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
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
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
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这怒涛滚滚般不可遏制的悲愤,绞肠滴血般痛苦的诘问,诅天地咒神祇雄浑不羁的气魄以及用整个灵魂吐诉出来的绝叫,这震撼人心的诗句就是出自著名的《胡笳十八拍》。文姬归汉,千古美谈,家喻户晓。然而在中国文学史上,《胡笳十八拍》是否是蔡文姬所作,却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蔡琰,字文姬,汉代文学家蔡邕之女,博学有才辩,妙于音律。然而身世悲惨,自幼随父亡命,初嫁河东卫仲道,未二年,夫亡。无子,归母家。兴平中,天下丧乱,为胡骑所掳,展转流落匈奴12年,生二子。后曹一操一用金壁把她赎回,虽归故土,却抛别了亲生二子。以后改嫁同郡董祀。现存《悲愤诗》二首,一为五言,一为一騷一体。另有《胡笳十八拍》一篇。目前五言《悲愤诗》肯定是蔡琰所作,另二篇尚待研究。
《胡笳十八拍》是否蔡文姬作,历来说法不一。持肯定意见的有李颀、王安石、严羽、李纲、王应麟、韩愈、黄庭坚、罗贯中等;持否定意见的如朱文长、苏轼、王世贞、胡应麟、沈德潜等。
郭沫若作话剧《蔡文姬》,著文六谈《胡笳十八拍》,认为《胡笳十八拍》是蔡文姬所作。他说,这实在是一首自屈原《离一騷一》以来最值得欣赏的长篇抒情诗,没有亲身经历的人,写不出这样的文字来。如果有过这么一位诗人代她拟出了,那他断然是一位大作家。郭老认为就连李白也拟不出,李白还没有那样的气魄,没有那样沉痛的经验。但是文史专家们有不同的看法。
归纳起来争论有四个方面:(一)《胡笳十八拍》所描写,同历史事实和地理环境不合。
第一,刘大杰等指出,诗中所叙“城头烽火不曾灭,疆场征战何时歇?杀气朝朝冲塞门,胡风夜夜吹边月“那种汉兵与匈奴连年累月的战事,在那时根本没有。说明作者对南匈奴和东汉王朝的关系并不清楚,东汉末年,南匈奴已内附。郭老认为,”烽火“”征战“是对乌桓而言,谭其骤指出,当时乌桓活动范围限于上谷、代郡以东,距离文姬所居的南庭匈奴河套地区尚远。再者蔡文姬归汉是建安八年,而曹一操一平定三郡乌桓则在建安十二年,在时间上也不对头。这与诗中”两国交一欢兮罢兵戈“也不符。反驳者认为,文姬在匈奴时正是”胡、狄雄张“,边境不靖时,诗中所述,怎能不符历史事实呢?
第二,刘大杰等同志指出,汉末南匈奴分为二支,放扶罗、呼厨泉一支居河东平一陽一,在今山西临汾,文姬可能被他们虏去。而诗中“夜闻陇水兮声呜咽,朝见长城兮路杳漫”,“塞上黄蒿兮枝枯叶干”,与地理环境不合。
郭老认为,这是一个问题。并认为文姬是被居于美稷一支的南庭匈奴所掳,即今内蒙古伊克昭盟一带。但《后汉书。董祀妻传》明言,文姬入匈奴是在兴平二年,其时率众从汉献帝入长安的正是呼厨泉所部的右贤王去卑,说文姬不是去卑掳去,难令人信服。而美稷事实上在今山西汾一陽一西北。谭其骧指出,长城、塞上对南庭匈奴倒用得上,但不论河东、南庭和陇水相去甚远,绝不相干。有亲身经历的蔡文姬,无论如何不会乱用名词一至于此。对蔡文姬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至胡的也不清楚。这位作者难道还有可能是文姬自己吗?反驳者认为,不论美稷、平一陽一都在山西境内,相去不远,匈奴活动范围达山西北部,内蒙伊克昭盟,陕西北部、甘肃东部,文姬入匈奴后未必长住平一陽一。而且诗歌可以有夸大和想象。所谓陇水,本非专名,是指陇山之水,那么诗中写到长城、陇水就不足为奇了。第三,否定者认为,诗中有“戎羯”一词,而羯族是晋武帝后“匈奴别种入居上一党一以后才有的名称”,蔡文姬不可能在五胡乱华之前预先知道,辩之者证曰:《晋书。载记。石勒》中的材料证明,羯族非晋时才有。郭老释“羯”为“狄”之误,或“鍻”字之通假,根据不足。
