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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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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事实

冯涛 译

亨利·加奈特习惯于下午出城回家吃晚饭前先到他的俱乐部里弯一下,打会儿桥牌。他是个谁都喜欢的好牌手。他对桥牌相当精通,能把手里的牌打到最好的程度。而且他牌品很好,输了就大大方方地认输;赢了的时候则更乐于把胜利功归于运气,从不自诩牌技高明。他为人谦和宽容,如果他的搭档出错了牌,他总主动给人家找理由开脱。可是今天却非常奇怪,打牌的时候竟然听到他以毫无必要的尖刻口吻说,从没见过比他的搭档打得更臭的牌手;更奇怪的是不但眼看着他自己出牌的时候犯了个大错,这种错儿照说他是绝不该犯的,而且当他的牌搭子多少出于找补点面子回来的心理指出他错儿的时候,他竟完全罔顾事实,大发脾气地坚称他一点儿都没错。好在跟他一起玩牌的都是老朋友了,谁都没把他的坏脾气真正当回事儿。亨利·加奈特干的是股票经纪人,是某知名信托公司的股东,有一位牌友于是就想到他心绪不佳肯定是他参与投资的某一支股票出了什么问题。

“今天的行情如何?”他问道。

“暴涨。连笨蛋都在赚钱。”

显而易见,亨利·加奈特的烦恼跟股票市场无关;不过总归是有什么原因;这一点也同样显而易见。他是个热诚的好人,身体健康,家境富裕;既是体贴的丈夫又是慈爱的父亲。通常他都兴致很高,对于大家打牌时喜欢讲的那些胡言乱语很容易发笑;可是今天却面色陰沉、闷声不响地坐着,眉头紧锁,嘴巴生气地紧绷着。这时,有位牌友为了缓解紧张的气氛,便抛出了那个众所周知亨利·加奈特最高兴说起的话题。

“你儿子眼下如何,亨利?我看他在这次锦标赛上表现得相当不错啊。”

亨利·加奈特的眉头却锁得更紧了。

“他表现得可没我期望的那么好。”

“他什么时候从蒙特卡洛回来?”

“昨儿晚上已经回来了。”

“他过得开心吗?”

“我想是吧,不过据我看来他可是大大地出乖露丑了。”

“哦,怎么会?”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咱们还是不谈这个为好。”

那三个人一齐好奇地看着他。亨利·加奈特则自顾怒视着绿呢台面。

“对不起,老伙计。该你叫牌了。”

牌局在令人紧张的沉默中进行着。加奈特叫了牌,可是牌却打得糟糕透顶,连输了三墩,他一声都不吭。然后又开了一盘,打到第二局的时候加奈特拒绝了一次跟牌。

“一张牌都没有?”他的搭档问他。

加奈特的脾气竟然大到压根儿都不搭理对方,在最后摊牌时才发现他竟然藏了牌[1],而正是他这次藏牌葬送了整个这一盘。事已至此,他的搭档就算脾气再好也会忍不住要埋怨几句他的魂不守舍了。

“我说你到底是怎么啦,亨利?”他道,“你这牌打得也太白痴啦。”

加奈特有些仓皇失措了。输了这一盘他自己倒是无所谓,可因为自己的疏忽带累搭档输牌他却相当痛心。他竭力振作了一下。

“我最好还是不要再打了。本来以为打上几盘会使我平静下来的,谁知我的心思根本就不在打牌上。跟你们实话实说吧,我的情绪真是糟糕透了。”

几个牌友一起哄然大笑。

“这还用说吗,老伙计?这实在是太明显啦。”

加奈特冲大家苦笑了一下。

“唉,我敢说你们要是碰上了跟我一样的事儿,也同样会大为光火的。不瞒你们说,我现在的处境实在是尴尬得很,你们几位老伙计要是有谁能给指点一二,告诉我该如何处理这件棘手的事儿,我一定感激不尽。”

“咱们一块儿喝一杯,你把来龙去脉跟我们说说。咱们这里一位是王室法律顾问,一位是内政部官员,还有一位是杰出的外科医生——要是我们都不能给你提供点建议的话,恐怕谁都无能为力了。”

