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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拉克海上的涟漪》作者:杰弗里·兰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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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莉敏 译

死亡的影象潮水一样,带着冷酷无情的威严缓慢向我袭来,然而我逃跑了,尽管这可能毫无意义。

我离开了,波纹扩散到远处,如同波抚平了被人遗忘的旅行者的足迹。

第一次测试我的机器的时候,我们小心地避免任何差错。在没有窗户的实验室里,我们在水泥地上用胶带叉贴了个X作为标记,在上面放了个闹钟,锁上门离开。一小时后我们回来,移开闹钟放上实验用的机器,在线圈间装了一架超八摄影机。我把摄影机对准X的地方,我辅导的一个研究生设置好机器让它把摄影机送到半小时前,在那待五分钟后,再回来。就在一瞬间,它几乎纹丝不动地消失又出现。我们放映胶片时看到,摄影机拍到钟上显示的时间是我们传送摄影机的半小时以前。我们成功地开启了一扇通往过去的大门。大家纷纷用咖啡和香槟酒来庆祝实验的成功。

现在,我对时间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就发现了当时的一个失误:我们没想到在时钟旁边也放一架摄影机,拍下机器到达过去的情形。这对现在的我来说是理所当然,但当时大家却并没有想到。

我到达了,无坝海洋中的波纹立时汇聚起来。

这是1965年6月8日,旧金山。和煦的微风轻拂过缀满蒲公英的草地,松软洁白的云彩仿佛是为了愉悦我们而变换出各种奇妙怪异的形状。然而并没有几个人停下来欣赏它们。大家都行色匆匆,心不在焉,以为表现得够忙碌的话,自己就变得很重要了。 “

他们这么匆忙。”我问,“为什么不能放松下来,休患一下,享受这美好的一天?”

“他们被时间的假象蒙蔽了。”唐瑟说。他仰面躺着,褐色长发铺散着——在那个年代,只要发长过耳就算是“长发”——正吹出一个肥皂泡。泡泡被微风吹下山,汇入了湍急的人流中。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出现。“他们深信现在所做的对未来很重要。”肥皂泡撞上一个公文包,“嚷”一下破了。唐瑟又吹了一个肥皂泡。“我和你,我们知道这是个多么虚伪的幻象。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现在,永恒的现在。”

他是对的,比他自己认为得还要正确。曾经,我也是那么疲于奔命和自以为是。我也有过才华横溢、野心勃勃的时候。28岁时,我已经创造出世上最伟大的发明。

从藏身的地方我看见他从员工电梯出来。他瘦得几乎像是快被饿死的人,穿着无袖白T恤,有着金色鬈发,神色紧张不安。他谨慎地环顾了一下大厅,但并没看到藏在门房里的我。那个男人的两条胳膊下都挟着一个两加仑的汽油罐,手上还各拎着一桶汽油。他放下三个罐,把最后一个罐倒过来,沿着大厅一路浇上气味刺鼻的汽油。他面无表情地干着。当他开始倒第二罐汽油时,我认为是时候了。趁他经过我的藏身处,我冲出来用扳手把他敲昏,然后叫来旅馆的保安。然后我再回到门房,让时间的涟纹聚集。

我来到一间正在燃烧的房间,火舌着向我袭来,炙热的度高得让人难以忍受。我喘息着一一又错了——在键盘上按下按键。

时间旅行原理及应用注意事项:

1.旅行只能前往过去。

2.传送对象要回到确的出发时间和地点。

3 . 把过去的对象传送回现在是不可能的。

4.过去的行为不能改变现在。

一次,我试图跳回到一亿年前,到白垩纪去观察恐龙。所有的图片书上描绘的都是大地上遍布恐龙的景色。而我花了三天时间在一个沼泽附近游荡一一穿着崭新的斜纹软呢西装——却连只比矮脚猎犬大点的恐龙都没见到。后来有一只食肉恐龙——我不清楚是哪个品种——像一阵风似的从我眼前一闪而过。真是失望透顶。

