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 子部 > 三命通会 >

卷 六·财旺生官

<<回目录

《继善篇》云:富而且贵,定因财旺生官。盖财有生官之理,既取财为用,不要见官,若见官则为财官格矣。柱有伤食,虽财厚亦不能生官。如戊己以亥子、壬癸为财,以寅卯甲乙为官,若生壬子、癸亥月,四柱不见寅卯甲乙,是为财旺生官,如此元命因富致贵,或纳粟及仪宾之类,若月令财无损克,亦主登科,透庚辛则不能生,不以此格论。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