那位王室法律顾问站起身,按铃叫侍应过来。

“就是我那个倒霉儿子的事儿。”亨利·加奈特道。

酒点好了也端来了。以下就是亨利·加奈特跟他们讲的事情的原委。

他说到的那个男孩儿是他的独子,名字叫尼古拉斯,当然了,大家都叫他尼基,今年一十八岁。加奈特夫妇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十六,一个十二。做父亲的一般说来都特别喜欢女儿,不过亨利·加奈特却有些与众不同,尽管他竭力不表现出来,他还是非常明显地偏爱自己的儿子。他对两个女儿也很慈爱,是那种轻松随意开开玩笑打打趣儿的态度,每逢她们的生日和圣诞节都会给她们买很漂亮的礼物;而对于尼基他却近于溺爱了,再好的东西似乎都配不上他,全心全意都扑在他身上,关切的目光简直一刻都不离他左右。这也难怪,因为尼基实在是任何父母都会引以为傲的天之骄子:六英尺二的个头[2],身体柔韧而又强壮,宽肩膀窄腰身,身姿笔直挺拔;头脸生得大小适中、俊美迷人,端端正正地挺立在宽阔的肩膀上,淡褐色的秀发,略微有点卷曲,两道漂亮的浓眉底下一双湛蓝的眼睛,围着一圈又黑又长的眼睫毛,嘴唇红润饱满,干净的肌肤晒成古铜色;一笑的时候露出一口整齐雪白的牙齿。他并不怎么怕羞,但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种温雅蕴藉,特别惹人爱怜。在社交场合,他举止从容有礼而又沉静愉快。他正是那种正派健康、高尚体面的父母生出来的孩子,在富足的家庭中养大,在优良的学校里接受教育,这综合的结果终于造就出一个一般人心目中不可多得的翩翩佳公子、模范美少年。但凡看到他的模样,你就会觉得他肯定是既诚实又大方,内心一定跟外表一样高贵善良。他从来就没给他的父母双亲带来过片刻的焦虑不安:孩提时代他就极少生病、从不淘气,上学之后品学兼优、丝毫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在学校里出尽风头,毕业的时候捧得无数奖品奖状,堪称整个学校的领袖人物,还是校足球队的队长。而且还不止如此。十四岁上,尼基就已出人意料地表现出在草地网球这项运动上不可多得的天赋。这可是他父亲非但喜欢,而且相当擅长的一项体育运动,当他明白无误地看出这孩子身上有成为网球明星的潜质之后,就决心一定要悉心培养,务求成功。于是每逢假期就请最好的职业选手来教他打球,十六岁刚到,他就已经赢得了好几次少年组的比赛锦标。他能轻而易举地把他父亲打得一败涂地,唯有真挚的父爱才能使老头子不至于气急败坏,安心接受自己的惨败。十八岁上尼基进了剑桥大学,亨利·加奈特怀揣着雄心壮志,一心期望他在毕业前就能代表剑桥参加职业比赛。尼基具有成为一位伟大的网球选手的一切条件:他个头高挑,臂展很长,脚程飞快,对时机的把控恰到好处。他凭本能就可以正确预判来球的方位,看似不慌不忙就能到位接球。他的发球强劲有力,而且具有诡异的旋转前冲,令对手很难把球接回去;他的正手击球过网既低,线路又长,而且精准异常,相当致命。他的反手还偏弱,网前截击还有点慌乱,不过就在他进入剑桥前的整个暑假,亨利·加奈特请了英国最好的教练特地针对这几项弱点让他狠下过一番工夫。在他内心深处,还隐藏着一个更为远大的野心,虽说就连对尼基本人他都从未提起,那就是有朝一日能看到他儿子在温布尔登参加大满贯比赛,而且说不定他还有希望入选国家队,代表英国出征戴维斯杯[3]呢。每当亨利·加奈特在想象中看到自己的儿子跳过球网跟刚被他击败的美国冠军握手致意,然后离开球场朝观众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喝彩奔去时,他的喉头便忍不住一阵哽咽。

亨利·加奈特是温布尔登赛事的热心观众和忠实拥趸,因此在网球界结交了很多朋友。有天晚上在城里的一次宴会上,坐在他身旁的正是其中的一位:布拉巴宗上校;闲谈间他不禁提到尼基,以及有什么机会可以让他在下个赛季能被学校选中,代表剑桥参加网球赛事。

“你干吗不让他前往蒙特卡洛,参加那里的春季网球赛呢?”上校突然想起来道。

“噢,我觉得他的水平还没到那个程度。他还不满十九岁,去年十月才上的剑桥;他可没机会跟那些顶尖好手同场竞技。”

“当然啦,他跟奥斯丁[4]和冯·克拉姆[5]这帮大腕儿还差了一大截,不过没准儿也能从他们手里抢下个一两局呢;如果是跟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字辈对抗的话,没理由他就不会赢下一两场比赛。他还从没得到跟一流选手对抗的机会,这对他来说可是绝好的实战锻炼。他在这种级别的比赛中学到的东西可要比你送他去参加的那些海滨小比赛多了去啦。”

“这可是我做梦都不敢想的。我可不能让他在一个学期中间就离开剑桥。我一直都给他灌输这样一个观念,即网球不过是一种游戏,绝对不能为了它妨碍了正经学业。”

布拉巴宗上校就问加奈特这个学期什么时候结束。

“这没什么大不了。最多也就耽误个三四天,这肯定可以想办法解决的。你知道,我们原本寄予厚望的两个球员已经让我们彻底失望了,我们可以说是陷入了窘境。我们想尽可能选送最好的选手前去比赛。德国人已经派出了他们的最强阵容,美国人也是一样。”

“绝对不行,老伙计。首先,尼基的水平还没那么高,再说了,我可不想把一个没人照应的孩子就这么给送到蒙特卡洛去。要是我能陪他一起去的话还可以考虑,但这又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会去的呀。我会以英国网球队名誉队长的身份前往蒙特卡洛。我会帮你照看他的。”

“到时候你会忙得团团转,再说了,我也不愿意请你平白承担这样额外的责任。他还从来没出过国呢,而且不瞒你说,他跑到国外的这段时间我会一刻都不得安宁的。”

话就说到这分上,没多久亨利·加奈特也就回家去了。不过布拉巴宗上校的建议还是让他倍感高兴,自觉是对他极大的恭维,于是忍不住把前后的经过都告诉了他妻子。

“你想想看他竟然认为尼基的水平已经好到那种程度了。他跟我说他看过他打球,他觉得尼基的范儿非常不错。他只需要更多的历练就能成为一流选手。咱们总有一天会看到这孩子在温布尔登一直打到半决赛呢,老姑娘。”

