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隊計一千四百四十地分,方五里。每地分車一,兵士二十二。并十地分為一點。
常山蛇陣法
常山蛇陣,步卒五部,凡四千人。其中、前、後、左、右等軍,量山川土地之形,按陣而居,可以逸待勞,以飽待饑。其揚、奇、備、伏,皆馬騎。分而為八,凡二千人。逐便而居,以應權也。六鼓舉龍旗,則為常山之蛇陣矣。
《戰國策》曰:「常山之蛇,擊其尾則首救之,擊其首則尾救之,擊其腹則首尾皆救。」此其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