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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流浪者》作者:[美] 迈克尔·斯万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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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译

在下面的这个故事里,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些富有神话色彩的人物形象,他们生活在一个虚幻,同时生动而充满感情的世界里。

迈克尔·斯万维克的写作生涯始于1980年。二十余年来,他向我们奉献了一大批科幻小说品,而他本人也成为同辈人中最杰出的科幻小说家之一。

他曾多次获得过星云奖、世界幻想小说大奖和约翰·W·坎贝尔奖的提名,获得过西奥多·斯特金奖、阿西莫夫读者推荐奖。1991年,他凭借小说《潮汐站》获星云奖。1995年,小说《无线电波》又为他赢得了世界幻想小说奖。在1999年和2000年,他因小说《机器的脉动》和《霸王龙谐谑曲》蝉联雨果奖。他的其他作品包括1985年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漂移》、中篇小说《狮身人面兽的蛋》、1987年出版的畅销书《真空花朵》,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铁甲巨龙女》广受评论界好评,并获世界幻想奖和阿瑟·C·克拉克奖提名(一个极高的荣誉)。他新近创作的《杰克·浮士德》对浮士德的传说进行了另外一番演绎,揭示了当今社会面对科技冲击的迷茫。他的短篇小说收录于小说集《重力天使》、《未知土地的地理学》中,在一本多人合集《在时间中漫舞》中,也收录了他的几篇小说。他另著有评论集《后现代群岛》。目前,他刚刚完成了一个关于时空旅行者和饥饿的恐龙的故事。最近,他又有三本新书面市,分别是《月亮狗》、《尔郡灵的字母表》和《古老地球的传说》。

现在,斯万维克与妻儿生活在费城。

二十座雪山中,惟一在活动的东西就是克伦的眼珠了。天空湛蓝湛蓝的,空气清洌冰冷。克伦的身躯如石雕般一动不动,口中呼出的热气遇冷凝结后在他的子上形成了一片白霜。身后蜿蜒的道路漆黑、空旷、干燥。

观察良久后,他满意地得出没人跟踪他们的结论,放下望远镜。返回大路的小道很陡,他费了很大的劲,还是跌倒了三次,最后几乎是半拉半抠着地面才攀爬上去。一辆卡车静静地停在路边,他用力跺掉靴子上的雪,钻进了驾驶室。

听见开门的声音,安妮迅速地抬起头来,露出一个表示欢迎的暖的笑容,但她眼底刹那问的惊惧并没有逃过克伦的眼睛。“我不会伤害你的,宝贝。”他想告诉她,“没有人再会来伤害你了。”但他什么也没说。你尽可以编些该死的谎话,谁又会来阻止你呢?让她通过他的行动自己判断吧,克伦从不相信口头上的许诺。

他重重地坐在驾驶座上,随手甩上门。“外面真他的冷。”他说,“它们还好吧?”

“它们又饿了。”安妮耸了耸肩。

“它们就没饱过。”他边抱怨边从座位下拉出一只柳条篮,从里面拎出一条死狗,拉开通向后车厢的滑窗,把它扔了进去。

后车厢里的动物们开始互相争抢撕咬,发出阵阵低吼。

“好斗的畜生!”他发动了卡车。

为了给车后的家伙们保暖,车厢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克伦才待了几分钟就开始出汗。他用牙咬住手套的指尖,猛一甩头,拉下一只手套,然后是另一只,帽子也被他拉下扔在一边。然后,他解开外套的扣子。

“帮我一下。”安妮拉住他的袖管,让他轮换着出两只胳膊。他把身体前倾,让安妮从背后把外套走。“谢谢。”他说。

炫目的光下,卡车在雪地上飞驰,马达轰鸣,后车厢时时传来野兽的嘶叫声,驾驶室里宁静而暖。

卡车一直在平静地行驶,安妮在他身边睡着了。方向盘开始不听使唤,发出一种低沉的吱嘎声。

安妮睡眼嚎咙地抱怨道:“你在听什么该死的电台,就不能让我安静会儿?”