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加奈特太太倒并没有如他意料的那样强烈反对上校的主意。

“这孩子毕竟已经年满十八了。尼基打小就从没淘过气闯过祸,根本就没理由操心他现在反而会出什么差错。”

“还是他的功课要紧,别忘了这个。我觉得他上大学的这第一个学期就让他这么有始无终地混过去,实在是开了个很恶劣的先例。”

“可就差这三天有什么要紧的?平白剥夺了他这么大好的机会不是很可惜吗?我敢说你要是问他一声的话,他肯定会高兴得跳起来的。”

“哦,我根本就没打算告诉他。我送他进剑桥可不光是为了打网球的。我知道这孩子非常可靠,可是故意地把诱惑摆到他面前毕竟是件蠢事。他一个人去蒙特卡洛还是有点太年轻了。”

“你说他跟这些顶尖选手比赛的话一点机会都没有,这话也难说。”

亨利·加奈特轻轻叹了口气。坐在汽车里回家的路上,他也想到奥斯丁的体能状况不太稳定,而冯·克拉姆又在休假。假如,只是设想一下这种可能性,假如尼基能碰上点好运气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肯定就能被选上代表剑桥出赛了。不过这自然都不过是瞎想想罢了。

“绝对不行,亲爱的。我已经决定了,不会中途变卦了。”

加奈特太太也没再说什么。不过第二天她就写信给尼基,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诉了他,并建议他如果他真愿意去的话,她认为他该如何争取得到他父亲的同意。一两天以后亨利·加奈特收到了一封儿子的来信。信上说他听到这个消息简直乐疯了,说他已经去见过他的导师,他导师本人也是个网球选手,而且是他所在学院的院长,碰巧他也认识布拉巴宗上校,所以对于他在学期结束前就离开学校并无反对意见;并且师生俩都觉得机会难得,不容错过。他自己也看不出这会有任何害处,只要他父亲这一次肯稍稍迁就,成全了他的心愿,仅此一次,下不为例,那么下学期,他郑重发誓,他一定加倍地发奋用功。这封信写得非常动人。加奈特太太眼看着她丈夫在早餐桌上读那封信,对于他脸上的不悦神色丝毫不以为意。他把信扔给了她。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认为有必要把我私下告诉你的话讲给尼基去听。你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你看,他现在的心思已经完全让你给搅乱了。”

“我很抱歉。我原以为让他知道布拉巴宗上校对他评价那么高会让他感到高兴呢。我就不明白啦,为什么你就只应该把别人说他们不好的话告诉人家。当然我也把话说得很清楚了,他如果想去的话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么一来你可是把我置于一种非常可憎的境地了。我最讨厌的就是被这孩子看作坏人兴致的老厌物和专制独裁的暴君。”

“噢,他绝不会那么想的。他可能会觉得你傻呵呵的而且不可理喻,不过我敢肯定他会理解你这么不通情理全都是为了他好。”

“耶稣基督。”亨利·加奈特叹道。

他妻子差一点忍不住笑出声来。她知道这一仗她已经打赢了。天哪,哦天哪,要想让男人对你言听计从是多么容易啊。出于面子上的关系亨利·加奈特又硬撑了四十八个钟头,不过这之后他就让步了,两周后尼基来到了伦敦。第二天一早他就要启程前往蒙特卡洛,晚饭后,等加奈特太太和她大女儿离开以后,亨利便抓住这个机会向他儿子提出几条临行的忠告。

“在你这样的年龄就让你只身前往蒙特卡洛这样的地方,我真是有点不放心[6],”他接着又道,“不过事已至此,我只能希望你凡事都要谨言慎行。我不想扮演那种严厉父亲的角色,不过我想特别提醒你三件事,千万不可造次:一是赌钱,不可以赌钱;二是钱财,不要借钱给别人;三就是女人,不要跟女人有任何瓜葛。这三件事你只要敬而远之,你就不会招惹多大的祸患,所以千万要谨记在心。”

“好的,父亲。”尼基微笑道。

“这就算是我的临别赠言啦。我对人情世故还是相当精通的,相信我,我的忠告绝对是金玉良言。”

“我一定牢记在心。我向您保证。”

“这才是好孩子。咱们这就上楼去找你妈妈她们吧。”

在蒙特卡洛的网球赛上,尼基既没有打败奥斯丁也没有打败冯·克拉姆,不过他的表现也相当不俗。他爆冷击败了一位西班牙球员,又以出乎任何人意料的接近比分惜败给一位奥地利好手。在混合双打中,他甚至闯进了半决赛。他的魅力征服了每一个人,他自己也非常享受整个比赛的过程。大家一致公认他极有前途,布拉巴宗上校对他说,只要假以时日,跟第一流好手有更多的实战历练,他一定会成为他父亲的骄傲的。正式的赛程已经结束,第二天他就要飞回伦敦了。一心想把最好的状态呈现出来,这几天来他一直都过得非常谨慎小心,很少吸烟,滴酒不沾,每天都早早地上床睡觉;但在最后这一晚,他觉得不妨见识一下这闻名已久的蒙特卡洛的生活。赛会主办方为所有参赛选手举办了一次正式晚宴,宴会散后,他就跟其他选手一起走进了体育俱乐部。这是他头一次来到这里。蒙特卡洛到处人满为患,每个房间都是高朋满座。除了在影片当中,尼基还从没见过真正的轮盘赌;他有些头晕目眩地在经过的第一张赌桌旁就站了下来;不同规格的筹码散布在绿呢台布上,看起来就像是一片无可救药的混乱;庄家把轮盘猛力一转,然后又轻轻弹入一颗小白球。在经过一段似乎无穷无尽的漫长时间之后,小白球终于停了下来,另一个庄家就以夸张而又漠然的姿势把输家的筹码全都扒拉过去。

