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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入集·传忠录(中)·神气存亡论(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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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气存亡论(十二)

经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善乎神之为义,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以脉言之,则脉贵有神。《脉法》曰∶脉中有力,即为有神。夫有力者,非强健之谓,谓中和之力也。大抵有力中不失和缓,柔软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脉中之神。若其不及,即微弱脱绝之无力也。

若其太过,即弦强真藏之有力也。二者均属无神,皆危兆也。

以形证言之,则目光彩,言语清亮,神思不乱,肌肉不削,气息如常,大小便不脱,若此者,虽其脉有可疑,尚无足虑,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目暗睛迷,形羸色败,喘急异常,泄泻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脱,或两手寻衣摸,或无邪而言语失伦,或无病而虚空见鬼,或病胀满而补泻皆不可施,或病寒热而凉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烦躁,昏不知人,或一时卒倒,即眼闭口开,手撒遗尿。若此者,虽其脉无凶候,必死无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再以治法言之,凡药食入胃,所以能胜邪者,必赖胃气施布药力,始能吐汗下以逐其邪。若邪气胜,胃气竭者,汤药纵下,胃气不能施化,虽有神丹,其将奈之何哉。所以有用寒不寒,用热不热者,有发其汗而表不应,行其滞而里不应者,有虚不受补,实不可攻者,有药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呕者。若此者,呼之不应,遣之不动,此以脏气元神尽去,无可得而使也,是又在脉证之外亦死无疑者。

虽然,脉证之神,若尽乎此,然有脉重证轻而知其可生者,有脉轻证重而知其必死者,此取证不取脉也。有证重脉轻而必其可生者,有证轻脉重而谓其必死者,此取脉不取证也。

取舍疑似之间,自有一种玄妙。甚矣,神之难言也。能知神之缓急者,其即医之神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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