“这儿是收不到广播的,宝贝,别忘了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她挪动了一下子想换个更舒适的姿势:“那是什么声音?”

“转向轴快没油了,刚才要翻下山崖的时候,那一个急倒车可能把转向轴的油箱给碰裂了。”

“现在怎么办?”

“恐怕没什么法子可想。”

说话的当口,他们正好拐了个弯,前面路边赫然出现了一个加油站。两台油泵,一台加柴油,一台加汽油。旁边还有一个便利商店和一个小小的修车铺。门前散落着一地的各种旧零件。

克伦狠狠地踩住刹车。“这里应该没这玩意儿才对。”他很笃定这一点。上次他走这条路的时候,明明记得直到特洛伊城之前沿途都没有人烟。

安妮终于睁开了眼睛。她有一双克伦见过的最为翠绿的眼眸,它们让他想起树林中自叶间倾泻下的光,想起青苔覆盖的教堂——那是一座石头城市里的石头教堂,现在它已经和整个城市一起静静地躺在了加勒比海的海底。克伦曾经去过一次,那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但和他身边这个纤巧迷人的女郎相比,那点危险实在不算什么。看了看外面,她说:“去问问他们能不能修好我们的车。”

克伦把车停在修车铺的门口,按了几声喇叭,一个瘦小的维修工擦着手上的油污走了出来。“有事吗?”

“听着,伙计。这车的转向轴的油箱可能裂了,你看看能不能修?”

维修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我们的机油用完了,不过我可以帮你看看。”

那小子躺在滑车上,溜到卡车底下;克伦则朝茅房走去。然后他偷偷绕到车铺的后面,那儿有一扇窗户,他弄开了插销,爬了进去,四处翻找。

等他重新晃晃悠悠回到车边时,那个维修工已经检查完了,正和斜靠在加油泵边的安妮调情。他有点着迷了,这一点克伦能看出来。只要安妮愿意卖弄风情,连石头人也会动心。

看见克伦走回来,安妮收敛了笑容,修车工知趣地走向便利店。她挑了挑眉。

克伦说:“那个杂种说油管没法修,他这儿也没有机油。不过我刚才在他铺子里找到了两桶,现在藏在后面的一辆破车里。你进去缠住他,让我把它们搬上车。”

她把手深深地插进皮夹克口袋,微微侧转身,轻声说:“我有个更好的办法,干掉他!”

“你说什么?”

“他是埃里克的人。”

“你有把握?”

“百分之九十。他偏偏在这儿出现,还会是什么人?”

“不错,但还有另外百分之十的可能。”

她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为什么不冒一下险?”

“上帝,”克伦摇了摇头,“说实话,有时你真让我感到不寒而栗。”

“你我吗?去把那人干掉!”

“嗨!别说傻话了。我们在一起也够久了,你应该了解我的为人。我今天不打算杀人。现在,你进去缠住那人,给我十分钟时间。”

他轻轻地扳转她的身子,把她推向便利店的方向。她的肩膀因为生气而有些僵硬,皮裤包裹下的部却愈发的浑圆丰满。上帝!他喜欢她这个样子。他真想在她屁股上拍一下,看看她跑起来的样子。不过不能这么对待安妮,现在不能,将来也永远不能。埃里克那个混蛋就盼着别人这么对待她呢。

克伦给转向轴上了油,又加满了油箱,抬头看见安妮大步走出便利店,手里抱着一个大盒子和一摞CD。那个修理工从她身后赶来,匆匆忙忙地在一片纸上算着账。他把总数报给安妮,她只说了句“把账单给我丈夫”就爬进了驾驶室。

那男人默默点了点头,转身走回店铺。

“你现在相信了吧。”安妮冷冷地说。

克伦咒骂了一句。他杀过人,那都是迫不得已。他用力折叠起驾驶座的椅背,那后面有一个小小的贮藏问,里面放着他仅有的一点财产:几件换洗衣物,一盒他沿途收集的小纪念品,还有他的槍。