看了一会儿,尼基又溜达到玩trente et quarante[7]的赌台,可是他看不懂到底是怎么玩的,感觉索然无味。他看到另一个房间里挤了一群人,于是便也晃荡了进去。那里正在进行的是一种叫“巴卡拉”的纸牌大赌,他立刻就感受到那令人兴奋的紧张气氛。参加赌博的赌客们由一道铜栏杆跟麇集的观赌者隔离开来;他们围坐在牌桌边,一边九人,负责分牌的在中间,庄家在对面。输赢很大。分牌的是希腊辛迪加的成员。尼基端详着他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他的眼睛时刻警觉地关注着全场的动静,可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不管他是输是赢。那真是一幅可怕而又怪异的场景,着实令人印象深刻。一向在勤俭持家的环境中长大的尼基,眼看着翻开一张牌就有上千镑的输赢,而输了的人竟然开个小玩笑就一笑置之,那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一切都既恐怖又令人兴奋莫名。这时一个熟人走到他跟前。

“赢钱了吗?”他问。

“我没玩。”

“明智之举。烂透了的把戏。还是来一起喝一杯吧。”

“好的。”

一起喝酒的时候尼基告诉他的几位朋友,他这还是头一次到这种地方来。

“噢,那你在离开前一定要小赌一把。不试试你的运气就离开蒙特卡洛也未免太白痴了。毕竟就算输上个百把法郎也不会有多大关系。”

“话是这么说,不过家父本来就不太赞成我到这儿来,而且他特别嘱咐我千万不要去碰的三件事之一就是赌钱。”

可是尼基在离开他这帮朋友之后,竟然又溜达回那正在玩轮盘赌的赌桌面前。他站了一会儿,看着输家的钱被庄家搂进来,又把赢家的钱付出去。实在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件极端刺激的乐事。他朋友说得没错,如果不在赌台上试试运气——只试那么一次——就离开蒙特卡洛的话,确实是未免太傻了。这也是一种经验嘛,在他这个年龄正是应该尽可能尝试各种经验的时候。回想起来他可并没有答应他父亲绝不赌钱的,他只是承诺把他的忠告牢记在心。这可不能算是一回事,对不对?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法郎的钞票,相当羞涩地把它放在了十八那个数字上。之所以选这个数字是因为这正好是他的岁数。他心脏怦怦地狂跳着,不错眼地盯着那轮盘的转动;那个小白球就像个恶作剧的小魔鬼一样吱吱乱转;轮盘转得越来越慢了,那小白球还在踌躇不定地晃荡,看似就要停下来了,却又转动起来;当它终于在十八那个数字上停下来时,尼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大堆筹码送到了他面前,他接的时候两只手一个劲儿地直打哆嗦。那看起来似乎是一大笔钱哪。他一时间心慌意乱,根本就没想到下一盘再下什么注;实际上他根本就无意再赌一盘了,一次已经足够了;当十八这个数字再度出现时,他真不由得大吃一惊。那个数字上只放了一个筹码。

“老天爷,你又赢啦。”站在他身边的一个人道。

“我?可我没下注啊。”

“是你的,你下了。就是你原来下注的数字。只要你不要求撤回,他们总是让它留在原处的。你不知道吗?”

又一堆筹码送到了他面前。尼基的脑袋旋转起来。他数了数赢进的数目:七千法郎。一种奇异的充满力量的感觉攫住了他,他觉得自己真是绝世地聪明。这可真是他闻所未闻、世上最容易的生财之道啊。他那张率真迷人的脸上溢满了笑容。他那双亮闪闪的眼睛碰上了一个站在他身边的女人的视线。她冲他嫣然一笑。

“你运气真好。”她道。

她说的是英语,不过带一点外国口音。

“我简直都不敢相信。这可是我第一次玩呢。”

“这正是你运气好的原因。借给我一千法郎,好不好?我身上的钱全都输得一干二净了。半小时之内我就还你。”

“好吧。”

她从他那堆筹码中拣了个巨大的红色筹码,道了声谢就消失不见了。之前跟他说过话的那个男人嘟囔了一声。

“你再也见不到那一千法郎了。”

尼基一下子醒了过来。他父亲曾特地嘱咐他不要借钱给任何人。这件事他做得有多傻!而且是借给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不过事实是,对于整个人类的热爱刚才正在他心头汹涌澎湃,所以他根本就想不到会拒绝人家。而且那不过是个红色的大筹码,你几乎不可能意识到它会有任何的价值。哦算了吧,这也没什么关系,他不是还有六千法郎嘛,他就再尝试一两次,碰碰运气,如果不赢的话就此打道回府。他在十六这个数字上放了个筹码,那是他大妹妹的岁数,但是没压中;然后又试了一下十二,那是他小妹妹的岁数,仍旧没中;他又随机试了几个数字,都没赢。真滑稽,他的诀窍似乎是失灵了。他打算再玩一次,然后就打住不玩了;结果他又赢了。他已经把输掉的都捞了回来,还绰乎有余。又过了一个钟头之后,在无数次的输赢之中他体验到了平生从未体验过的兴奋和刺激,他发现自己面前堆满了那么多的筹码,口袋里都几乎装不下了。他决定要走了。他来到换钱的柜台,当两万法郎的钞票在他面前摊开时,他几乎都透不过气来了。他这辈子还从没见过这么多钱。他把钱装进口袋,正要转身离开时,那个刚才借了他一千法郎的女人走上前来。

