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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四十三烈集·痘疹诠\痘疮(上)·凶证(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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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证(十二)

痘未出而声哑嗾喉者不治。已出五日内见者亦不治。

痘未壮而先抓破无气血者不治。

痰涎壅盛气急者不治。

痘未出已出而神昏气促,躁乱不宁者不治。

腹痛而泻脓血者不治。

肌肉黎黑如被杖者不治。

浆水米粒不入口,或饮食呛喉者不治。

眼中神光不明,珠色转绿转赤者不治。

闭目昏睡,舌卷囊缩者不治。

足冷,闷乱饮水者不治。

吐泻不止,药食不停不化,直下及门如竹筒者不治。

胃热发黄,身如橘色,下利者不治。

痘初出即青晦焦黑者不治。

密如蚕种,全不起发,平片花搭者不治。

痘疮痒 ,寒战不止者不治。

旧有疮疡走漏气血,而敷药不效者不治。故曰∶不怕五心有痘,只怕原疮泄漏。原疮即是未痘之先有疮,泄去脓血,最为凶也。若果五心稀少,而饮食如常者,亦不妨事。

痘后伤风伤食,肌肉瘦脱者不治。

上除此之外,虽有杂证险证,及痘之稠密,但略有润泽兴起之意,须仗医之高妙,患家之心托弗惑,细心调理,自有可收全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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