他们离开那个加油站已经有40英里了,安妮一直在烟。突然,她转过身给了克伦一拳。力道很狠。在女人中她的力气可不算小。用一只手扶住方向盘,克伦腾出另一只手想抓住她的手。她的拳头不停地落在他的脸上和胸口,他很费了些力气才把她的两只手一起制服。

“你想干什么!”他有点生气。

“你应该杀了他。”

“那可是三捧金子,宝贝,都是我辛辛苦苦一点点从育空河里挖出来的,它们足够堵住任何人的嘴了。”

“哦!你可真仁慈。不过埃里克那帮人可不吃这一套。你刚一转身那个兔崽子就会去打电话了。”

“你对这种贫民窟的混小子可没我这么了解……”话一出口他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样的话是永远也不应该对安妮说的。她的嘴唇抿紧了,眼睛里冒出火星,话语也变得尖酸刻薄。在克伦醒悟到事态严重之前,他们已经唇槍舌剑过了好几招。

最后,他不得不将车停在路边,在前座上解决了他们间的问题。

当一切重新归于平静,安妮放上了一张她最喜的CD,古老的民歌在驾驶室里飘荡,一遍又一遍。歌声中,她侧过脸向他微笑,眼中漾满甜蜜的意。

……

女郎在屋中徘徊

穿上了她的皮装

门边传来悲伤的哭泣

她要跟着那人去流

……

说实话,他并不喜欢这些歌,不过这是安妮那个时代流行的歌曲。安妮才没办法忍受他喜的那些音乐呢。不过,安妮的笑容和眼中的情意所带给他的愉悦甚至超过了在提华纳和任何一个女人的三夜纵情狂欢。为了她,他可以抛弃一切。

方向盘又开始不听使唤,克伦正打算找个地方停下来再加一点机油。突然,安妮坐直了身子,凝视着远方,身体不由自主地微微发颤。

“怎么了?”他问。

“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是什么?”克伦也有些担心,她的预感一向很准。

她抬起手向远处指了指:“那儿好像有什么东西。”

两架蜥蜴形状的飞行器出现在群山的上空。

的!”克伦咒骂着。

他加大油门,“坐稳了,宝贝,我们得赶在它们前面。”

转向轴发出刺耳的尖声,克伦不得不将整个身子压在方向盘上才能控制它。踩下刹车板,他们便离开了永恒的大地。

古罗马到了。

上一秒才从群山环绕的时空道口穿出,下一秒钟他们就已置身于狭窄的街道上,周围全是驴车和穿着长袍的行人。克伦跳下车去给转向轴加油。

卡车占去大半边路面,人们因为被挡住了去路而大声咒骂,但没有一个人对于有人驾着一辆由内燃机发动的通工具出现在古罗马的街头而感到惊异。他们都脚步匆匆从车边挤过,埋头继续赶路。一个时代对不属于自己时代的东西往往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克伦的一位在巴比伦的理论物理学家朋友曾说过,这叫“高度的时代统一”。你可以把印刷机带到古埃及,但六个月后,不会再有人记得它。即使你用机槍去射击少年时期的查理曼大帝,若干年后,人们仍然会说他曾经被刺伤,一个世纪后,他在位时的每一个细节的记录都不会有所改变,他的衰老,他的死亡,一如既往地被载人史册,流传千古。

克伦都并不关心这些,但是他的物理学家朋友却不同。“这一切你都得忍受。”他说。他带着疯狂的热情和一大袋银币去寻找自己的五百代曾曾祖母。这就是他在巴比伦的原因。

约摸一个小时后,他们来到罗马圆形竞技场。克伦径直将车开到后门口。

“日安,”克伦向守卫打着招呼;“我想找你们这儿的一个……嗨,安妮,‘斗兽管理员’的拉丁语怎么说来着?”