“我到处在找你,”她道,“只怕你已经走了。真是急死我了,不知道你会把我想成什么人。这是你那一千法郎,非常感谢你借钱给我。”

尼基脸涨得通红,惊讶地望着她。他刚才真是何等冤枉了人家!他父亲说过千万不要赌钱;好呀,他赌了,结果呢,白赚了两万法郎;他父亲又说不要借钱给任何人;好呀,他借了,而且是借了一大笔钱给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结果呢,她还回来了。事实证明,他绝非他父亲以为的那样一个傻瓜:他借钱给她的时候凭直觉就感到她是可以信赖的,你看,他的直觉果真没错。可是他当时的表情是如此惊诧莫名,那位娇小的女士忍不住咯咯一笑。

“你怎么啦?”她问道。

“实话告诉你吧,我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还回来。”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你本来以为我是个——流莺吗?”

尼基的脸一直红到鬈发的头发根。

“不,当然不是。”

“我看起来像吗?”

“一点都不像。”

她穿得很素净,黑色衣裙,脖子上绕了根小金珠子的项链;式样简单的连衣裙完美地凸显出她那优雅苗条的娇小身段;一张秀丽的小巴掌脸,头发梳理得干净利落。她化过妆,不过并不浓艳,尼基估摸着她最多也就比他大个三四岁。她冲他友善地嫣然一笑。

“我丈夫在摩洛哥政府里做事,我是来蒙特卡洛待个几星期的,因为他想让我出来散散心。”

“我正打算要走了。”尼基实在想不出别的话来说。

“已经要走啦!”

“对,明天一大早我就得起来。要搭飞机返回伦敦。”

“当然啦。球赛今天已经结束了,对不对?我看过你的比赛,你知道,看过两三次。”

“真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注意到我。”

“你打球的范儿非常优美,而且穿着运动短裤的样子真是甜美。”

尼基并非是个荒唐少年,不过他心里还是那么一闪念:没准儿她借那一千法郎不过是为了借机跟他搭讪。

“你去过尼克博克[8]夜总会吗?”她问。

“没有。从没去过。”

“噢,可是你在离开蒙特卡洛之前一定要去见识见识。为什么不去那儿跳会儿舞呢?不瞒你说,我都快饿死了,真想吃一客火腿蛋呢。”

尼基想起他父亲的忠告:不要跟女人有任何瓜葛,不过眼下可是要另当别论了;你只需看这位漂亮娇小的女人一眼,立刻就会知道她是绝对品行端庄的。她丈夫应该是在类似民政厅之类的政府部门服务,他猜想。他父母有好几位朋友就是这样的“人民公仆”,他们也经常会带太太来他们家吃饭。当然那些太太们绝对没有眼前这位这么年轻又这么漂亮,不过她确实是像她们一样仪态端庄的。而且在赢了两万法郎之后,他觉得出去稍微找点乐子也无可厚非。

“我很高兴跟你同去,”他道,“不过如果我不能待得太久的话,你不会见怪吧?我已经关照过我的旅馆要他们七点钟就叫醒我。”

“你愿意多早离开咱们就什么时候离开好了。”

尼基发现尼克博克是个很让人惬意的地方。他津津有味地吃了他的火腿蛋,两人还分享了一瓶香槟。吃完以后两人跳舞,那个娇小的女士说他跳得优美极了。他知道自己舞跳得相当不错,再加上她又是个极好的舞伴,就像根羽毛般轻盈。她把脸颊贴在他的脸上,当两人的目光相遇时,她的美目中流转着盈盈的笑意,使他的心怦怦地狂跳起来。一个黑种女人用沙哑而又肉感的嗓音唱着歌。舞池里挤满了人。

“有人告诉过你你非常漂亮吗?”她问道。

“我可不这么想。”他笑道。“天哪,”他暗想,“我觉得她是爱上我了呢。”

尼基并不是个傻瓜,知道女人总是很喜欢他,于是在她这样表示过之后,他便把她搂得更紧了些。她闭上眼睛,轻轻叹了口气。

“要是我当着所有这些人的面吻你恐怕不太好吧。”他道。

“你觉得他们会把我当成什么人呢?”

天已经不早了,尼基说他觉得他真的应该走了。

“那我也走吧,”她道,“你顺路把我送到我的旅馆好吗?”

尼基付了账。那数额之大让他吃了一惊,不过口袋里揣着那么多钱,他可以做到并不在乎。他们坐进一辆出租车,她紧紧地依偎在他身上,他吻了她。她像是喜欢这个调调。

“老天啊,”他不禁暗想,“没准儿会出什么事儿吧。”

诚然,她是个已婚女人,不过她丈夫在摩洛哥呢,而且看样子她确实已经爱上了他。毫无疑问是这么回事。诚然,他父亲也警告过他不要跟女人有任何瓜葛,不过,他再度想起来,他并不曾真正向父亲许诺过不会那么做,他只不过许诺他不会忘记他的忠告。而且,他确实没有忘记呀;他每时每刻都牢记在心呢。不过事情也不可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嘛。她是个非常甜蜜的小东西;如果就这么白白放过已经放到盘子里端到你面前来的艳遇机会,未免有些太傻了吧。他们来到她住的旅馆门前时,他付了车资。

