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们走在一条街最热闹的部分,总会看到有些人或蹲或站在路旁,脚边立着个硬纸板改造成的小牌子:高价收购、出售二手手机。如果你稍微逗留一下,他们就会缠着你搭讪,大哥、兄弟地叫个不停。
那天我就遇到了一次这样的情况,在下班后往车站走的路上,我刚把视线停留在牌子上几秒钟,一个身穿黑夹克的男人就在我身后问我,
“你是要买,还是要卖?”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到我身边的,他的瞳孔亮晶晶的,像两小块燃得红亮的火炭,我想也许是快要落山的红彤彤的夕一陽一造成了这样的效果,因此也没有在意。
其实我的确是想要买一部旧手机,我的手机刚刚友情赞助了不知名的小偷,我需要尽快买一部填补空白,所以我才会把目光停留在那简陋的纸牌子上。我问他:你都有什么手机,我瞧瞧。
他脸上露出了微笑,我不知道他这笑容是什么意思,怪里怪气的。他像变魔术似的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部手机,摊在手掌心里给我看。手机是黑色的,就像那种老式的大哥大,但是要小一圈,外壳被磨得光亮亮的,像是涂抹了一层清油。
拿这样一款手机给我看,当然是在侮辱我,要是退回我十八九岁时,我可能都会骂他了。我鼻子里冷哼了声,转身就要走。
他拉住我的胳膊,忽然就把手机塞到我的手里,他这个举动令我紧张起来,我警惕地盯着他,脸上尽量做出香港电一影里黑社会老大的表情,“想强买强卖?讹我?你可找错人了。”
他脸上的笑容仍旧未减,反而更加深邃的样子,“别误会,不要钱,白送你的。”
我当然不相信,现在这世界上哪会有白送这样的事情。我捏着手机没敢轻举妄动,我是在观察他,敌不动我不动。
可是他动了,他转过身,沿街慢慢走去了,黑色的背影越过一个个高矮胖瘦的行人,越行越远,在视线尽头那些小小的人形里,我已经分不清哪一个是他了。
就这样,我不明不白地得到了一部旧手机。我把它揣在口袋里,鬼头鬼脑地朝公一交一车站走去,一边走一边四下张望,就好像我刚刚偷了部手机一样。
2,我挤上了323路公一交一车,我急着回家,怀孕的妻子还在家里等着我做饭呢。车上人很多,我站在车厢的中部,两手举着抓住扶手,做出一副投降的姿势。我身旁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微胖,穿着咖啡色的休闲西装,不时把白皙的手拿到鼻子旁推推金丝框的眼镜,他的目光在车厢里游荡,一会儿看看这,一会儿看看那。车窗外的风景没什么好看的,我就看他,这小子左顾右盼在寻摸什么呢?
这时,我衣兜里忽然飘起了一阵单调的铃声,就是那首外国圣诞节的主题歌《铃儿响叮当》,我伸手一摸,心里顿时一冷,就是那部刚刚到了我手里的旧手机在响。
可它怎么可能会响?按道理只有开机的手机才会响吧,是这样吧?可惜我是在公一交一车上,也找不到朋友来咨询。
我把它掏出来拿在手里,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它一直响个没完没了,就像一个大哭大闹的小崽子。我狠狠心,硬着头皮接起来,“喂”,我尽量让声音低沉一温一和。
随即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中响起,“今天怎么搞的,连一个像点样儿的都没有。”
“喂,你说什么,你找谁?”我对着电话问。
“居然连个穿裙子的都没有,这趟车怎么搞的,不知道一会儿725那趟怎么样。”
“喂,喂,我说,你谁呀?”