“Bestiarius。”

“是了,我找你们的一位叫卡伯的Bestiarius。”

卡伯对于他的新物的到来感到非常兴奋,他看着卡车缓缓地掉头将车尾对准铁笼的进口。显然,他已经迫不及待要看看这些宝贝了。两个驯兽师用手中的铁钩拉开后车门,然后急忙跳开。十一头恶魔般的猛兽从卡车的后厢中扑了出来。它们有着长牙利爪,动作迅速敏捷。有一头它们的同类躺在卡车的厢板上,已经死了。对于长途运输来说,这样的结果算很不错了。

“它们叫什么?”卡伯很满意。

“丹乐奇。”

“爪子很锋利,很好,很符合要求。”他把手伸进笼子又迅速回,看见其中的两只猛扑过来不禁哈哈大笑,“反应很快。太好了。马库斯会喜欢的。”

“你能满意我很高兴。不过,我们在路上时车子的转向轴出了点小问题。”

“顺着这条路下去,右拐,跟着指示牌走。告诉弗玛拉是我让你去找他的。”卡伯重新把注意力转到丹乐奇身上,“应该让它们和霍普勒奇比试一下?迪玛奇瑞也不错。”克伦知道这些术语都指的是角斗士,前者穿着铠甲,后者的武器是两把匕首。

“骑马武士也可以。”一个驯兽师建议道,“如果你用阿贝他,他们可以从上方发动攻击。”

卡伯摇了摇头,然后说:“有了!我还有几个挪威野人,一直想让他们来点特别节目,没有比这个更特别更刺激的了!”

圆形竞技场里的道路复杂曲折,因为里面所有的设施一应俱全:作坊、训练馆、院,甚至还有一个修车厂。克伦提了一下卡伯的名字,维修工很殷勤地接待了他们。一个小时后,他们被告知车已经修好了。

他们在旅馆里找了个房间,要了最好的酒菜。结果端上来的是猪房填油炸小老鼠,他们就着有一股浓烈的松节油味的葡萄酒强咽下了这些食物。即使这样,两人还是喝醉了。夜深了,安妮沉沉睡去,克伦却依然坐在桌边沉思……

当她某天清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间冰冷而简陋的房间里,躺在一张污迹斑斑的垫上,是否会怀念那柔软的鹅垫,光滑的丝绸单和穿着制服的仆从?毕竟她的身份曾是那么高贵,她是造物神的妻子……

他从未想过要拐带任何人的妻子,和她私奔。当时,他和几个同伴来到埃里克的领地,想找点事干,正巧安妮也在那儿。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抵挡安妮的魅力,除非他根本不喜欢女人。克伦也不例外,他情不自禁地上了她。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埃里克的野生动物园旁的花园里。那时正值初春,积雪消融,兰花盛开。

“小子,你穿得真够邋遢的。”她讽刺地说道。

那次他装扮成一个流歌手。那段时间,埃里克离开了他的领地去摆弄他的宇宙物理常数或者其他这类狗屁玩意。而克伦的目标原本是埃里克动物园里的恐龙,尽管他也不反对临走前和女主人调调情。可她身上的某些东西使他不满足于只能和她在夜晚偷偷相会,他暗暗发誓要真正得到她,光明正大地凭自己的实力得到她。“这可不是邋遢,宝贝。”他把拇指扣在腰带上,“这正是我与众不同之处。”

他们在罗马待了一个星期,不过并没有去看角斗表演,尽管安妮很想去——毕竟她生长于一个将处决冈犯和马戏表演统统看作是娱乐活动的时代。丹乐奇们引起了轰动。稍后他们拿到了这次易的酬劳——很多银条。

“多多地给他们,多到他们的车装不下。”卡伯兴致勃勃地向他们转达他的主人马库斯的话。

马库斯出身高贵又很富有,有很大的政治野心。克伦听说他将不久于人世。但他对此并不关心,他只想做好自己的事情。

“既然你不打算去看表演,为什么我们还要留在这儿?”安妮后来问他。

“我想看看这场表演是否真的能举行。看来埃里克要是不能制造一个严肃时间线悖论,是不能够来到古罗马夺回他的怪兽。据我所知,对造物神来说这种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此时,他们重新置身于古罗马拥挤的街道,卡车在人流中缓缓向前挪动。克伦不停地按着喇叭。他们转了一个弯,又一个弯。

