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们已经提到,《公孙丑》上下两章是相连的。上章是学理的发挥,由内养到外用,下章则引用事例加以说明。下章一开始,孟子先引用大题目,举历史的故事为例,紧接着,孟子要现身说法了。
孟子将朝王,王使人来曰:“寡人如就见者也,有寒疾,不可以风。朝将视朝,不识可使寡人得见乎?”对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明日出吊于东郭氏。公孙丑曰:“昔者辞以病,今日吊,或者不可乎?”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
这段很有意思了,孟子不是在齐国嘛,在齐宣王那里,起码也是客位,是外国来的客卿。齐宣王对他虽然不像对苏秦那样的言听计从,但也蛮尊重他的。孟子有一天准备去看齐宣王,齐宣王也想见见他,和他谈谈,于是就派一个侍从参谋之类的使者来告诉孟子,“寡人如就见者也”,宣王照理说应该来看孟先生的,“不幸有疾”,可是这两天感冒了,不大舒服,怕风。“朝将视朝”,明天早晨早朝开会,会后“不识可使寡人得见乎”,不知道能不能请孟先生去看看他。
要是我们一听,那还不好!一定兴冲冲地说“一定的,一定的”,第二天不到六点钟就起十床十了,等待着这荣幸的一刻,那多好啊!齐王召见,多神气呀!但是孟子怎么讲呢?“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一一我们现在有时候还看到“造门拜访”这个用语,就是“登门拜访”的意思,比“登门拜访”要恭敬—点。我们可不要看到朋友信上说“造门拜访”,就以为他要重新造个门来拜访,那就滑稽了。孟子听到使者说宣王感冒了,不能出门,他就说对不起,我这两天也感冒了,我也不能出门,不能去看君王。你看!孟子架子好大,而且答复得很妙。
第二天孟子却故意到殡仪馆去亮相了,吊祭他一个姓东郭的朋友。嘿!明明没有感冒嘛!孟子的学生公孙丑看了,心里有点发十毛十,觉得不对劲,就说:老师啊!太过分了吧!昨天还跟宣王说有病不能出门,今天却又亲自出来送丧,给大家看见恐怕不大好吧?这样子对齐王太不礼貌,得罪齐王,也不大好吧?孟子怎么答复呢?“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这没有什么不对呀!昨天生病,今天好了嘛!朋友发丧,我应该到,这是礼貌,这有什么关系呢?
王使人问疾,医来。孟仲子对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趋造于朝;我不识能至否乎。”使数人要于路,曰:“请必无啤,而造于朝。”
齐宣王听说孟子有病,就派人来慰问。其实齐宣王也知道他这叫做“政治病”、“外十十交十十病”,既然你不能来,我就派个医生给你看病。孟子的堂兄弟孟仲子,据说是跟随孟子求学的,当时孟子已经出门了,他就出来替孟子应对说:“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之前宣王有命令,请家兄(孟子)去见他,但是他生了病。我们老一辈的人写信,有时会用“不幸有采薪之忧”这种说法,意思就是生了病。这个典故就从《孟子》来,“采薪”就是“打柴”,“有采薪之忧”就是身十体不舒服,不能去打柴劳动的意思。
说到这里,又联想起一事,好在年幼时在家读过这些书,否则后来出外做事会碰到些为难的地方。譬如在台北,有位朋友知道你最近没有钱用了,就寄了两千块给你,信上说“以为桂玉之费”,要是现在年轻同学一看,糟了,要跑到西门町去帮他买什么“桂玉”。
到底什么叫“桂玉之费”呢?这个典故出自唐朝,当时首都在长安,许多要考功名的住在长安,到处拜访,请前辈推荐,如果没有人推荐,就不能报名应考。像李白、杜甫、韩愈这些大诗人、大文豪,还没考取功名之前也都很可怜地到处拜托,请人推荐。白居易有一次就基于这个原因,去看一位老前辈顾况,见面之后,白居易报上名字,这位老前辈一听就说“长安居,大不易”,这里的生活费很高啊!白居易当然说“是啊!是啊!我有些作品,想请您指教”,就拿一些诗给顾况看,第一首诗就是:
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这位顾先生一看就说,“好!你可以在长安住下来了”。当时长安的生活费相当高,“米珠薪桂”,米的价钱好比珍珠那么高,柴薪的价钱则好比肉桂那么贵。几千年来中国没有朝科学方面发展,于是专门在文字上玩花样,这个典故到后来就演变成“以为桂玉之费”,意思就是给你做生活费,补贴一点伙食费或房租的。我为什么要连带提到呢?因为你们要研究中国文化嘛!看到古书,碰到“采薪之忧”、“桂玉之费”这类的词句,你们真要头大了!翻遍了参考资料也无法解疑,因此我只偶尔提到一些,使你们研究中国文化时方便一点。