“再过两个月就好了,现在天还是不够热,到了35度以上穿吊带的也得多了,那时候就爽啦。”
“我一靠,你他一妈一说什么呢?说话啊!”我的声音猛地提起来,几乎是在叫喊了。
站在我旁边的男人像是被惊着了,扭头瞅了我一眼,推了下眼镜,看我的眼神带着点鄙薄。
这时,电话里的男声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这傻×太没素质了,公一交一车上打电话还这么大声。”
嗯?这是什么话?我气往上撞,耳朵开始嗡嗡作响,以我的脾气,要是退回到十八九岁时说不定就把手机摔在地上了,但现在的我已经成熟,学会了珍惜自己的财产,为了发泄我的生气,我一舔一了一舔一嘴唇就要破口大骂,可我没骂,我忽然打了个冷战,愣在那里。我陡然意识到了些什么。
我慢慢抬起头,怔怔地望向旁边这个男人,见我在看他,他表情显得有些不太自然,把目光移向一边。
手机中立刻传来了声音,像是略带迷惑不解,“这小子看我干吗?不是贼瞄上我了吧,我得看紧我的钱包,别给偷了。”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我看到那男人像是很不经意地抬起右手,轻轻碰了碰裤子口袋里隆一起的轮廓。
一阵战栗传遍了我的身一体。
我把手机从耳朵旁边拿到面前,用我的目光将它的每一道缝隙,每一个键钮,每一平方毫米的外壳都清洗了一遍,我狠不得一眼把它看穿,看到它的里面去,好弄明白它是怎么回事。
还用我怎么说?这是一部可以接通别人内心的手机。
这是一个宝贝,可更重要的,是我得到了它。
3,我欣喜若狂,这三年来我一直都在购买福利彩一票,渴望着能够中到500万的大奖,我经常在睡不着觉的时候畅想着中奖时的喜悦,我估计也不过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我压抑着我的喜悦别从我的身一体里淌出来。我死死攥着手机,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再试验一次,我把目光向四周扫了一圈,相中了一个坐在靠后门那个座位上,盘着头的中年女人,在心里发出了询问,她又在想什么?
手机立刻响了。
我马上接起来,里面是个女人的声音,带有一点南方口音,像是在对着谁倾诉,“连着三天都说晚上加班,不会是编瞎话蒙我吧,要是今天晚上再这样,我得拿出几天时间盯着他了……他衣服上好像是有香水味儿,上回那个电话号码是谁的……我得把存折都藏好了,万一打离婚我就不给他。孩子得归他,这样再找起来也容易……老张应该不错……
我捂着嘴嘿嘿地乐了好一会儿,这时我看到车上的电视机里正播放着国际新闻,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在发表演讲,我突发奇想,不知道这手机对电视里的人有没有效果,于是我闭上眼默想着奥巴马的样子,令我惊喜的是,手机随即响了起来,我心满意足地听到了一个外国人在电话里对我说着英语,跟我看盗版美国电一影时听到的一样,只可惜我一句都听不懂不过这已经足够了。没想到我在中国,却听到了远在万里之外的美国总统的心声,我挂了电话,愈发高兴了。
过了一会儿,我心里又痒痒起来,我看到车厢后面站着一个穿褐色皮夹克的高大汉子,他的一胡一须浓密,脚边放着个宝蓝色的旅行袋。我把念头移到他身上,饶有兴致地接起电话。
他的声音粗声粗气的,不过听起来有些狱疑。
”火车上不知道会不会查身份一证,我不能太紧张,越紧张越容易引起警察的注意……一尸一体塞一进厨房的柜子里,她家也不去什么人,估计一时半会发现不了……我还是去深圳吧,不行就往香港跑……还是去湖南,找老海先弄支槍,再干两票就洗手不干……血我都擦干净了吧,手套也戴了,地也拖了两遍,脚印……算了,一爱一咋咋地吧,横竖就是这码事……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手机脱手掉到了地上,嘭的一声响,有几个人都掉过头看我,其中就有那个杀人犯,我浑身一哆嗦,就像被他端着一支手槍瞄准了。我赶紧回避了他的目光,甚至感觉自己的心思都已经被他垌悉,他马上就会走过来杀掉我似的,我的心怦怦地跳着。
我悄悄拨打了110,但是没有任何反应,手机仿佛坏了一样,我急得火烧火燎,这时公一交一车在一个站点停靠,透过玻璃窗,我看到街边不远处停着辆警灯闪烁的110警车,我拼命挤下车,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站牌下,等公一交一车关上门刚一启动,我立刻朝警车跑过去,扒在车窗边语无伦次地告诉里面的三个警察,刚刚开走的公一交一车上,有有有,有一个杀人犯。