“我走回去好了,”他道,“离开那个窒闷的地方以后,呼吸点新鲜空气会舒服点儿。”

“上去坐一会儿吧,”她道,“我想让你看看我那个小毛头的照片。”

“哦,你已经有小孩儿了?”他叫道,略有些沮丧。

“是呀,一个很甜蜜的小男孩儿。”

他跟她上了楼。他压根儿就不想看什么小男孩儿的照片,不过他想出于礼貌的关系,还是假装想看看的好。他担心自己干了傻事;突然想到她之所以带他上去看儿子的照片,莫非是为了含蓄地暗示他自作多情转错了念头?他告诉过她,他只有十八岁。

“我猜她大概是觉得我还只是个孩子。”

他开始懊悔不该在夜总会花那么多钱喝香槟了。

不过她根本就没给他看她小儿子的照片。两人一跨进房门,她就转过身来搂住了他的脖子,嘴唇贴上来整个儿吻着他的嘴唇。他这辈子还从没这么热烈地被人吻过。

“小亲亲。”她道。

他父亲的忠告霎时间闪过尼基的脑海,不过随即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尼基睡觉很警醒,一丁点声音都会把他给惊醒。两三个钟头以后他突然醒来,一时弄不清自己身在何处。房间里并不很暗,因为浴室的门开了一道缝,里面的灯一直没关。突然他意识到房间里有人在走动。然后他恍然大悟,一切都想了起来。他看到正在走动的正是他那位小女友,他正要开口跟她说话的时候,她举手投足中有种异样的感觉让他把话又咽了回去。她走动的样子非常小心,仿佛唯恐惊醒了他;中间特意停下来两三次回头望一下床。他很纳闷她到底这是要干吗。他很快就看明白了。她走到他放衣服的那把椅子跟前,并且又一次朝他躺着的方向望了望。她停住不动了一会儿,在他觉得简直有无限长。屋里真是静到了极致,尼基觉得都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然后,非常慢,非常轻地,她把他的外衣拿了起来,把手伸进内袋里,把尼基如此自感得意赢到的所有美丽的千元法郎大钞统统掏了出来。她把外衣放回去,又在上面放了几件别的衣服,让人看起来像是从不曾动过的样子,然后,她手里攥着那一大把钞票,又一次一动不动地站了好长时间。尼基强压下一跃而起抓她个现形的冲动,一方面是太过惊讶,让他一时动弹不得,再有就是想到他现在是只身独处在一个陌生国度的一个陌生旅馆里,当真吵嚷起来的话谁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她在望着他。他眯着眼睛也在观察她,不过他能肯定她会以为他正在酣睡。在极端的静寂中,她应该能听到他均匀的呼吸声。当她断定她的举动并不曾惊动了他之后,她才又以无限的小心,蹑手蹑脚穿过了整个房间。窗前的小桌子上摆着一盆瓜叶菊。尼基现在是大睁着双眼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了。那盆花显然是很松地种在花盆里的,因为但见她抓住茎干一把就将整株花拎了起来;她把钞票放到盆底,又将花栽了回去。那可真是个绝妙的藏钱处。谁都不会猜到那棵盛开的瓜叶菊底下竟然会藏着任何东西。她又用手指把花盆里的泥土压了压,然后非常缓慢地,小心翼翼一丁点声音都不出地从房间那头走回来,重新溜回到床上。

“Chéri[9]。”她以爱抚的口吻叫道。

尼基沉稳地呼吸着,就像个陷于沉睡的人那样。那位娇小的女士背转身去,自己也睡着了。尼基虽说一动不动地躺着,脑筋却在忙碌地转动。刚才亲眼目睹的那一幕简直把他的肺都给气炸了,他在心里不断地念叨着。

“她就是个下贱的娼妇。还胡扯什么她跟她那亲爱的小男孩儿,什么她丈夫在摩洛哥工作。我真是瞎了眼!她就是个该死的贼婆,一点都不冤枉她。把我当傻子耍弄呢。她要是以为这样她就能得了手,那她可就大错特错啦。”

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拿他那么聪明赢来的钱派什么用场了。他一直就想有辆属于自己的汽车,而且觉得他父亲不肯出钱给他买一辆未免有点太小气了。毕竟,一个大小伙子总不能老开家里公用的车子。这次他就正好给老家伙一个教训,自己给自己买一辆。有了这两万法郎,差不多相当于两百英镑,他就能买一辆相当像样的二手车了。他一定要把那笔钱弄回来,只是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最好。他不愿意撕破脸皮闹将出来,他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现在又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旅馆里;那个混账女人很有可能在这儿有同伙的,虽然他绝不惧怕跟任何人光明正大地单打独斗,可要是有人掏出把槍来对着他,那可就是纯粹犯傻了。再者说了,理智地想想,他也没有证据证明那钱就是他的。要是闹将出来,而那女人又一口咬定钱是她的话,他也百口莫辩,很有可能会被拖到警察局里去。他可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这时,透过那女人均匀的呼吸声,他知道那个小女贼已经睡着了。她肯定是心满意足地安然睡去的,因为她已经如愿以偿地顺利得手了。尼基一时间怒不可遏:她竟能睡得如此安心惬意,而他却干瞪着眼躺在这儿心烦得要死。突然间他计上心头。这一计实在是太妙了,亏得他自制力强,否则的话他当时就会跳下床来依计行事了。她那个把戏两个人都能玩嘛。她偷了他的钱;好吧,他可以再偷回来嘛,这才算是天公地道,两不亏欠。他下定决心要一声不出地一直等到那贼婆子睡熟了,这才动手。他屏息凝神地等着,自己感觉已经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她一动也没动,呼吸就像小孩子一样均匀酣畅。