这个“采薪之忧”,就是指生病的意思,“不能造朝”,不能去见宣王。“今病小愈”,现在病是稍微好了些,“趋造于朝”,已经上朝去啦!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抵达了。于是赶快叫几个人在路上等着孟子,告诉他暂时先不要回家,直接上朝去,齐王等着见他。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景子曰:“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丑见王之敬子也,未见所以敬王也。”
我们这位孟老夫子真是聪明,也蛮别扭的。他要求宣王的是礼贤下士的十精十神,所以一看情形不妙,结果家也不回了,叫部车子转到朋友景丑氏家去过夜。他这位朋友晓得内情以后,就对孟子有一番责备,说得很好。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礼制下,一个家庭中,父子间的关系是人伦的中心;出外任职,君臣之道就是维系社会的法纲。君臣、父子间不是阶级的划分,而是礼制的关系。“父子主恩”,父子间以恩情为联系;“君臣主敬”,君臣间则以诚敬为桥梁。这是我们文化中的伦理道德。景子说“丑见王之敬子也”,我看宣王对你是够恭敬了,一直低声下气地想办法和你见面,可是你老兄总是别扭,我看你对宣王实在不大恭敬。
对于景丑氏的责备,且看孟子如何答复。
曰:“恶!是何言也!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岂以仁义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则不敬莫大乎是。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故齐人莫如我敬王也。”
孟子就说:嘿!你这是什么话!你们齐国人对君王的建议向来只陈述利害关系,而没有文化思想最高哲理的建议,难道你们齐国没有文化吗?难道你们不知道仁义之道这根本大计的重要吗?也许你们心中认为,对这些君王们谈仁义,那岂不是自讨没趣,他们怎么会听这一套!如果你们齐国人的心理是这样的话,“则不敬莫大乎是”,那你们齐国人对君王才是大大的不敬。而我一个外国人却不然!我虽不是尧舜,但是我一定建议宣王走万世圣王之路。“故齐人莫如我敬王也”,因此你们所有齐国人都不如我对齐王来得恭敬。我所提供的都是最宝贵的意见,而最宝贵的意见往往是看不见的,当时也都是不值钱的,无法收到立竿见影之效,看起来既迂腐又穷酸。孟子这套君臣之道的哲理,可说是讲得太高了。
景子曰:“否,非此之谓也。《礼》曰:‘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固将朝也,闻王命而遂不果;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
景子又说了:“否”,不对!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误会了我的话。你老兄一天到晚标榜中国文化,同时以文化道统为己任,如果以中国文化的古礼来说父召,无诺”,父亲叫你的时候,不可说“等一下就来”,一定要马上就去。国君召你的时候,“不俟驾”,也不能说今天司机请假没有车子,明天再去吧!走路也要走去的。而你本来是要与宣王相见的,但宣王找你几次,你却摆架子始终不去,“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如果依礼法标准,好像不大对吧?他三番两次地请你,而你一直避不见面,我责备你的是这个“不敬”。
对这段话,且看这个以好辩出名的孟夫子如何辩下去。
曰:“岂谓是与!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夫岂不义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十十党十十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
孟子说:你说的是这个道理啊!于是他引用曾子的话说明中国文化的十精十神,这里面有很高深的哲理。现在让我们先解释一下原文。当时国际间,晋楚两国的国势都称霸一时。孟子引用曾子的话——“晋楚之富,不可及也”,意思就是说,你要知道,国际间不只是你齐国有钱,晋、楚和你们齐国也不相上下的呢!我为什么不到晋国去,不到楚国去,而到你们齐国来呢?这一段话,孟子并没有讲出来,不过他引用曾子这句话,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我们读书要注意了,如果只看表面的文字,很多重要的关键就无法掌握。如果话还没有说意思就表达了,就是所谓的大手笔的一种写法,我们读懂了书,也就会写文章了。
在座有些年轻朋友或许会不服气地说,书上明明没写,你怎么知道他是这个意思呢?我们继续看下文就知道了。“彼以其富,我以吾仁”,晋楚虽然强大、富有,但无法用财富打动我的心。我虽然是一个老百姓,但是我有我的仁道原则;他们有钱,但是我不为他们的钱所动,我的仁道是无价之宝,他们买不动我的。
“彼以其爵”,他们可以给我很高的官位,“我以吾义”,但是我处世以义理为原则,不义的爵位我不要,我有我的人格。他们的爵位和我的义理一比较,“吾何慊乎哉”,我心里没有遗憾,坦然得很!
