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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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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木柵,因敵所逼,不及築城壘,或因山河險勢,多石少土,不任版築,乃建木為柵。方圓高下,隨勢深埋,木根重復,彌縫其闕。內重短為閣道。外柱一重長出四尺為女墻,皆泥涂之。柵外掘壕闊二丈,深一丈。木柵裏每百步造戰樓一具,置望樓以遠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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