两面都有图画:一面的外圈画着锁状,表示妻为丈夫所锁的意思;两个十字塔表示不幸,中间的圆圈象征肉一欲,下面的蛇象征诱一惑者,最下方的塔,表示丈夫在塔上监视妻子的贞一操一。另一面画的花象征一爱一,下面的两根棒则象征对于忘一爱一负义者的惩罚。他们相信失了贞一操一的少女踏上这块木板,就马上会有灾难。
还有一部分齐格纳人,新郎于新婚之夜将黄杨树枝穿着三只剥皮的喜鹊的头,藏在新一娘一的枕下,认为如果妻子是纯洁的就可安眠,否则就会在呓语中坦白过去的不贞事实。
墨西哥的托托人在订婚仪式上,未婚妻要在一把新椅子上坐一坐,以表示自己是贞洁和清白的。贞洁表白的仪式过后,很快就会真成亲。在新婚之夜,新郎实际检验一下新一娘一的贞一操一情况,如果证明她是贞洁的,婚姻就算最后达成,如果发现她“不贞洁”,则婚事就此告吹。
如果女子在新婚时被认为不是处一女,下场往往是很悲惨的。
《旧约·申命记》上说:“新娶之妇,若非处一女,当以石捶杀之。”《旧约·利未记》又规定:“凡祭司之女,若有行一婬一,则应以火焚死。”">
在阿富汗的一些地区,一直流行着“落红”崇拜,如果新婚初交未见“落红”,即被视为不贞女子,新郎可以把她休掉,甚至可以把她处死,女方家庭不得有任何异议,还要将新一娘一的妹妹送去顶替,如果没有妹妹可以顶替,那就要赔偿一大笔财物,以示谢罪。
印度南部喀拉拉邦的乌拉坦部落,如果证明新一娘一不是处一女,就会把她关进令人作呕的厕所待上一一夜,新一娘一往往会晕倒在粪便池里,这被说成是对她应有的惩罚。既然女子已经沦为男子的附庸、玩物和私有财产,既然“处一女之宝”——处一女的贞一操一是那样可贵,有些有钱有势的男子就不只是要占有自己妻子的“处一女之宝”,而要占有更多的“处一女之宝”。有些人热衷于花几倍的价钱嫖处一女一妓一,替这些处一女一妓一“开一苞”,就是这种心理的反映。在古代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盛行的初一夜权也与此密切相关,初一夜权的问题比较复杂,要做具体分析。
在古代有一种风俗,就是新一娘一在初婚的第一一夜必须由新郎以外的男子享用,她的处一女的身一体必须由其他男子来“破一瓜”。曾经写了《初一夜权》一书的日本学者二阶堂招久对初一夜权所下的定义是:“当结婚时,一个或两个以上的男子,先新郎而和新妇共寝的惯习。也包括那达到了一精一通期或将达到一精一通期的女子在结婚之前,由特定的人来尝试的惯习。”">
新一娘一的第一一夜要由新郎之外的男子来破一身,这真是奇耻大辱,是对女子十分典型的压迫、占有和玩一弄,这是任何现代人都不可忍受的事情。但是这种事情曾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世界上许多地区流行过;查究欧洲的历史档案,有几个国家直到18世纪仍然没有消灭这种遗风,一些俄国的地主直到19世纪末还行使初一夜权。直到现在,世界上有少数未开化的部落还存在这种现象。
到了欧洲的中世纪,享用新一娘一的第一一夜变成了统治者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一弄女子的一种手段,“初一夜权”的一性一质完全变化了。对封建领主来说,农奴中的年轻姑一娘一等于是免费的娼一妓一、不特定的贱妾。法国把“初一夜权”称为“张开大一腿权”,这种风俗一直保存了几个世纪。
在德意志的查理曼大帝所统治的王国里,农奴中的年轻姑一娘一都杂居在领主的前房里,任其“破一瓜”。在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所发行的公告中说:“领地的所有人——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一娘一共度一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一供新一娘一给领主。如果不愿意,新郎要付给领主4.3马克左右的赔偿费。”在德意志的拜恩地方,新一娘一所付给领主的赔偿费是“能装下一臀一部”的大锅,以及“和一臀一部一样重”的一乳一酪,而新郎必须付给领主高级的上衣或一毛一毯。这种赔偿费就是所谓“结婚税”,在德意志把这种“初一夜权”的赔偿金称为“孔守钱”、“新一床一钱”、“极印金”、“女金”、“脐代”。如果不履行以上“义务”,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这实在是人类历史上十分丑恶的一页。
此外,有些初一夜权的出让还带有利益交换的一性一质。有一本《黑色的一性一行为》的书中记载:“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一夜权的习俗。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一夜权都要卖给购买的人。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这样,出一售初一夜权的代价就成为少女的嫁妆。此外,在苏丹南部的部族为了避免邻近部落的侵略,就把少女的初一夜权给予邻近部落的长老。
紧锁女子的心和身
中国古代有所谓“男一女授受不亲”,“男一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之说,这也是古代许多国家为防止女子“失贞”而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
例如,在古代波斯,姑一娘一七岁以后就不能见任何男一性一;出嫁以后,只能居留在丈夫的“后房”里,不许被丈夫以外的任何男一性一看见。妻子必须出门时,要用衣物把全身上下都遮盖起来,脸上还要罩上四层面纱。如果是贵妇人,还要坐在密不透风的车子里。丈夫对妻子的禁锢越是严密,就越受到人们的敬重,因为这是他关心妻子的贞洁、帮助妻子守贞的高尚表现。
号称开明的古希腊,在城邦时代,妇女的地位仍然几乎与奴隶没有多少区别,严守贞一操一、绝对忠于丈夫,乃是妻子的天职。为了守贞,她只能被关闭在内室,不能和异一性一交往,也不能参与接待丈夫的宾客,否则就会被视为娼一妓一。古希腊的思想家还提出训诫:不论是处一女还是已嫁之妇,即使在闺房里也要处处小心,如果被男子从窗外偷看了一眼,她就应当感到无限羞耻,马上退避,一心反省,并用净水洗脸一遍。
古代墨西哥的特拉斯卡拉人在结婚之时,不论男一女都要剃一掉头发,以表示“从此将放弃年轻人从事的任何活动”。
在古代印度,男医生给女病人看病也受到严格的限制。女子必须戴面罩,而医生不准直接接触妇女,尤其是进入皇宫为女病人看病,要把医生的头全部蒙起来,而宫中的后妃也决不准看男医生。治病时,医生必须站在挂幕之外,诊断病情要通过连在幕外的听诊器,并由一个侍女把听诊器的一端安放在后妃的心胸等部位,这有点像中医的牵线诊脉。当然,这样看病是很难看得好的。
禁锢妇女、锁闭妇女达到残酷、荒谬程度的,可能莫过于贞一操一带了。这是出现于欧洲中世纪的一种极其野蛮地摧一残妇女的“发明”,其目的也是强迫妇女为男子恪守贞一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