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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织女”传说是怎么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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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织女”是我国传说中最美丽动人的故事之一。这个故事很早就开始流传,《诗经。小雅。大东》篇就有“跂彼织女……睆彼牵牛”的记载,但只是说织女和牵牛是天河中相近的两颗星宿,彼此没有关系。汉时,这两颗星宿被转化为具体人物,班固著《两都赋》云:“临乎昆明之池,左牵牛而右织女,似云汉之无涯。”讲汉宫昆明池边有牵牛、织女的两座石人像。

文学作品最早记载牛郎织女是夫妇的,要算《文选。洛神赋》李善注:“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各处一旁,七月七日乃得一会。”对于牛郎织女不幸的婚姻生活,历代曾有许多诗人为之咏叹。汉代《古诗十九首》中《迢迢牵牛星》写道:“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写织女隔着银河思念牵牛的愁苦,表现了情受折磨时的痛苦心情。不过牛郎织女怎么会成为夫妇的?他们为什么只能在一年一度的七夕相会,这在我国民间传说和文学作品中却有几种说法。

一种说法是因为织女嫁后废织,受到天帝的惩罚。《史记。天官书》云:“织女,天孙也。”民间传说也讲牛郎织女本来都是天上星宿,牛郎放牧,织女织布,十分勤劳。天帝见他们可,让他们结为夫妇,谁知婚后两人贪图恋荒废了工作。天帝大怒,命乌鹊传旨只准七天相会一次,乌鹊却误传成每年七夕相会一次。《荆楚岁时记》云:“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织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哀其独处,许配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民间又有当七夕过后,乌鹊身上的羽要脱落光的传说,为什么要脱呢?就是因为乌鹊传命错误,罚它脱为牛郎织女相会时搭桥,脱就是对这个错误的惩罚。

还有一说以为牛郎织女分开生活,是由于无钱还债。《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纬书》云“牵牛星荆州呼为河鼓,主关梁;织女星,主瓜果。尝见道书云:”牵牛娶织女,取天帝钱二万,备礼,久而未还,被驱在菅室是也。‘“原来他们分居是因天帝他们还结婚时欠下的债而造成的。这个传说没有将牛郎织女的不幸生活产生的根源归咎于“荒废劳动”,而是由于生活贫困,由于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将责任直接归到了封建社会里无论是人问还是天堂的最高的统治者——天帝身上。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造成织女与牛郎不幸的是因为人神恋,犯了天条。民间传说织女思凡,在人间游玩,后在湖中沐浴嬉水。牛郎拣起她的衣服,于是织女就与牛郎结为夫妇,不久生了一男一女。这时织女受天帝之命要离开牛郎,一天趁牛郎外出,偷偷走了。牛郎发觉时,马上挑着担子去追,看看快要追上,忽有一条大河挡赂,那河是王母划的。这样一来,牛郎、织女在河的两面不能见面。王母下令只许他们每年七夕相会一次。关于人神恋,文人记载与民间传说有些不同,《法苑珠林》引《古孝子传》说,织女与种田郎董永相,“董永,千乘人也。……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人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疋。‘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七日而毕。女出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说毕,凌空而去。”《太平御览》卷四百十一引《孝子传》和《搜神记》卷一也有类似记载。文人记载的故事与民间传说不同之处,明显带有劝人行孝的封建说教。后来根据这个故事丰富发展的戏曲如黄梅戏《天仙配》等又带有明显的反封建意识,不过同本来牛郎、织女的故事又有了一些距离。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与梁山伯、祝英台有关。说牛郎、织女是梁山伯、祝英台死后的化身。梁、祝婚姻不成,双双殉情,化为蝴蝶飞去。马家闻讯派人掘墓,结果只发现两块石头。他们把两块石头抛在河的两岸,石头不久变成两棵树,枝叶缠绕相连。后来马家烧树,树化为两只翠鸟升上天去,成为牛郎、织女两颗星,列于银河两岸。天帝知道此事后,十分怜悯,准许他们七天相会一次。不料他们听错了,以为七月初七相会一次,这样一来,一年中只有一次相会的机会。有人据此认为唐代白居易的长诗《长恨歌》中最后一段:“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可能就隐含着这个故事。七月七日的深夜,唐明皇和杨贵妃两人指着满天繁星,一边讲着这个故事,一边在发出情的誓愿呢!

(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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