突然间,身边的人流不见了,克伦挂上档,加大了油门。他们重又行进在永恒的群山之间。从这条路他们可以随欲前往任何一个时代的任何地方,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路上很安静,什么也没有。

十几天后——按照克伦他们的时间来算——他们骑着一辆哈雷摩托车重又飞驰在这条路上。一路上,他们不停地争执。安妮一直在游说克伦,要求他在摩托车上给她加个侧座,克伦坚决不同意。

“这是我的车,该死!”他解释道,“我自己拼装的,再加个座位它就没法保持平衡了。”

“哦?是吗?那但愿你能喜欢自己手,因为我的该死的屁股疼得要命……”

他正想回敬她两句,安妮忽然拼命敲打他的后背叫道:“停车!”

车还没停稳,她已经俯下身开始大口大口地呕吐。

克伦从挎包里取出瓶啤酒,咬掉瓶盖递给她。“怎么了?”

安妮漱了漱口,吐掉口中的啤酒,“一种预感……很不好。嗨,来根烟怎么样?”

克伦默默点燃一支香烟,递给她。

深深地吸了几口,突然她又开始战栗起来,身体也变得僵直。她的瞳仁缩小如针孔,而眼睛却越睁越大,乍看上去仿佛眼眶里只剩下了眼白。这时的安妮看上去简直像一个巫婆。如果现在她去到十六世纪的英国准会被烧死。

她举起手指向远方:“他们来了,五个。”

那些蜥蜴状的飞机都是些丑陋的家伙,浑身乌黑,毫无装饰的双引擎,发出的巨大噪音在几英里外都能听见。

幸运的是,安妮的预感给克伦争取到了一点时间,让他在一块向外突出的悬崖下找到了一个不错的防守位置。身后的峭壁保证了背后的安全,头顶上的岩石可以帮他们挡住来自上方的攻击。他甚至找了个地方藏好了他的摩托车,如果他们能够逃脱,可以用它离开这里。面前是一条长长的毫无遮蔽的山坡,敌人只能从那里靠近他们。

那些丑陋的蜥蜴飞得更近了。

“看着,宝贝,”克伦说,“让我告诉你一个窍门。”

他从槍套里取出他的赛维110步槍,这是支很好的狙击步槍,一直忠实地陪伴着他,是他最可靠的伙伴。

“这是我从一场小范围的丛林战中学到的。伸直手臂,竖起你的大拇指,当直升机在你眼中和大拇指一样大小时,说明它已经在你的射程范围里了。”

“这管用吗?”她紧张地问。

“相信我吧。”

他打下了三架蜥蜴,其余两架赶紧掉头飞出了他的射程范围。这真他的是一次完美的歼击,他忍不住想夸奖自己几句。

剩余的两架直升机降落在了远处的山头,然后三十多个全副武装的十兵一拥而出,局势一下又改变了。

安妮数了数士兵的数目,平静地说:“克伦……”

克伦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她的唇边,阻止她说下去,“别为我担心,宝贝,我是魔术师,记得吗?”

安妮握住他的手,亲吻着他的指尖,她的眼神告诉他,她知道他在撒谎。“他们会折磨你,”她说,“埃里克曾经把他的一个敌人绑在他的领地的一块大石头上,让秃鹰啄食他的肠子。”

“而那个敌人其实是他的一个兄弟。”这是一个残忍的故事,他很高兴她没时间再说下去了,“蹲下,他们来了。”

敌人在坡底散开,三三两两相互掩护着前进,非常专业。克伦伏下身端起槍。今天的风不大,在这种风速下他可以在500码内百发百中。

“去死吧!”他嘟囔着。

他打死了过半的敌人。然后,有人向他们投来一枚催泪弹。

埃里克王是个英俊的男人,白净的脸庞,身材英挺,举止高雅,浑身充满着权力的自信。他的衣服料子是最好的丝绸,袖口缀满了花边。

“安妮夫人。”

