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歌】少十陽十三焦四指端,手腕臂外两骨间,贯肘上肩项耳后,上绕耳前动脉间。
【注】手少十陽十三焦经,起于手小指次指之外侧,去爪甲角如韭叶许,由小指次指岐骨之间,上行手腕臂外两骨中间,贯肘上肩;由肩上项至耳后,上绕耳上角,下循耳前动脉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