坐在驾驶座位上的警察将信将疑地看着我,我心里说,看看看,想他一妈一什么呢。刚想到这里,电话铃声就响了,我狠狠地按掉,心说这时候我可没心情倾听警察对我的不信任。我一个劲地向他们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喊得连声调都变了,也许是我这份歇斯底里打动了他们,坐在后排的那个警察打开车门,示意我上车,警车发动起来,朝着公一交一车追过去,没用五分钟就横在了它前面,迫使它停了下来。
“那呢,就是他。”隔着车窗我把那个杀人犯悄悄指给了警察,然后我躲在警车里,看着三个警察从开启的中门鱼贯上了车,片刻之后,车厢里一阵大乱,就像是猫闯进了鸽子笼,连滚带爬地冲下了许多人,男人都是闷声往下跑,尖一叫着的大都是女人,就像是拉响了防空警报,我略带紧张地望着这一切,角度最好,位置最佳,座位也软和,就像在电一影院最VIP的包厢里看惊险电一影。
几分钟后,车厢里安静下来,随即响起了哗啦哗啦的掌声,接着我看到那个杀人犯双手背在身后,被押下车,三个警察的衣服都不太整齐,有一个警服的衣袖从肩胛处被撕一开一道口子,颧骨的位置还有一大块青肿,我也对着他们鼓起掌来,掌声献给英雄嘛。
半个小时后,我当街接受了市电视台的采访,正是本市新闻时间,我的形象头一次出现在现场直播的连线里,我实话实说,告诉全市人民我得到了一款神奇的手机,可以洞察他人的内心,我洋洋得意地对着记者的话筒说,别人心里想的什么,我全都知道。
为了证明我没有夸大其词,我当场演示了一下,我把手机贴在耳边,对采访我的女记者说,你,你正在骂你们的台长是个王八蛋,因为你的情一人在金心宾馆开好了房间等你,你好不容易跟你老公编好了今晚不回家的借口,却不得不在这里加班。
女记者像被人一抽一了一巴掌,脖子明显朝后缩了一下,仰着脸错愕地看着我,而我则得意地回望着她。她满脸通红,手里的话筒微微颤一抖,嘴唇翕动着,可就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好像马上就要哭了。
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巴,接着转向穿着军绿色马甲的摄像师,“至于你呢,你正在盘算着晚上去哪家洗浴中心过夜,并琢磨着怎么能把花掉的钱换个名目拿到你们单位报销。”
摄像师的脸色马上变得铁青了,额角也隆一起了蚯蚓似的青筋,他肩膀上的摄像机明显晃动起来。
我理都不理他,马上转向了站在摄像机后面,手里拿着稿子的编导,那是个三十多岁略有些秃顶的男人,他正用难以置信的眼神定定地望着我,看到我把脸转向了他,他的身一体猛地一震,仓皇后退了两步,竟然迅速挤进了街边围观的人群,消失不见了。
这令我有点泄气,我朝着人群走了两步,既然那个编导躲开了,我打算随机指出一个观众,但就在我的手指缓缓在空气中划动,准备挑选出某个人时,令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就像是一阵狂风迎面吹向了他们,就像一只恐怖的怪兽扑向了他们,所有围观的人脸上都流露出恐惧的神情,齐刷刷地向后面退去,然后转过身轰地四散而去,街边上只剩下几只鞋了。
我疑惑地抓抓头,茫然地朝左右望望,发现刚才聚在我身边的那些电视台的工作人员都跑得远远的了,躲在街角或远处的路灯杆后探头探脑地看我。
就是从那天起,我成了这座城市里最不受欢迎的人,所有人都认识我,但只要我一走近他们,他们就会立刻逃开,就像我是一条毒蛇,一条疯狗,或一只禽流感的鸡,也有少数人不跑的,他们挥舞着菜刀朝着我大骂:别用你的破手机查我,滚远点,滚远点,否则老子砍你丫啦。
值得庆幸的是,只有我的妻子没有离开我,始终小乌依人地陪在我身边,因为那天我一进家门她就跪在我面前,哭着承认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既然她这么坦白,我就宽容地原谅了她。
在这座城市里我是没办法待下去了,我决定举家搬迁到别的城市去,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生活。临走前的那个傍晚,我走在苍茫的暮色里,顺手把那部手机丢进了街边的一个垃圾箱,打算将它连同它带给我这些痛苦的记忆全部丢弃,可走出十几米远,我又改变了主意,返回去把它掏了出来。我决定还是把它彻底销毁,我想到这三十年来我也做过一些绝不能让别人知道的事儿,万一它落到哪个认识我的人手里,那可就完蛋了。