我们看中国历史,很多人是这种作风,我有学问,可是不帮你做事,不肯助纣为虐;你有钱有势,要花钱买动我,我偏不干!你硬要买的话,那就把吃饭的家伙——脑袋给你,反正这个吃饭的家伙也不能代表我真正的十精十神,这是中国文化可贵的一面。
“夫岂不义,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现在是孟子的话了,他说难道曾子讲这话也不合礼法吗?我认为他是有另外一番道理的。今天我到你们齐国来,是尊重你们的齐宣王,认为他了不起,我才来的。下面他引申理由,“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诸位要注意啊!今天社会只讲现实,所谓现实就是财富,房屋住得漂亮,汽车坐得新,钞票多,就是如此而已。另一面的十精十神天地,则远非现实所能影响。所以孟子在此提出了“达尊三”,所谓“达”,就是共通的;所谓“尊”,就是最高尚的。天下一致认为最崇高可贵的共有三件事。
第一件是“爵”,爵位。英国虽然近年日渐没落,但是还保有这种制度。英国统治香港一百年以来,用的不是大英律法,绝大部分是皇清律,是沿用清朝的法律。当然,随着年代的变更,条文也有所变动,但原始蓝本是皇清律。所以香港乡下老百姓看到英国警察,还是叫“大人”,把警察局叫“差馆”;当年英国统治印度时,也是沿用印度当地的法律制度,这是英国政治手段的高明。近年世界各地有许多协会的组织,如红十字会、狮子会等;英国有个兄弟会,据我研究,英国的兄弟会是模仿我们的青帮、洪帮而来。在座有学社会学的朋友,不妨研究一下。这一段是题外的话。
说到英国还保有这种爵位的制度,譬如香港,年高德劭、对社会福利有贡献的人,香港政十府就封他为“爵士”,这是英国的一种政治手段。“爵”和官位、职位的观念不一样,所谓官拜大将军,这是官职。但历代的爵官分类颇复杂,例如唐朝,就有“职事官”、“勋官”、“散官”、“封爵”之分。“职事官”就是有实际职务的官,如“尚书令”、“刺史”之类,好比今天的院长、市长。“勋官”是武官的官阶,好比今天的“将”、“校”、“尉”。“散官”是文官的官阶,称为“大夫”、“郎”之类,好比今天文官的“委任”、“荐任”、“简任”、“特任”。“封爵”则称为“王、公、侯、伯、子、男”,并有“食邑”。例如唐初名臣长孙无忌,他具有“太尉检校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扬州大都督监修国史(以上共兼三个职事官)上柱国(勋官)赵国公(封爵)”这种身份。研究这方面,要参考“唐六典”、“九通”之类有关官规、官制书籍才可以。从这点也可见中国文化是博大十精十深的,许多现代人事制度还不如古时健全。
第二件是“齿”,这个“齿”是代表年龄。中国文学中有“马齿徒增”的说法,年纪大了,自认为一事无成,于是对朋友感慨“马齿徒增”。我们看了会觉得很奇怪,原来要想知道马的年龄,就看它的牙齿,马的牙齿会随年龄而增。孟子这里说的“齿”,就代表人的年龄、辈分。
第三件则是“德”,德十性十、修养。“朝廷莫如爵”,在政十府公家机构必须尊卑有序,以爵位、官职定先后。几年前,有位同学来对我说,另一位同学升官了,比他的阶级髙。我说,好呀!不过你要注意,同学归同学,你们回到我这里来,吵架、打架都可以,但是在外面的公事场合中,你见到他要规规矩矩地敬礼,规规矩矩地跟在后面。这位同学就问,那不是太虚伪了吗?我就说这是国家的体制,友情是私十十交十十的事,回到家里再谈友情,在公事场合应该以公论公。年轻同学们将来到社会上做事,要特别注意这一点。尤其现在国际间十十交十十往愈来愈发达,同学们出国留学或经商的也很多,和外国人一接触,我们无形中就负有国民外十十交十十的使命,如何做到不卑不亢,这是一门学问。