我的一位超穷数学教授常常给我们讲一家房间数量无限的旅馆的故事。某天客满的时候,又来了位客人。 “没问题。”服务台的接待员说。他把一号房间的客人移到二号房间,二号房间的客人移到三号房间。依此类推。很快,一个空房间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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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一群无穷多数量的客人来了。“没问题。”服务台的接待员毫无畏惧之感。他把一号房间的客人移到二号房间,二号房间的客人移到四号房间,三号房间的客人移到六号房间,依此类推。很快!有无穷多数量的房间腾空了。

我的时间机器的工作原理就是如此。

我再次回到1965年,还是那个地方,还是那个出现在我混乱人生轨迹上的陌生人。长年的闲逛我遇到过不少人,但丹尼尔·雷尼·唐瑟是惟一真正有头脑的人。他有一种柔、轻松的微笑,一把破旧的二手吉他,还有着和我在一百次人生中所学到的一样多的智慧。我们在一起同享乐共患难,不管是暴风雪在头顶劲飞狂舞的严酷冬季,还是在有着湛蓝天空的晴朗夏日。我们曾以为这样的好时光会永远继续下去。我们还在来复槍的槍筒里插上玫瑰花,我们横躺在乱中的大街上,却没有受伤,那段时日更美好。每次他去世我都守在他身边,一次、两次,现在已超过了一百次。

他死于1969年2月8日,正是像国王般发号施令的大骗子尼克松和他愚蠢的同僚斯皮罗上台的那个月,也是肯特市大乱,奥尔塔蒙特音乐会惨剧以及在柬埔寨发生的一场神秘战争的前一年。一桩桩令人沮丧的事件慢慢扼杀了所有的夏日憧憬。他死了,我当时无能为力,即便是现在也如此。上次他要死的时候,我把他拽进医院。虽然他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但我还是不断怒吼、咆哮,终于说服医生给他做检查。经过X光照片,放射线扫描,他们发现了他大脑里的早期肿瘤。医生们给他上了麻醉药,剪掉他漂亮的褐色长发,为他做了手术——切掉病变的血管,割下所有的肿瘤.一点也没留下。手术后等麻醉药效过了,我就坐在病边握着他的手。他紧抓着我的手,默然无声地凝视着眼前的一片空白,眼睛里一大片紫色的淤点。不管是不是在探望时间,我都不肯离开病房。他只是凝望着,凝望着。在黎明破晓前,天空还一片灰暗时,他轻轻叹了口气,死了。我所有的努力都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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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必须受两个条件的约束:能量守恒定律和因果关系。在过去出现需要的能量只能借自狄拉克海。另外,因为狄拉克海的波纹以逆时向扩散,所以只能向过去传送。只要传送对象没有延误及时返回,现在的能量是被保存起来的。因果关系的法则保证了过去的行为不能影响现在。比如说,如果你回到过去杀死了你父亲会怎么样?那么现在发明时间机器的又是谁呢?

我曾经企图在我父母相遇之前——我出生前23年——用杀死父亲的方式自杀。当然,什么也没改变,甚至就在我这么干的时候我也知道什么都不会变。但你必须去尝试。否则我还能用什么办法确定呢?

第二次试验,我们试着传送一只老鼠回去。它穿越狄拉克海旅行一趟之后,毫发无损地回来了。然后我们又用一只经过训练的老鼠试验。它是我们从草坪对面的心理实验室借来的.不过我们没告诉他们要用这只老鼠干什么。它曾被训练穿过迷宫找到一片熏肉。实验后,这只老鼠仍和以前一样快速地穿过迷宫。

我们还必须在人身上做实验。我自愿担当实验对象,不理会任何劝说我放弃的声音。用我自身做实验,就可以不受大学关于用人类进行实验的条条框框的束缚。

跳进负能量海洋并不会有什么感觉。不一会儿我就站在了瑞赛尔兹线圈中,我的两个研究生和一个技术员仔细为我做了检查。然后留下我一个人,机器启动,时钟已经向后跳了整整一个小时。我单独待在上了锁的房间里,只有一架摄影机和一只钟和我在一起,那一刻是我一生中量激动的时候。