(二)不见著录、论述和征引。
刘大杰等认为,《胡笳十八拍》不见于《后汉书》、《文选》和《玉台新咏》,又不见于晋《乐志》和宋《乐志》,六朝论诗的人也没有称述,《蔡琰别传》也没有引它的诗句,由此断定,唐以前没有此诗,是唐一人伪造。
郭老的反驳是:不见著录、论证和征引是因为它不符合“温柔敦厚”的诗教,为文人所不齿,是靠民间流传下来的。但此说也不稳妥。苏东坡和朱熹也是文人,却喜欢该诗。反驳者认为,刘大杰这个论证是不科学的。六朝文献大多没有保存下来,不能因此否定整个六朝文学。这是过去“辨伪”学者所习用的一条规律。但这种对古文献鉴定的“默证法”有很大的局限一性一。
类书可能遗漏,选本根本不能包括一切,专书也有作者见闻的限制,有的古书可能脱简或残缺,按照“默证法”《胡笳十八拍》只能存疑!蔡琰原是有集子的,梁时尚有《蔡文姬集》一卷,隋时亡佚了,所以才发生问题。南宋以前无人怀疑《十八拍》,假如其他方面不能证明该诗为他人所作,则“默证法”的论断便难成立。事实上,“文人”所著录、论述和征引过的东西并不那么可靠,相反他们所不曾著录论述和征引过的东西,有时更可靠一些。
(三)关于风格、体裁问题。
这是否定派的共同问题。实际上涉及到语言、风格、作家思想与艺术造诣三个问题。
刘大杰等认为,从语言结构、修辞炼句及音律对偶上看,比起东汉诗来,更有不同特征。诗中“杀气朝朝冲塞门,胡风夜夜吹边月”两句,炼字修辞如此一精一巧,对仗如此工整,平仄如此谐调,东汉诗中何曾有过?“人生倏忽兮如白驹之过隙,然不得欢乐兮当我之盛年。”在东汉诗赋中,都没有这种错综句法。用语方面,诗中“泪阑干”是唐时始有的词汇。语句方面,“夜闻陇水兮声呜咽”是袭用北朝民歌《陇头歌辞》。用韵方面,《十八拍》先韵和寒韵不通押,和曹植《名都篇》、《美一女篇》的通押迥别,也是唐一人用韵方法。
郭沫若认为,《胡笳》中有一些词句讲对仗,颇似后来的七言律诗。这是最成问题的地方。有两种可能,一是独创,一是后人润色,在她之前四言五言都讲对仗,七言诗在西汉时已流行民间,为何不能是文姬独创?就算后人润色也有九个指头对一个指头的问题。有人指出,全诗1200多字,一精一练工整对仗的只有两联,比起同期建安诗人的诗篇不算多,怎能抓住两联就说它不是东汉风格呢?反驳者认为刘大杰等混同了语言和风格,思想修养和艺术造诣的关系。语言不能独创,风格可以。体裁受时代限制,但可以在旧文体的基础上向前发展一步。郭老举《乌孙公主歌》证明,文姬是在一騷一体和七言民歌基调之上树立了她的独创一性一。
反驳者又指出:关于“泪阑干”,东汉《周易参同契》、《吴越春秋》中已有,非唐时才有。关于用韵,上述例子是偶合,《十八拍》无此规矩,以十三拍为例,四韵通押,怎能说是守唐一人官韵呢?而且唐一人作近体诗才守官韵,作古体并不一定遵守。
(四)《胡笳十八拍》是否董庭兰作。
如果胡笳声不是文姬所作,那么《胡笳十八拍》更不是她作的了。刘大杰引唐刘商《胡笳曲序》的小序:“蔡文姬善琴,能为离鸾别鹤之一操一。……后董生以琴写胡笳声为十八拍,今之《胡笳弄》是也。“而董生就是董庭兰。证明是胡震亨《唐音癸签。乐通。琴曲》条云:“刘商《胡笳十八拍》自序:似董庭兰《胡笳弄》作。”刘大杰进一步证明,曲以拍名起于唐代。最后撰定《十八拍》琴谱的是陈怀古和董庭兰。最初配董庭兰谱为歌辞的,始于刘商。蔡琰的《胡笳十八拍》歌辞,产生于刘商之后。
郭老在解释序文时,“增字解经”,改“后董生”为“后嫁董生”,把创作权给了文姬,但原文无讹脱之迹,是错的。但驳之者认为,刘商这段序文不可信,如序中所言蔡琰“入番为王后”、“作《离鸾》、《别鹤》之一操一”,都与过去记载不合。而朱长文《琴史》卷四《董庭兰传》:“天后时,凤州参军陈怀古善沈、祝二家声调,以胡笳擅名。怀古传庭兰。”沈家即沈辽。
《崇文总目》载:《大胡笳十八拍》,沈辽集,世名沈家声。沈辽早于陈怀古,陈怀古为董庭兰师,所谓董庭兰作之说,不攻自破。为了否定蔡文姬作《十八拍》,释沈辽集之“集”为“作”,未免牵强。
(何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