“乡十十党十十莫如齿”,回到家乡那就不同了,年纪大、辈分高的最尊贵。尽管你在外面官做得大,回到自己家乡,见到不识字、种田的长辈照样要行礼,哪怕是遇到同辈的学长,而他还是个一品老百姓,你也要请他坐上座。像蒋公中正当年回到浙十江十家乡,看到老前辈照样行礼,这是中国古礼。又譬如我从前坐船出门念书,经过祖坟的时候,赶紧站起来,拱手作礼。
如果骑马,经过祖坟或长辈门前就要下马步行,走过百步才能上马,这些都是中国古礼。有些同学听了就说,这个太形式化了。嘿!形式大有用处,因为十习十惯形式可提升为十精十神的实质。
现在就是因为没有形式,所以十精十神也没了,形式和十精十神是两位一体的。
“辅世长民”,至于说辅助世道,善化民心,对社会国家的这种贡献,那就“莫如德”,没有比道德学问更尊贵的了。爵位再高,辈分再长,都无法与之相比。
后来中国两千多年的法治十精十神,就是依此而来。在座不知道有没有学法律的,现在法律进一步发展出法理学,就是研究法律的哲学基础。中国以往有汉律、唐律、宋律(刑统)、明律、清律等,各个朝代各有他们自订的法律。我常对法界朋友说我们现在讲法律很有意思,近百年来,我们也跟着那些高鼻子的洋十毛十子说世界有两大法系,一个是海洋法系(英美的),一个是大十陆法系(欧洲大十陆的)。而我们呢?几乎大部分是抄袭大十陆法系,小部分抄海洋法系,而编成六法全书。为什么不看一看我们中国自己的法律系统呢?为什么不研究汉律、
唐律呢?难道中国没有法律吗?中国以往不但有各个朝代不同的法律,而且法理也很高明。现在美国国家的大法官常引用判例,为什么引用判例呢?因为立国纪元太短,依据呆定的条文,有些案子找不出一条适当的条文来判决,于是就引用相似的判例为依据。
前几天有位同学从美国回来,提起一件离奇的谋杀案,和佛教密宗的念咒子有关。有个会念咒子又懂一点修持方法的人住在山上,自己种田,收了一大堆嬉皮弟子,教他们打坐、念咒子。他教的正是济癫和尚常念的那个观音菩萨六字大明咒“晻嘛呢叭咪眸”。有一天,一些电十影明星在聚会,这些弟子拿着刀,嘴里念着“晻嘛呢叭咪晬”,像疯子一样闯进去杀人。结果被捕后,据这些弟子说,当时念着咒子就好像吃了迷十幻十药一样,自己意识中觉得是受了师父的感召,奉行师父的命令,于是拿起刀来杀人。但是这位师父呢?始终在山上,没有下山。现在这位师父也被关了起来。你说他有罪没有罪?美国当局目前对这件案子很头大,还找不出恰当的判例来引用。
我们中国古时候呢?如果找不出法律条文定罪,那么就找法理,到哪里找法理呢?四书五经,这叫做“经义断狱”。照古圣先贤的思想,认为应该宽恕的,就赦免;如果在行为上没有触犯条文,但是就法理观点看有伤天害理的地方,照样判罪,这是中国文化中法律的特有十精十神。所以我建议学法律的同学要研究一下中国的法律,同时最好再配合佛教的戒律。佛教“律”部里面的东西,和中国《礼记》里面同样的丰富,其中有很多哲理、伦理的规范。我们应该在两大法系之外重新整理一套东方法系,这是有志于复兴中华文化的同学们所应注意的。现在我把这把钥匙十十交十十给你们了,希望你们好自为之。
孟子接着说,“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现在宣王是很尊贵的,因为“朝廷莫如爵”,他是一国之君。但是我年纪比他大啊!我学问道德也不差啊!宣王有其爵,而我有其二---齿、德,从这个道理来说,他不是应该来看我吗?