我第一次遇见唐瑟是在我极其消极的时候。当时我在伯克利一个叫“雀史亚斯”的酒吧,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我已经做了那么多努力,在无所不能和绝望间奋力挣扎。那是1967年。旧金山当时正处于嬉皮士时代的中期,正是一个不管你的举动有多疯狂都合情合理的时代。

有个女孩,正和一群大学生坐在桌边。我走近那张桌子,不等别人邀请就坐下了。我告诉她,她不存在,她的整个世界也不存在,一切都是因为我看世界是这样的才呈这样的,一旦我停止不看,它就立刻消失在虚无的海洋中。这个叫丽莎的女孩力图驳倒我。她的朋友们厌烦了唇槍舌剑,都先离开了。过了一会儿丽莎才意识到我醉得多厉害。

她付了账单,走出酒吧,消失在雾气弥漫的暗夜里。

我跟着她走了出来。当她发现我在跟踪她的,她抓紧钱包撒腿跑开了。

而他则突然出现在路灯下。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个女孩。他蓝色的眼睛清澈明亮,颐滑的褐色长发一直垂到肩膀。他穿着一件刺绣的印第安外套,脖子上挂着块用银子和绿松石镶嵌的徽章,背上还斜背了一把吉他。他很瘦弱,几乎是纤细的,可动作却像个舞蹈演员或是个空手道教练。但这并没使我感到害怕。

他打量着我。 “你知道,这样解决不了你的问题。”他说。

我立刻感到了惭愧。我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到底想了些什么.又为什么要跟着那女孩。从我第一次逃脱死亡到现在已经有很多年了,我已开始惯于把周围一切当成幻影,因为我傲什么都影响不了他们。我头晕目眩,站立不稳,靠着墙慢慢坐倒在人行道上。我要做什么来着?

他扶我回到酒吧,给我喝了些橘子汁,让我吃了点脆饼干,然后和我聊天。我告诉了他一切,为什么不呢,反正我可以收回我说的话,取消我做过的事,不是吗?但我并不想那么做。他认真听着,什么也没说。在这之前还没人听过我说这些。我无法解释别人的聆听在我身上产生的效果。这么多年来我孤独一人,现在, 要是有那么一会儿——它就像一剂强烈的迷幻剂在我身上发作——要是有那么一会儿,我不再孤独……

后来我们互相搀扶着离开酒吧。走了半个街区,唐瑟停了下来.站在一条漆黑的小巷前。

“这里有些不对劲。”他的声音里充满了疑惑。

我把他拉了回来。“等一下,你别去那里……”他挣脱我的手,走了进去。犹豫片刻,我也跟了进去。

巷子里有股令人作呕的味道,像是馊啤酒混合了垃圾、屎尿和腐烂的呕吐物的腥臭味。不一会儿,我的眼睛适应了巷中的黑暗。

丽莎正蜷缩在几个垃圾箱后面的角落里。她的衣服被刀划破了,支离破碎地散落一地。她的大腿和一条胳膊上流着血,看起来黑糊糊的。她似乎没看见我们。唐瑟靠近她蹲下来,轻柔地说了些什么。她没有反应。他脱下自己的外套裹在她身上,然后用胳膊把她抱起来。

“帮我把她送回我的公寓。”

“公寓?该死,我们应该叫警察!”我说。

“叫那些猪猡?你疯了?你想让他们也强暴她吗?”