“亲爱的。”他终于轻轻叫了一声。

没有回答,也没有动静。她睡得活像死过去一般。他于是动一动就停一停,非常慢非常轻地悄悄从床上溜下来。他原地不动地站了一会儿,望着她看是否惊动了她。她的呼吸仍旧像刚才一样均匀稳定。在他等待的这段时间内,他已经仔细打量过屋内的家具方位,以免在屋里移动的时候碰到椅子或桌子发出响声。他走上一两步,停下来等等,然后才再走一两步;他把脚步放得非常轻,迈步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他花了整整有五分钟才来到窗下,在那儿又停下来等了一会儿。他吓了一跳,因为床铺轻轻咯吱了一声,但那不过是睡梦中的女人翻了个身而已。他强迫自己站在原地,一直默数到一百。她睡得就像根木头。他以无限的小心抓住了那棵瓜叶菊的茎干,轻轻把它拎出了花盆;他把另一只手伸进去,当手指触摸到那沓钞票的时候,他的心跳得都快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他合拢手指把那沓钞票攥在手里,慢慢地拿出来。他把那棵植物重新栽回去,这次轮到他小心地把泥土往下按了按。他在做这些事情的同时,一只眼睛还盯着床上躺着的那个身体。那身体仍旧一动不动。又等了一会儿,他才蹑手蹑脚地溜到他放衣服的那把椅子旁。他先把那沓钞票放进上衣口袋,然后才开始把衣服往身上穿。穿了足足有一刻钟时间,因为他要确保不弄出一点声音来。他的无尾礼服里面穿的是一件软面衬衣,为此他真是庆幸不已,因为这可比一件浆硬的衬衣更容易不出声地穿上身去。只是在没有镜子的情况下把领结打好实在有些困难,好在他非常明智地想到领结打得好不好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他情绪高涨,心情大好。整件事儿现在看来简直就像是一场有趣的闹剧了。最后他终于全部穿戴停当,就只剩下鞋子还没穿了;他把鞋子拎在手上,打算到走廊里再穿。现在他必须穿过房间到门口去了。他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来到门前,轻到就连睡觉最警醒的人都不会惊动。可是门总得打开。他很慢很慢地转动着门上的钥匙;到底还是咔嗒一下响了一声。

“谁?”

那小女人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尼基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他竭尽全力保持镇定。

“是我。已经六点钟了,我得走了。本来不想吵醒你的。”

“噢,我都忘了。”

她又倒回到枕头上。

“既然已经吵醒了你,我还是先把鞋子穿上吧。”

他在床沿上坐下,把鞋子穿好。

“你出去的时候别弄出什么声响来。旅馆里的人要不高兴的。噢,我真是困死了。”

“你继续睡你的就是啦。”

“走之前再亲我一下。”他弯下腰去亲了她一口。“你可真是个甜蜜可人的男孩儿,外带妙不可言的小情郎。Bon Voyage[10]。”

尼基一直到出了那家旅馆才算放下心来。天色已经破晓。天空一碧万顷,海湾里的游艇和渔船在静止的水面上纹丝不动。码头上已经有渔人正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街道上空荡荡的阒无人迹。尼基深深地吸入一口清晨甜美的空气。他自我感觉轻快无比,浑身洋溢着健康活力。而且感觉像潘趣[11]一样开心得意。他昂首挺胸大踏步朝山上走去,一路经过赌场前漂亮的花园——园里的花朵在明亮的晨光中,带着灿烂的露水开得娇艳无比——一直走到他的旅馆。旅馆里忙碌的一天已经开始。大堂里的搬运工脖子上围着围巾脑袋上戴着贝雷帽正在忙忙碌碌地打扫。尼基上楼来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个热水澡。他舒舒服服地躺在浴缸里,满意地想着自己可绝非有些人以为的那种傻小子。洗完了澡马上就做健身操,穿戴齐整、收拾好行李后他下楼去吃早餐。他胃口好极了,才不要吃清淡的大陆式早餐[12]!他津津有味地吃了葡萄柚、麦片粥、培根和煎蛋,刚出炉的面包卷酥脆美味,入口即化,外带橘子果酱和三杯咖啡。虽然早餐前就感觉身心舒畅,饱餐后就更是快活似神仙了。他点上最近才学着抽的烟斗,付了账,跨进候在门外送他去飞机场的汽车,机场位于戛纳的另一边。从蒙特卡洛到戛纳一路上都在山上行驶,下面就是湛蓝的大海和优美的海岸线。他不由得暗想,这地方真他妈太漂亮啦。他们途经尼斯,那地方在大清早显得如此明快而又友善,不久就驶上了一条沿着海岸线的笔直大道。尼基付账用的并不是昨晚上赢的钱,而是他父亲给他的;他只换开过一张一千法郎的钞票去付尼克博克夜总会的餐费,不过那个小贼婆又把他借给她的那一千法郎还给了他,所以算下来还有整整两万法郎揣在他口袋里呢。想到这里,他很想把钱拿出来好好看看它们。他差一点就把它们全都丢了,所以在他眼里这些钱简直具有了双倍的价值。他在旅馆里换上旅行服装的时候为保险起见把钱都放进了后裤兜里,现在就从裤兜里把钱掏出来一张张数着。可是竟然出了件非常奇怪的事儿。那一沓千元大钞不是应该的二十张,而是二十六张。他简直想不通怎么会是这样。他又数了两遍,一点没错,不知怎么回事,他手里总共有两万六千法郎而不是应该有的两万法郎。他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他自问昨晚在体育俱乐部里赢的钱是不是有可能比他记得的要多。可是不会啊,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负责换钱的那个人把钞票摊开在他面前,五张一排,一共四排,而且他自己也数过一遍的。突然间他恍然大悟:他把那株瓜叶菊拎起来,把手伸进花盆里去的时候是把里面所有的钞票都抓了出来。那个花盆就是那小娼妇的钱柜,那么他抓出来的不仅有他的钱,连带她的积蓄也一并在内了。尼基往车座上一靠,忍不住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这可真是他生平闻所未闻的趣事。而且当他想到早上晚些时候她醒来后,满意欢喜地去检查一下她那么聪明地偷来的钱,结果却发现不但偷的钱不见了,就连她自己的积蓄也已经不翼而飞的情景时,他就笑得越发厉害了。况且对他来说这是件根本没有办法的事:他既不知道她姓甚名谁,也不知道她带他去的是哪家旅馆。即便是他想把钱还给她,也是根本做不到的。