孟子怎么跟人家争这个呢?简直像是饭没吃饱出去跟人家争豆渣吃,真是奇怪了!但是孟子有他的道理。现在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
注意啊!孟子这里说,一个君临天下的明主,一个真正了不起的领十导十人,“必有所不召之臣”。中国有句古话,“天子有布衣之友”,像汉光武和严子陵,又如朱元璋和田兴。这些平民老百姓作风特殊,不好功名,不肯做官,皇帝如果愿意和他们做朋友,那可以,但也绝不亲近;如果说要他们做官的话,那他们就会逃跑了。所以一个君主要想真正有所作为,就必须有风格超然的人给他提供远见。而这种人绝不像普通一般世俗之人,不能用爵位、官职加以规范的。即使贵为君王,但是在真理之前,必须要礼贤下士。这类清明的贤者,就是中国文化里所谓的“王者之师”,曾子也曾经说“用师者王,用友者霸”,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不要以为当了帝王是很舒服的事,可以任十性十地为所欲为。我常说中国文化非常高明,你看,古时候皇帝自称“孤家”、“寡人”,真是孤孤单单的。有时偶尔想起一个笑话,刚刚要笑,看到对方严肃地板着面孔,这个笑话也就不好笑了。想找个说知心话的人,没有;想跷跷腿,不好意思,这种味道真难受。所以古时候皇帝时常换上便衣,去找一些“布衣之友”说说笑笑,因为皇帝尽管是皇帝,但毕竟是人,总需有点人的生活情趣。当然那种境界不是我们普通人所可想象的。不过有个位子,中年以上朋友总尝过这个味道,那就是家长。一旦我们年纪大了,做起爸爸、十妈十妈十,下面一群儿女,如果再加上一些孙子,那就成了爷爷、十奶十奶十。这种高高在上的滋味,也不好受。如果老伴不在,连讲话的对象都没了,只好买张公共汽车票,找老朋友去。所以帝王们必须要有“布衣之友”,同时也要有“不召之臣”。
“欲有谋焉,则就之”,有重要决策时,必须请教这些朋友,因为这些人比较超然,比较客观。不但在道德学问方面对他有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谈些知心话。“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如果做不到这一步的话,那么好比“有限”公司,会前途“无亮”。
下面孟子列举历史经验:
“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今天下地丑德齐,莫能相尚;无他,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
伊尹是汤的宰相,但是私下商汤以伊尹为师,处处向他请教,“故不劳而王”,所以商汤成为千古明王,日理万机而悠然自得。“桓公之于管仲”,齐桓公当初也是向管仲求教,把政事十十交十十与管仲,而他自己只喝喝酒,也不管什么事。孟子不说王道,而是霸道,结果齐桓公“九合诸侯”,多威风!后来管仲一死,齐桓公也就垮了。
现在天下局势很糟糕,诸侯各国实力相差不多,作风也差不多,都喜欢用听话的干部,而不愿意用对自己有所建议的人i才。这一点不仅是当时诸侯的通病,而且是人类的通病,到现_在还是如此。年轻同学们将来如果做了公司老板,或者某个单位主管,对这层修养要特别注意。我们看下面,孟子为了强调这点又引述历史典故。
“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则不敢召;管仲且犹不可召,而况不为管仲者乎。”
商汤当时对伊尹、齐桓公当时对管仲,都不敢随便下命令,随便使唤他们;“而况不为管仲者乎”,更何况还有比管仲高明一等的人哩!这个人是谁呢?下面不说了,我们替孟子说:“更何况我呢!”前面已说过,孟子是不屑于做管仲的。
在这一段,孟子说明自己的立身处世,同时代表了儒家的典型,就是一个知识分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风格,绝对不是一般世俗功名富贵所能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