我都忘了,这是在六十年代。我们俩架着她进了唐瑟的大众牌小汽车,开往唐瑟在黑什伯里的公寓。在路上他平静地向我解释,告诉了我以前从未见过的之夏的黑暗面。都是些骑摩托的街头混混,他说,这些人因为听说嬉皮士在方面都很开放,所以来到伯克利为所欲为。还好,丽莎的伤口大多都不深。

唐瑟帮她清洗伤口,扶上,整夜都守候在她身边,说话,哼歌,制造一些能让她平静下来的柔声音。我睡在客厅里的另一张垫上。早晨等我醒来,他们都还在上。丽莎正沉沉地睡着。唐瑟醒着,一直搂着她。我当然明白唐瑟什么也没干,就只是搂着她。可我仍感到一股妒嫉的刺痛,不知道是在羡慕他们中的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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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的演讲草稿

二十世纪初是个充满天才的时代。他们的成就是无人能匹敌的。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海森堡和薛定谔提出了量子力学,但还没人知道如何把这两种理论结合在一起。1930年,一个新人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叫保罗·狄拉克,28岁。他在别人失败的地方成功了。

他的理论是一个空前的成就,除了一个小细节。根据狄拉克的理论,一个粒子要么有正能量要么有负能量。这意味着什么,一个负能量粒子?一样东西怎么会有负能量?为什么普通的——正能量——粒子没有掉进负能态中,并在这一过程中释放出大量自由能?

你和我或许已经认定了一个普通正能量粒子不可能转换为负能量。但狄拉克不是个普通人。他是个天才,是量伟大的物理学家,他有了答案。

如果全部可能存在的负能态都已被占据,任何一个粒子都不可能进入负能态。啊哈!于是狄拉克就假定整个宇宙完全充满了负能量粒子。它们围绕着我们,穿过我们的身体,在外太空的真空里和地球的中心,每个地方都有它们。一片无限稠密的负能量粒子的海洋。狄拉克海。

他的论点中还提到了海中的空洞,这个待会儿再说。

一次我想去观看耶稣受难的史实。我乘喷气式客机从圣克鲁兹到特拉维夫,再乘汽车从特拉维夫到耶路撒冷。在城外的一座山上,我启动机器驶过狄拉克海,来到耶稣的时代。

我是穿着西装到达的。我也没法子,除非我想光着身子旅行。这片土地苍翠肥沃得令人惊讶,比我想像的要好得多。这座山丘现在是一片农田,种满葡萄和橄榄树。我把线圈藏在一块岩石后面,然后上了路。还没走多远,大约才走了五分钟吧,我遇到一群人。他们有着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皮肤,穿着洁白的束腰外衣。罗马人,犹太人,还是埃及人?我怎么知道?他们和我说话,但我一个字也听不懂。过了一会儿他们中的两个人架着我,第三个则上来搜查。他们是强盗吗?要抢钱,还是罗马人要查看某种身份件?我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的幼稚,只是想猜出他们的穿着,好以某种方法和他们打道……一个人仔细搜索后什么也没找到,就有条不紊地痛打了我一顿,最后把我的脸摁进泥地里。当另外两个人把我放倒,他就出一把匕首,砍断了我腿上的肌腱。我猜,他们还算手下留情,没要我的命。他们令人费解地大笑着说了几句话后,离开了。

我的腿废掉了,一条胳膊也断了。我只能用惟一还能动的一条胳膊拖着自己,花了足足四个小时爬回山上。偶尔经过这条路的人故意当作没看见我。我费力挪到藏东西的地方,拿出瑞赛尔兹线圈。把它们缠绕在我身上真是桩极度痛苦的差事,在我要按键盘上的返回键时我正开始陷入昏迷。量终我按下了键。来自狄拉克海的波纹正在聚集,我又回到了我在圣克鲁兹的旅馆房间。横粱烧断后,天花板开始塌陷下来。火灾警报器刺耳地呜叫着,已无路可逃。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浓烟。屏住呼吸,我在键盘上输入了一个代码,到某个时间,任何一个时间,只要不是这一刻。

我还是在旅馆房间里,五天前的旅馆。我猛喘了一口气。上有个女人尖叫着竭力推开压在她身上的男人。那个男人正忙着控制住她,根本没注意到我。无论如何他们都不是真实的。我没理睬他们,考虑着接下来去哪。回到1965年,我想。我按下了按键。

我站在了一幢正在建造中的旅馆三十层楼上的一个空房间里。一轮满月映照出寂静无声的工地上起重机的乾廓。我试着弯了一下腿。疼痛的记忆已经开始消退。这很合理,因为它从未发生过。时间旅行。它并不是永恒,但它是仅次于永恒的量好的事了。

