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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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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113] 万物负陰而抱陽,冲气以为和 [114]。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115]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注释】

[113]什么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老子》是一部阐述道德基本原则的书了。而且不是某种具体道德的演绎,如孔子,庄子。诚然后二者也是为政治服务的,但他们都是就道德而谈道德,而老子则是探讨一般的道德或说是道德一般。

《老子》是阐述一般道德规律的书。这句含义万千的话究竟包含了什么意义呢?如果结合《道德经》一开始的阐述,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此明显,为什么这么多年就没有人直截了当地将它说出来。

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说“道”经过堕落成为“德”,德者,一也。而德立刻分为上德和下德。下德,即所谓“二”,又分为“仁”、“义”、“礼”三个范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还要多么清楚呢?

那么“三生万物”怎么解释呢?所谓“三”,即可以理解为“仁、义、礼”,也可以理解为“礼”自己。但是还是理解为多数的三比较合理。“万物”可以理解为意识形态的全部。

需要解释一下,这时也许会有人说什么“仁”是儒家的专利等等。这种废话其实不值一驳。在中国古典哲学中,“仁”其实就是道德最高境界的代名词,就连孔子本人也只是认为通过他所提倡的“礼”可以达到“仁”而已。至于孔子、孟子对“仁”的理解,除了受到儒学自己的疯狂认可之外,并没有得到其他派别的承认。只有外在的武断才能说什么孔子的“仁”要比其他派别的要高明。在《老子》中,“仁”的标志是“为之而无以为”,这显然是道家。

这样我们知道,对应“仁、义、礼”分别是道、墨、儒三个派别。

如果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上面理解的意思,那就等于说老子认为无论如何,构成全部道德学说的最多只能分为三个大的流派,即道、墨、儒。这当然是一种非常严密的说法。 那么,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呢?就中国来说,情况是这样的。有关道德哲学的进一步讨论,将在附录继续。

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齐物》)这里,庄子非常独特地将主体、客体对立,然后再将二者以“道”(其实就是老子的“德”)贯穿。如果来这样理解所谓“道生一、一生二……”的确是十分巧妙的。但既然庄子没有声明他就是这么理解老子的。但这也不能说与这里所讨论的问题完全没有一点关系。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对这句话理解所必须注意的不是对这句话的一般的理解;而是涉及老子的体系,老子所真正强调的是什么。

[114]“负陰而抱陽”,万物的特。诚所谓“陰在陽之内,不在陽之对”。而以“气”贯穿之,调和陰陽,恬淡匀和。诚所谓“冲气以为和”了。

[115]“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就是说,关键在于要遵循“道”的原则,至于人们一般的见识就未必了。并不是一定要“处众人之所恶”。原则在于“无为”而已。所以下面说“人之所教,我亦教之”。

【译文】

“道”产生一个统一体(“一”),统一体分裂而产生陰陽二气(“二”),陰陽二气产生相互交合的形态(“三”),这一形态(“三”)的变化,便产生万物。万物背着陰气又抱着陽气,二气涌摇交荡而和合。人们所厌恶的是“孤、寡、不榖”,但王公却以此自称。所以事物有时减损它却使它增益,有时增益它却使它减损。别人教导我的,我也用来教导别人。强横的人不能得到好死,我打算把它作为施教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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