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章是《道德经》下篇的首章。上篇开宗称“道”,下篇起首明“德”。“德”继之于“道”。“道”有“常道”、“可道”之分;“德”有“上德”、“下德”之别。“道”与“德”的特十性十已述于前。此章只谈“道”,“德”,“仁”,“义”,“礼”五者的关系。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德”源于“道”,通于“道”,其体十性十特征亦同于“道”。 “道”无形无象,含藏而不显露,空虚而无迹象,却无所不有,无所不在,无所不为,无所不成。生育天地,运行日月,长养万物,却不自恃、自彰。此种特十性十应之于人,则为“上德”。“上德”和“常道”一样,是内在的,实质的、无形的、自然的,而不是外在的、表面的,形式上的东西。因而,无形的“道”是大“道”,无形的内在之“德”是“上德”。这种非形式主义的“德”好象无“德”,其实是真正的大“德”、 “上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纯粹素朴、虚无自然、至诚不妄、无心作为者,是“上德”之特十性十。反之,有意作为,故意彰示其德,做了好事只怕别人不知道,这种外在的、形式上的、故意彰示的“德”,是谓“下德”。“下德”处处显示为很有“德”,其实还算不上“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常道”的体十性十是自然无为。体现“常道”体十性十的“上德”是无为的。这种“无为”不是有意的,而是自然的。此谓”上德无为而无以为”。 “下德”的有为不是无意的、自然的,而是故意的、有心的、非自然的。此谓“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纯粹素朴、真诚无妄、自然无为的“道德”充实于内,仁义礼智自然显之于外。道德是根本,仁义礼是枝末。事物无本,焉能有末?故黄石公《素书》曰:“夫道、德、仁、义、礼五者一体也。夫欲为人之本者,不可无一焉!”此言“道”、 “德”、“仁”、“义”、“礼”五者的关系是根杆与枝叶的关系。
出于自然,不是有心有意去为“仁”者,谓之“上仁”。
有分别,有果决,惩十奸十除暴,济困扶危,顺天应人,不循私情者,谓之“义”。
长幼有序,男十女有别,父慈子孝,恭谨讦十浪十者,请之“礼”。
“上仁”继之“上德”,是无为的。
“上义”继之“下德”,是有为的。
以“上礼”的科条礼教约束人,无人应声和履行,这时,不得不伸出胳臂用力拉拽,强迫人们去遵守。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道”是主体,“德”是作用,“仁”、“义”、“礼”是主体的作用的表现形式。如失去了“道”(主体)而再去讲“德”,(作用),相似失去了车马而论引重致远,是为空谈。再如失去了主体之作用而去讲主体之作用的表现形式,犹如树木根杆已毁再求枝叶丰茂,岂非妄言!尤其讲到表现形式“礼”的时候“道德”基础已无、忠信已薄,祸乱由此而始,故曰:“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道”之本体贵乎敛华就实,守朴还淳。如持华去实,乃是愚昧的开始。
因此,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能掌握本末之机,实华之要,还淳以复其厚,而不恪守浇薄;反朴以顾其实,而不炫识以求其华。因而,真正的进道修德之人应去其薄华,取其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