“埃里克王。”

“我来接你回去,回到你所献身的丈夫的身边。那里有你原本所拥有的土地、财产和地位,当然还有你丈夫上的位置。”

四轮马车停在他身后的雪地上,他一直等到所有龌龊的工作全部处理完才姗姗来迟。

“你不再是我的丈夫了,我已经把自己奉献给一位比你好一百倍的人。”

“就是这个流汉?”他用眼角扫了一下克伦,他用最不屑的眼光扫了一下克伦,“一个卑贱的东西。他整个人的价值甚至抵不上吊死他的那根麻绳,烧死他的那根木头,淹死他的那缸水。就是死了也不值得埋葬。他竞胆敢偷走属于我的东西,更确切地说,是我弃而不用的东西一请原谅我如此冒昧地谈到你,我的夫人,所以他必须去死。至于你,你可以匍匐在我的脚边,顺服我,就像我那些鹰、猎犬和马匹一样。”

“吃屎去吧,猪猡!”她啐了他一口。

埃里克那张优雅的脸气得发白,伸拳向她打去。

克伦的双手早被绑在身后,但出乎埃里克和所有人意料的是,他突然向前冲去,埃里克的一拳正打在他的脸上。这一拳打得很重,但他强忍住没有表现出来,反倒向埃里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说:“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差别,你会伤害她,而我能保护她。”

“你能吗?”埃里克做了个手势,一个侍从送上一副灰色的西班牙羔羊皮手套,“我会为她竖起一座绞架。她做了我四百年的妻子,不会再长了。”

安妮的眼里掠过一丝惊惧,不过只有如克伦般深深了解她的人才能发现它。

“我会亲手绞死她,”埃里克小心地戴上手套,“她有这份荣幸,毕竟她曾经是我的妻子。”

一只虎笼被安置在椭圆形大厅正中的平台上。克伦很早就听说过埃里克的虎笼,但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被囚禁在其中。尤其是在某个人的晚会上。

尤其这本该是为安妮守灵的时刻。

大厅中挤满了各路神明,笑语声处处可闻,杜松子酒和金酒随处可取。过去总像父亲般对待克伦的老泰斯卡特伯卡,此时却狞笑着对他摇头。现在克伦有些后悔跟那些西班牙人混在一起,不过当时一切是那么合情合理。

晚会上的中心人物,那些造物神们,手中端着鸡尾酒酒杯,各自远远地站在一边。戴尔夫人,财富和幸运女神,一直为克伦偷走她的魔杖而怀恨在心。奥布里王,快乐之神。因为一个朋友的缘故而仇视他。火焰女神希芙,克伦曾经拒绝过她的殷勤。还有那个戴着牧师领圈的斯顿主教,对克伦的放荡生活从来不以为然。

这间大厅里的人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

当然,还有泰王,音乐之神。他可能是这个济济一堂的盛会中惟一对克伦没有敌意的人。克伦认为这是因为泰从未了解到克里特岛背后的真相。

他也认为一定可以利用这一点。

“每次我走过时,你都避开我的眼光。”泰问道:“我自问从未冒犯你,你也并没有冒犯过我。”

“我只是想在没有任何人怀疑的情况下引起你的注意。”克伦挑起眉装出很生气的样子,但他的口气却是柔和的。“我一直在想我是怎么来的。我的意思是说:你们一直存在于这个地方,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而我们这些原型人,是在千百年来的传说和故事中被创造出来的。我们被排斥在集体潜意识之外。如果有一个可以进人集体潜意识的人,比如说你,将一些歌曲传播到四面八方,会怎么样?”

“当然,我可以这么做。什么都可能发生。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难道你不想要你兄弟的人头吗?”

泰落寞地笑了笑:“埃里克和我在任何一件事情上都不会有相同的意见,但我对他的怨恨还没有到希望整个宇宙毁灭的程度。”

“不是他,是你的另一个兄弟。”

泰的目光茫然地越过克伦投向远方的群山,那儿有个小小的黑色人影在秃鹰的爪下苦苦挣扎着。这座房子建造在这里仿佛就是为了让大家记起这个景象。“如果可以办到,你觉得我会不动手吗?”