你不能改变过去,不管有多努力。

早晨我探究了一下唐瑟的公寓。这是个三楼上的小窝,离那个好像被外星人改造过的黑什伯利有一个街区远。这里真是一片狼藉,公寓的地板上放满了旧垫,上面乱七八槽地堆着被子、枕头、印第安毯,还有绒玩具。进去前要脱鞋——唐瑟总是穿着拖鞋,来自墨西哥的皮拖鞋,用旧乾胎上的橡胶做的底。空调已经坏了,喷出的水雾被晨曦染上一层斑驳的色彩。墙上贴着海报:彼得·马克斯的印刷品,艾舍尔色彩鲜艳的版画,艾伦·金斯伯格的诗,唱片封套,和平集会的海报,“黑什伯利就是”的标语,从一家邮局撕下的FBI十大被通缉的非法张贴者名单,一些著名的反战分子在蓝色纪念碑下集会的照片,用浓烈的粉红色绘在墙上的巨大和平标志。一些海报被昏暗的光线照亮,显出鬼魅的颜色。空气里有熏香的淡淡气味和大麻的香蕉甜味。墙角的电唱机不停地重复播放着《佩珀军士孤独心灵俱乐部乐队》。不论何时,一旦唱片因为放得太多声音糙了,唐瑟朋友中的一个就必定会再拿来一张新的。

他从不锁门。“有人想偷东西,那好,嘿,也许他们比我更需要它,对吧?这很酷。”白天或夜晚任何时候都会有人来他家。

我留长了头发,和唐瑟、丽莎一起度过那个夏天。打闹嬉笑,弹吉他,做,写些无聊的诗和更无聊的歌,服用毒品。那个时代用迷药麻醉自己让眼前开出一片灿烂向日葵的年代,是人们仍然不惧怕这个陌生而美丽的虚幻世界的年代,是生活的年代。我知道丽莎和唐瑟真心相,而我不是,但那些日子自由的如辱粟花的香气般在空气中蔓延。一切都没什么关系。总之,无所谓。

时间旅行的演讲草稿(继续)

假定所有空间都充满了具有负能量粒子的无限稠密的海洋后,狄拉克深入研究,并提出了新问题,即在正能量的宇宙里的我们是否能够与负能量的海洋结合。如果你给一个电子足够能量让它脱离负能量海,会发生什么?两个后果:首先,你会制造出一个看起来哪儿都不存在的电子;第二,你将在海里留下一个洞。这个洞,狄拉克认为,会表现出像粒子一样的属,完全符合一个电子的粒子的属,但有一点不同:它具有完全相反的电荷。如果这个洞遇到一个电子,这个电子将掉回到狄拉竟梅里。洞和电子都会在一次巨大的能量爆炸中湮灭。结果,他们给这个狄拉克海里的洞一个名称:“正电子”。虽然两年后,安德森发现的正电子证明了狄拉克理论的正确,但人们已经对它失去了兴趣。

此后的五十年,狄拉克海的存在几乎被物理学家们遗忘了。反物质和海中的空洞是这个学说量重要的特征,其余的都是数学上的演算结果。

七十年后,我想起我的超穷数学老师讲过的那个故事,把它与狄拉克理论结合起来。就好像是把一个额外的客人放进一个有无穷多房间的旅馆,我解决了如何从狄拉克海借用能量的问题。或者该这么说:我学会了如何制造波

狄拉克海上的波在时间上是回溯着波动的。

下一步我们必须做些更大胆的实验。我们要把一个人传送到更远的历史中,获得时间旅行的证据。我们仍害怕在过去引起现在的变化,尽管数学模拟告诉我们现在不会改变。

我们拆下摄影机,仔细选择我们的目的地。

1853年9月,一个叫威廉·哈普兰的旅行者带着家人穿越内华达山脉,到达了加利福尼亚海岸。他的女儿莎拉一直在写旅行日记,她在上面记录了当来到帕克峰顶端,在太触到地平线时她第一次看到了遥远的太平洋,”在冰天雪地中一片壮丽的光辉”,她写道。这本日记至今仍保存着。我们很容易就隐藏起来,摄影机藏在他们要经过的路口上方岩石缝隙里。当他们路过时,摄影机拍到了坐在大篷车里的疲惫的旅行者。

