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挠”,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二五者,用事之地也。一陽一自内出,据用事之地而摈一陰一于外,谓之“大过”,大者过也。一陰一自外入,据用事之地而囚一陽一于内,谓之“小过”,小者过也。“过”之为言,偏盛而不均之谓也,故“大过”者,君骄而无臣之世也。《易》之所贵者,贵乎一陽一之能御一陰一,不贵乎一陽一之陵一陰一而蔑之也。人徒知夫一陰一之过乎一陽一之为祸也,岂知夫一陽一之过乎一陰一之不为福也哉!立一陰一以养一陽一也,立臣以卫君也,一陰一衰则一陽一失其养,臣弱则君弃其卫,故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桡,本末弱也。”四一陽一者,栋也;初、上者,栋之所寄也。弱而见摈,则不任寄矣,此栋之所以桡也。“栋桡”,吾将压焉①,故“大过”之世,利有事而忌安居。君侈巳甚,而国无忧患,则上益张而下不堪,其祸可待也。故“利有攸往”,所利于往者,利其有事也,有事则有患,有患则急人,患至而人急,则君臣之势可以少均。故曰:“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
【校注】 ①吾将压焉:《苏氏易传》无“吾”字。
“大过”之时大矣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遯世无闷。
初六宜“不惧”,上六宜“遯”。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白茅”,初六也。所藉者,九二也。茅之为物,贱而不足收也,然吾有所甚一爱一之器,必以藉之,非一爱一茅也,一爱一吾器也。初之于二,强弱之势固相绝矣,其存亡不足以为损益,然二所以得安养于上者,以有初之藉也。弃茅而不收,则器措诸地;弃初而不录,则二亲其劳矣。故孔子曰:“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卦合而言之,则“大过”者,君骄之世也;爻别而观之,则九五当骄,而九二以一陽一居一陰一,不骄者也。盛极将枯,而九二独能下收初六以自助,则“生梯”者也。“老夫”,九二也;“女妻”,初六也。凡人之情,夫老而妻少,则妻倨而夫恭。妻倨而夫恭,则臣难进而君下之之谓也,故“无不利”。“大过”之世,患在亢而无与,故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九三:栋桡,凶。
《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卦合而言之,则“本末弱”,“栋桡”者也。爻别而观之,则上六当“栋桡”,初六弱而能立,以遇九二不桡者也。初、上非栋也,栋之所寄而已。所寄在彼,而“隆”、“桡”见于此,初六不“桡”于下,则九四“栋隆”;上六不足以相辅,则九三之“栋桡”以其应也。九四专于其应则吉,有他则吝矣。“栋”之“隆”也,非初之福,而四享其利。及其“桡”也,上亦不与,而三受其名。故“大过”之世,智者以为一陽一宜下一陰一,而愚者以为一陰一宜下一陽一也。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盛极将枯,而又生华以自耗,竭而不能久矣。“稊”者,颠而复孽,反其始也;“华”者,盈而毕发,速其终也。九五以一陽一居一陽一,汰侈已甚,而上六乘之,力不能正,只以速祸。故曰:“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老妇”,上六也;“士夫”,九五也。夫壮而妻老,君厌其臣之象也①,故教之以“无咎无誉”,以求免于斯世。“咎”,所以致罪;“誉”,所以致疑也。
【校注】 ①君厌其臣:《苏氏易传》作“君压其臣”。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过涉”至于“灭顶”,将有所救也,势不可救,而徒犯其害,故凶。然其义则不可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