克伦知道泰想说而没有说的话——“你如何能做到连我也感到无能为力的事情呢?”

“我是魔术师,宝贝,记得吗?我是人们无法预言的未来,是未知的元素,是难以预料的结果。任何不可能的事对我来说都可能。我也是准一能帮你完成这件事的人。”

沉默了一会儿,泰问道:“你想要什么做担保?”

“你的承诺就是最好的担保,朋友。另外,在你离开时请在我的脸上吐一口唾沫,这样看上去会更好一点。”

“祝大家玩得愉快。”说完埃里克离开了大厅。

埃里克的手下都够卖力了。他们踢克伦的脸,打折了他的肋骨。有几次他们不得不停下来让自己喘口气,连克伦都开始佩服他们全力以赴的认真劲儿。但看来观众们也和克伦一样,觉得这样的娱乐节目过于乏味,所以节目还远没有结束,大多数的宾客都因为厌倦或厌恶而走开了。

终于,克伦大叫了一声,然后再也没有了声息。

不过,死对于克伦来说是小事一桩。他是原型人,宇宙需要他的存在。他在某一个地方死去,在另一个地方立刻又可以重生。不多一会儿,他又活了过来。

但安妮没有。

安妮死了,这是最让人痛心的事。奇怪的是她没能回来,不过这未尝不是好事。

二十座烟雾弥漫的城市中,惟一在活动的东西就是克伦的眼珠。他静静地靠在摩托车车座上,抱着双臂,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的一扇门,仿佛想用自己的目光在上面烧出一个洞。

一只鸟儿从远处飞来,落在车把上。这是一只燕子,圆圆的脑袋,短短的喙,细长的翅膀。“嗨!”它向克伦打了声招呼。

“嗨!”克伦不耐烦地问道,“有结果了?”

“泰王按你的要求做了。他为她写了很多歌,并通过时间线把它们传播到了各个时代。现在,在伦敦,在诺希维尔,在奥祖图兰,人们都在赞颂她的美丽和对情的忠贞。成百的人效法她的装束,上千的孩子起了她的名字。从用猛犸骨造的小酒馆到虚拟MTV,到处都在传唱着安妮夫人为了情而甘愿牺牲一切的歌谣。”

门依然紧闭着。

“我不是问这个,狗屁脑袋。转变发生了吗?”

“也许。”燕子点点头,“也许没有。有人让我提醒你,即使在最乐观的情况下,你也不可能和她长相厮守。原型人是不能成双成对在一起的。即使事情成功了,你们的相会也将像日食的出现一样质朴、强烈、珍贵而短暂。”

“知道,知道。”

燕子迟疑着,如果一只鸟也会感到尴尬,那么它现在就非常尴尬:“有人还告诉我,你有东西要给我。”

克伦伸手从挎包里掏出一个系着绸带的圆形木盒。

燕子用爪抓住绸带,振翅飞向空中。克伦没再向它望一眼,他仍然在耐心等待。

门终于开了。

安妮走了出来。她穿着褪色的牛仔裤、皮夹克和黑色紧身背心,嘴里还叼着根香烟。她依然那么美丽,那么清新,那么桀骜不驯。高跟鞋敲击得地面咔咔作响。

“嗨,宝贝,你看,”克伦装作漫不经心地说:“我给你加了个侧座,是用天鹅绒做的。”

!”安妮径自爬上后座,从后面紧紧地搂住了他。克伦甚至听见自己的肋骨咯咯作响的声音。

他踩动了哈雷摩托车的引擎,随着一声马达的轰鸣,他们上路了。

门克伦加大了油门,猛地抬起了前轮。

门这条路可以带他们去向任何地方,过去或将来,东京或者苏邦百货商店,无限的远方或者转角的小店。

门在安妮无所畏惧的笑声中,克伦升起了他的海盗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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