第二个目标是1906年的旧金山大地震。在一座将会在地震中保留下来的废弃仓库中——但它并没逃过接下来的大火——我们观察拍搔下周围建筑物轰然坍塌的骇人景象,在马拉的救火车里严阵以待的消防员,以及他们徒劳地试图扑灭上百堆熊熊大火的场面。在火海蔓延到我们的房子之前,我们逃回到现在。

胶片里的镜头真是蔚为壮观。

我们准备向全世界宣布。

一个月后在圣克鲁兹,美国科学促进会将举办一次会议。我打电话给会议主席,骗取了一次讲演的机会,约定作为一位受邀请但还没有公布所完成项目的演讲者当场发表演说。我决定在演讲时放映这些胶片。我们将一夜成名。

唐瑟去世的那天我们开了个告别会,只有丽莎、唐瑟和我。他知道他快死了,是我告诉他的,他也相信了。他总是很信任我。我们通宵达旦地玩乐,弹奏唐瑟的二手吉他,用颜料在对方身上画着稀奇古怪的图案,玩一盘似乎永远结束不了的叫刺客专利的棋盘游戏,做了许多无聊的、拙劣的蠢事——只因为这都是最后一次了。凌晨四点,当虚伪的黎明曙光在天空隐现时,我们去了海湾。海滩边很冷,我们相拥着藉以取暖,继续漫步。唐瑟说了最后一件事,他对我们说,不要放弃我们的梦想.要坚持下去。

我们把唐瑟葬在一个福利公墓, 是政府花的钱。三天后我和丽莎分开了。

我们时不时还联系一下。七十年代末,丽莎回到校园,先读了MBA,然后是法律。我想不久她就结婚了。一开始我和她还每年圣诞节互相寄贺卡,但后来就失去了她的消息。多年后我收到一封她的来信,她说她现在终于能够原谅我导致了丹尼尔的死。

那是个寒冷多雾的二月天,但我知道我能在1965年找到暖。波纹汇集起来。

来自听众的预期问题:

提问(年迈,臃肿的老教授):我认为你们这个所谓的时间跳跃违反了质量/能量守恒定律的规则。比如说,当一个被传送的对象进入过去,一定数量的物质将在现在消失,这显然是对守恒定律的违背。

回答(我):因为回来也是出发时的准确时间,现在的质量仍然是不变的。

问:很好,但如何解释到达过去时,传送对象的出现使过去的能量增加了?难道这不是违背了守恒定律了吗?

答:并没有违背。传送对象所需的能量来自狄拉克海,关于技术原理我已经在(物理学评论)上的论文中 详细说明了。当对象回来时,能量仍回到大海。

问(热情的年轻物理学家):那么在过去所用的时间就不受海森堡的测不准原理的限制了?

答:问得好。回答是肯定的。但因为我们是从无穷多粒子中借用了极小的能量,所以所花在过去的时间可以是任意的多。惟一的限制是你离开过去的时间必须是在你从现在出发的时间之前。

半小时后我将要宣读的论文将使我可以和牛顿、伽利略甚至狄拉克齐名。我正好也是28岁,和发表他的理论时的狄拉克同龄。我将会成为一根引燃整个世界的火柴。我有些紧张,在自己的旅馆房间里练演讲。我感到口渴,就随手拿起我的一个研究生放在电视机上面的已经没气的可乐,一口喝光了。电视上正在播放晚间新闻,但我没听。

我从没有发表这个演讲。”旅馆着了火;我的死是命中注定的。系好领带,我在镜子前打量自己,然后走到门前。门把手是热的,我打开它,眼前突现一片火海。火焰猛地窜进开着的房门,就像一条横行的巨龙。我踉踉跄跄地退了回去,惊讶地注视着腾起的火焰。