“对她来说这也算是活该。”他道。

这就是亨利·加奈特在牌桌上告诉他几位朋友的故事,因为昨天晚上吃罢晚饭,等他妻子和女儿离开他们爷儿俩以后,尼基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都跟他讲了一遍。

“你们知道,最让我恼火的是他那么洋洋自得,就像是一只猫刚吞了一只金丝雀。你们猜他讲完之后又对我说了什么?他用他那双无辜的大眼睛望着我说:‘您知道,父亲,我忍不住在想,您给我的忠告一定有些不对头的地方。您跟我说不要赌钱;我赌了,结果等于捡了个皮夹子;您又跟我说不要借钱给任何人;我借了,结果又还回来了;您还跟我说不要跟女人有任何瓜葛;我搭上了个女人,结果还白赚了六千法郎。’”

他那三位牌友听罢不禁哄然大笑,这对亨利·加奈特的心情可没有任何改善。

“事不关己,你们这几个家伙当然乐得开心啦,可你们知道,我的处境可真他妈尴尬死了。我那儿子一直都很崇拜我,敬重我,我不论说什么他都当做是金科玉律,言听计从,可是现在呢,我从他眼神里就看得出来,他不过是把我看成是个满嘴傻话的老傻瓜。我再说什么‘孤燕不成春,独木难成林’也没有用了;他看不明白这纯粹是出于侥幸,他真心以为这都归功于他自己的绝顶聪明呢。这会毁了他的。”

“你看起来是有点像个大傻瓜呢,老伙计,”有一位牌友道,“无可否认了,是不是?”

“这个我承认,我可一点都不高兴。这实在是太不公道了。命运无权跟人玩这样的恶作剧。毕竟,你总该承认我的忠告都是金玉良言吧。”

“绝对是金玉良言。”

“那倒霉孩子自己玩火就该烧了手指头的。可他竟然能全身而退。你们三位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你们倒是告诉我面对目前的境地我该怎么办。”

可是三个人当中谁都没办法告诉他。

“算啦,亨利,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这么咸吃萝卜淡操心,”那位做律师的道,“我认为你那位公子是天生走运的命,长远看来,这可比聪明天诞和富贵天生还要强得多哪。”

【注释】

[1]

“跟牌”指跟出与引牌(“引牌”即每墩牌的第一张出牌)相同花色的牌张,而所谓“藏牌”,则是指牌手在能够跟牌或可履行引牌判罚时却打出另外花色的牌张的犯规打法。

[2] 约一米八八。

[3]

男子职业网坛一年一度国家之间的网球赛事,入选国家队的球员是代表国家荣誉出战,所以在球员心目中较之常规的职业巡回赛乃至四大满贯都更受重视。

[4]

英国网球选手,是英国最后一位闯入温网决赛(1938)和法网决赛(1937)的男子网球选手,并作为主力同弗雷德·佩里一道为英国连续三年(1933——1935)捧得戴维斯杯。

[5] 德国业余网球冠军,两届法网冠军得主。

[6] 蒙特卡洛为摩纳哥公国的著名城市,濒临地中海,老加奈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蒙特卡洛是世界闻名的赌城。

[7] 法语,字面意思是“三十和四十”,即“rouge etnoir”(“红与黑”):一种纸牌赌博,赌台上标有两红两黑菱形压注标记,而“三十和四十”则是赢和输的点数。

[8] 本义为“纽约早期荷兰移民的后代”,后被华盛顿·欧文借用,假称为自己的作品《尼克博克的纽约史》(Knickerbocker’s History of New York,1809)的作者,后遂成为“纽约人”的绰号。

[9] 法语:亲爱的。

[10] 法语:一路平安。

[11] 英国传统滑稽木偶剧《潘趣与朱迪》中爱惹是生非的鹰钩鼻的木偶形象,是朱迪的丈夫。

[12] 西式早餐一般分为两种:(欧洲)大陆式早餐(continental breakfast)以咖啡和面包卷等为主,比较清淡;英式早餐(English breakfast)则包括培根和煎蛋等内容,相对丰盛得多。尼基本就是英国人,又加上年轻胃口好,自然喜欢英式早餐。蒙特卡洛地处欧陆,传统上更盛行大陆式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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