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 外国名著 > 纪伯伦散文集 >

纪伯伦《法律》原文

<<回目录

法律

然后,一位律师说,但我们的法律是怎样的呢,大师?

他答道:

你们乐于立法,

但更乐于破坏它们。

如同海边玩耍的孩子,孜孜不倦地搭建沙塔,再笑着将它们破坏。

不过当你们搭建沙塔时,大海又将更多的沙子带到海滩,

而你们摧毁沙塔时,大海又与你们同笑。

的确,大海总是同天真无知的人一起嬉戏。

但对那些生活不是海洋,人为的法律并非沙塔的人又如何呢?

对于那些以生活为岩石,以法律为刻刀,以自身为原型,在石上雕凿的人又如何呢?

对嫉恨舞者的残疾呢?

对喜欢挽轭,视林中康鹿为迷途流浪者的公牛呢?

对无法蜕皮而称他人的赤裸为不知羞耻的老蛇呢?

对那些早早来到婚宴,饱足疲倦后宣称一切宴会都是对法律的亵渎,所有赴宴者都是犯法者的人呢?

对于这等人,除了说他们站在太陽下却背对太陽外,我还能说他们些什么呢?

他们只看到自己的影子,这影子就是他们的法律。

对他们来说,太陽除了投影者外还是什么呢?

莫非承认法律只是屈背俯首者追随自己的投在地上的影子?

假如你们面向太陽行进,投射在大地上的陰影怎能将你们羁绊?

如果你们御风而行,什么样的风向标能为你们指示方向?

如果你们不在他人串门前打碎枷锁,人为的法律怎能将你们束缚?

如果你们跳舞而不碰撞任何人的铁链,有什么法律会令你们害怕呢?

如果你们扯下衣衫,却不丢弃在任何人的路上,谁又会把你们带上法庭呢?

奥法利斯城的人们啊,你们可以掩住鼓声,松弛琴弦,但谁又能够下令禁止云雀歌唱?

作者简介

纪伯伦(1883~1931)黎巴嫩诗人、散文作家、画家。生于黎巴嫩北部山乡卜舍里。12岁时随母去美国波士顿。两年后回到祖国,进贝鲁特“希克玛(睿智)”学校学习阿拉伯文、法文和绘画。学习期间,曾创办《真理》杂志,态度激进。1908年发表小说《叛逆的灵魂》,激怒当局,作品遭到查禁焚毁,本人被逐,再次前往美国。后去法国,在巴黎艺术学院学习绘画和雕塑,曾得到艺术大师罗丹的奖掖。1911年重返波士顿,次年迁往纽约长住,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直至逝世。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