我听到旅馆的某处有人在尖叫,立刻反应过来。我身处第三十层,没有逃生路。我想到了我的机器。于是我匆忙穿过房间,打开箱子,拿出时间机器,迅速熟练地取出瑞赛尔兹线圈,把它们缠绕在我身上。地毯已经烧着了,一片火海挡在我和任何能够逃跑的出口间。我屏住呼吸避免窒息,然后打开键盘键入时间。

我一次次回到这时刻。在我设置好机器按下启动键的时候,空气中早已弥漫着令人窒患的浓烟。原本我有三十秒的生命,但每次回来再重新启动机器到达过去都使我消耗一些时间。不断地跨越现在和过去,我在一点点蚕食掉剩下的时间,现在我只有十秒或更少的时间逃离了。

我在借来的时间里活着。也许我们都是。但我知道何时何地我的债务会到期。

唐瑟死于1969年2月9日,那是个沉的雾天。早晨,他说自己有些头疼。这很不正常,因为他从来没有头疼过。我们决定在雾里散会儿步。浓雾里的世界很美,就好慷我们是在一个陌生的,混沌没有形状的空间里。我完全忘了他的头疼,直到从公园穿过雾海到达海滩,他倒了下去。在救护车到之前他就死了。死时他的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我永远也理解不了那种微笑。也许他笑是因为疼痛已经过去了。

两天后丽莎自杀了。

你们这些普通人啊,都有改变未来的机会。你可以养育孩子,可以写小说,在请愿书上签名,发明新机器,参加鸡尾酒会,竞选总统。你所做的每件事都在影响未来。但不论我怎么做,我都不能。一切都太晚了,无论是对我,还是对未来。我的痕迹已经记录在流动的水波中。没有后果,没有责任。无论我做什么事都没有区别,一点也没有。

当我第一次从火海逃离,进入过去,我尝试了一切办法想改变事实。我阻止纵火犯,我和市长争论,甚至去自己的房间告诉自己别去参加会议。

但时间可不管这些。无论我和政府官员涉或炸掉旅馆还是做其它什么,一旦到达那个决定时刻——现在,我的命运,我离开的那一刻——从我所在的时间消失的那一刻,回到旅馆房间,火总是得更近。我大约有十秒钟离开。每次我穿越狄拉克海,我在过去所做的一切努力全都化为泡影。有时我假装我对过去做的改变创造了新的未来,虽然我知道这不是事实。当我回到现在,所有的改变都被聚集的波纹化为乌有,就像下课后要擦干净黑板一样。

总有一天我要回去面对我的命运。但现在,我活在过去。我想这是种不错的生活。你会逐渐惯于自己所做的一切对世界毫无影响。这会给你一种自由的感觉。我到过别人从没去过的地方,看过活着的人从没见过的景象。当然,我已经放弃了物理学。我发现怎么也改变不了圣克鲁兹的那个命中注定的夜晚。也许一些人会继续得到知识带来的快乐。但对于我,辉煌已经过去了。

但也有补偿。无论何时我回到旅馆.一切都不会有变化,除了我的记忆。我还是28岁,还是穿着同样的西装,嘴里还是有变了昧的可乐的涩味。每次我回来,我就要用掉一点时间。终有一天我会没时间离开的。

唐瑟,他将永远不死。我不会让他死的。每到那个二月的一天,他死的那天,我就回到1965年,去6月那美妙的日子。那时他不认识我,他永远不认识我。但我们在山上相遇,就我们这两个什么也不做,只想享受这一天的人相遇。他仰面躺着,慵懒地拨弄着吉他的琴弦,吹着泡泡望着飘着朵朵白云的蓝天。以后我将把他介绍给丽莎。她还不认识我们俩,但这没什么关系。反正我们有很多时间。

“时间,”我躺在山顶的空地对唐瑟说,“有这么多时间。”

“有所有的时间。”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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